莫言的貝多芬歌德故事講錯了

承蒙網友大臭臭的轉載,有幸拜讀了莫言在德國的一個演講:

<a href="http://blog.wenxuecity.com/myblog/15149/201501/22472.html">莫言在德國的演講,他的口才比文才還厲害!</a>

莫言開頭的兩口鍋說的很幽默,中途談到了中西文學的共性和個性也可圈可點,不過結尾時講的故事卻使演講虎頭蛇尾:

“……最後,我講一個小故事。聽說法蘭克福是歌德的出生地。在中國,流傳著一個非常有名的關於歌德的故事。有一次,歌德和貝多芬在路上並肩行走。突然,對麵來了國王的儀仗。貝多芬昂首挺胸,從國王的儀仗隊麵前挺身而過。歌德退到路邊,摘下帽子,在儀仗隊麵前恭敬肅立。

我想,這個故事向我們傳達的就是對貝多芬的尊敬和對歌德的蔑視。在年輕的時候,我也認為貝多芬了不起,歌德太不象話了。但隨著年齡的增長,我慢慢意識到,在某種意義上,像貝多芬那樣做也許並不困難。但像歌德那樣,退到路邊,摘下帽子,尊重世俗,對著國王的儀仗恭恭敬敬地行禮反而需要巨大的勇氣。”

八成這又是中國人編的外國故事,就像那個蘇格拉底論道德的故事一樣。我們就事論事,分別用基督教和儒家的理論來分析為什麽這個故事講錯了。

基督教的七大美德對基督徒肯定是婦孺皆知的,勇氣(fortitude),就是其中的一個美德。勇氣往往與英雄相關聯,這是個問題,大問題,看看當今西方世界的外交政策,你不會不同意這個論斷。舊約中的十誡也存在同樣的問題,大問題。

美德是相對的、有條件的,也就是說,勇氣用不好就會出問題。道理很簡單,如果道德指南一旦出錯,勇氣就從美德變成了罪惡,英雄搖身一變就成了惡人。這在儒家理論中輕者稱為魯莽、匹夫之勇,英雄往往與儒家的義相關,所謂英雄豪膽、義薄雲天,子路、關公就是再好不過的例子。

如何管製時時出錯的英勇之義?那就是儒家的仁,這已經在前文(<a href="http://blog.wenxuecity.com/myblog/58535/201501/18234.html">法國人錯在哪裏?</a>)中借用金庸的大英雄蕭峰有具體論述,沒讀過金庸,讀過論語的不會不記得子路老是挨老師的尅。儒家的仁也就是我們常說的道德。

莫言故事中的貝多芬的確有勇氣,符合他的叛逆性格。歌德表現的不是什麽勇氣,而是禮儀。

什麽是禮儀?根據儒家的理論,禮儀就是道德的倫理體現和實施。道德是絕對的,禮儀也應該是無條件的,不管麵對的是嶽母大人還是你憎恨的王權貴族。
 
就像金庸童話中的英雄,在懲治惡人之前也要做到對其禮數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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