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

我不養寵物,因為討我喜歡的寵物很少,多數人喜歡的貓狗我都不喜歡;即便是喜歡的,又因為不善於養,有過種種的失敗落下的心理陰影,便不再有這方麵的自信;自信且失,興趣也變得懶怠了。

小時候養桑蠶,放在紙盒裏,盒蓋上戳上密密的小眼,桑葉放幾片進去,便是十幾條蠶蟲的家了。內心裏,我其實是有些害怕蠶的樣子的,軟而無骨,半透明著,不能走,隻能蠕動,平庸無奈地活著,活在幾片葉子上。然而生命中某個平凡日子它卻突然燦爛地吐出白色粉色的絲來,讓彼時少年的我心起好奇,每到蠶快要吐絲的那些天,回家都興致盎然的。做繭自縛這個成語分明是貶低這樣的輝煌舉動;那哪是自縛,以我現在的審視角度來看,那真算得上是種自戀自尊自愛自憐啊。而且,它接著又讓人不無詫異的以小娥狀破繭而出,繼而羽化,雌雄交姌,走前留下密密麻麻的卵。短暫的一生能活得如此多姿多采交代得清清楚楚的生物哪裏去找呢?

但有一次,一個夏天的晚上,蚊蟲多的季節,我把養蠶的盒子隨便地放在我家黑桃木打造的大寫字桌的桌麵上就睡了。父親在我熟睡後用敵敵畏噴桌麵,目的是為了殺蟲加防蚊,卻不想無意中處決了所有的蠶蟲。個個都死得很難看。我記得次日晨我發現後哭了,埋怨父親的不當心。但父親是心比較硬的那種,說我沒提醒他,更不理解小孩為十幾條蠶蟲的死而難過,隻不太耐煩地敷衍了我幾句,留我獨自麵對。好在這樣的傷心畢竟是短暫的,過了夏天,當秋蟬在樹上若影若現時,新的歡喜又盈上心頭。

但自那以後我便不再熱衷於養蠶了。我幾乎也很少提起那個夏天的事件。

讓我真正歡喜的小動物是長著毛絨絨鵝黃色羽毛的小雞。我小時候養了好幾隻,它們實在是太可愛了。唧唧咋咋的,擠擠挨挨的,
歡歡喜喜地活著,個個都長得很萌,很小仙女小鮮肉的樣子。身上有種小雞特有的好聞的味道。雖然隨地拉雞屎的毛病無法教育改正,但小雞的屎並不太臭,我並不十分介意。我盼望這幾隻小雞長大,期待著小鮮肉變成驕傲的大公雞,小仙女變成溫惠的大母雞,看它們變成雞爹雞媽,生出一窩的長著毛絨絨鵝黃色羽毛的小雞來。我想,少年的我需要成就感。但不知為什麽,它們都沒有長成年,就各自因病因傷而夭折了。最讓我很久不能釋懷的,是一隻特別淘又特別粘人的小雞,“他” 總是跟在你後麵走,有一次我在火爐邊煮麵,他奮力一躍,跳上灶台來,慌亂中一隻腳踩進爐火裏把一隻腳都燒傷了。從此,一瘸一拐地跟在人後走,每每讓我多生出憐意來。有一次,一個春天的周末,父親在家裏找東西,東走西走的,這隻小雞便跟在他後麵,一邊尋食,一邊挪走。杯具就在不經意的一刹那發生了;父親踮起腳去夠一樣東西,這隻小雞正好走到離地的,42碼皮鞋的後跟下,等父親夠到了那個東西把腳踩回地麵重心完全落在那隻腳上時,小雞慘叫一聲當場就沒了; 我趕去看,隻見雞腸溢出,鮮血塗地。我當時傷心極了,甚至於悲憤,但父親也沒有安慰我,隻是稍稍沉默了一陣,然後說他沒注意到這雞跟過來,吩咐我把地拖幹淨後便匆匆出門辦事去了。

我記得我哭了很久,在家門不遠的一棵樹下挖了一個洞,把雞埋了; 現在來想,是把我的寵物埋了, 埋在那個春天裏。這以後我就不養雞了。我幾乎不再提起這件事,隻是在大二回家時和弟弟聊天說起,他完全不記得,和父親聊,父親也完全不記得。我再沒有提起, 並以為時間會讓我淡忘。 確實,時間衝淡了記憶,我淡忘了,即使偶爾想起來,也其實不再能體會當時的傷心;但淡忘也終歸隻是淡忘,並沒有就忘記。發生了的事,如果你曾在乎, 就會在記憶裏刻個印子,時間的水衝了又衝,那一處也終於淡了又淡,卻還是有痕跡,某一天甚至又顯出分明可辨的樣子來。然後,你在安閑時,會慢慢地回想當時。有的容易承受可以回想, 甚至可以書寫,於是當時的傷心變成此刻的一種溫暖。 有的不易承受不可以回想,於是就告訴自己,好了,就這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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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久不見。這篇寫得太好了! -老粗- 給 老粗 發送悄悄話 老粗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2/11/2014 postreply 14: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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