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歲感言
終於五十歲了,真好!
青皮盡褪。蓬鬆淩亂的烏發,依然長滿頭頂。皮膚早已古銅,但臂膀仍健,腳力猶足。掌紋,已爬滿手心,起起伏伏,溝溝壑壑,曲折間,日子,淚珠,笑容散落其中。人,在紋理的縱橫交錯中成熟了,風雨裏把握住了自己。不再迷茫,不再遲疑,棋盤上大局即定,心中塵埃也漸次落地,舉止間也就平添了一股坦然和篤定。
生命到了五十歲,才開始不是青筋暴露,掰手腕。人生中的幾件大事完成之後,我們來到了小手指頭。山雖小,但更有靈性,柔軟中,更連心。
人生,活到了細膩之處。
人過五十,最應該善待的是自己。要學會和自己交朋友,學會接受自己的臭性子。對哪些年少時深惡痛絕,別人側目而視,而又無法改變的天性,就順其自然吧。隻當臉上長的痦子,雖有礙觀瞻,卻也無礙大癢。割席絕交的事兒,還是少做。幾十年都塗抹不掉的斑點,就含有天意了。有時,也正是這些斑點,才使他人把我們從人群中辨認出來,握住了我們的手或扭頭而去。
對喜歡我的人,我們要鞠一下躬,道一聲,謝謝你們,包容了我這麽久,打擾了。對討厭我的人,也要彎一下腰,說一聲,對不起,麻煩你了。可惜,我改不了了。
五十之後,我們要活給自己看。把時間和生命留給自己。人前的大拇指頭和人後的小手指頭,不必再揪心。人,不能總在別人的眼鏡反光裏,審視自己。就像人不能在別人的鞋裏,穿出自己的舒服。人,應該隨著自己的身高,體型,來謀劃自己。心頭放上幾個喜好,牽扯著自己的精力。我們要像拉扯大幾個兒子一樣,培養好這些愛好。讓它們長大成人,充滿我們的空間,長成我們的一部分。引人入勝,陪伴左右上,它們往往比兒子們來的更加可靠。當然,撫養中,我們還會遇見種種,我們還會哭,還會笑。但,這並不是在意他人如何看我,而是在意我如何看待自己。黑白子,落在棋盤上,困與活都是自己的。
生活,其實,就是活得一種態度。人世繁雜,欲望和誘惑齊飛,三十歲和四十歲裹在燈紅酒綠,熙熙攘攘中度過,自然正常。攜妻懷子,手扯女兒,日子也真得像一隻漁網,使勁把車子,房子,票子捕住摟起來。肉體是凡胎,風餐露宿,體不裹膚,並非本能。但,五十之後,子女破繭而出,羽翼漸豐,獨立於世,我們的手掌空了,掌中的勒痕也該鬆馳下來了。我們應洗一把臉,卸妝,仔細辨認一下鏡中那早已忘記的模樣, 問一下他,是否該換一下活的方向,為自己而活了?。五十之後的歲月,就是一條回首,找回自己的路程,是一條從高點找回原點,從複雜找回單純,從功成名就找回人之初的路程。這是一條回歸天性又極近天籟的路。隻可惜,這段路沒伴兒,也不應有伴,它是一個人的旅行,不管有過多少人愛你和你愛的人,不管擺過多少席,交了多少杯,握了多少手,最終卻隻能獨自起程,獨自尋覓,獨自到達。天命中的脾性,隻有你一個人懂。
懂得自己,是一種別樣的幸福。與金錢,地位,名譽無關,與爭芳鬥豔,出人頭地無關,與兒女情長,藕斷絲連也無關。這是一次向內的轉彎,攤開手掌,越過老繭,順著紋理,向上向內,延伸到我們的心房。我們曾用半生穿著別人的衣衫,化著別人喜歡的妝,佝背順眉,為了他人眼光裏射出的刻度線,我們忘記了自己。他人即是鎖拷。我們太為別人活了。該讓外界休息一會兒了,它們已打擾的太多,太多,雖然探尋外界,也曾是一根找到自己的拐杖。回到自己,其實是一次自己與自己的再度喜相逢。與兩小無猜的潔白童真不同,兩隻長滿老繭的手攥在一起,是能握出千山萬水的。找到了我們自己,人生的酸甜苦辣就都有了歸宿,生命就安定了,就像找到了身心的後花園,找到了一小片日後可以落土而不悔的地方。在那裏,我們獨自品茶,手扶琴弦,就像獨自撫摸自己的一生,指尖的對與錯,臉頰的美和醜,麵子的輸與贏,都不再緊要,我們均可以含笑麵對。有了這幾者,人生才算完整。
我們開始放鬆,四肢和關節漸次打開,思緒如茶葉片,慢慢舒展開來,然後平鋪在水麵上。目光也變得柔和,寧靜,從所未有的平靜。這一茶杯的小片天井,竟與天空一樣寬。
心靜,即是山與水,即是天與地, 即是琴與鶴。是煮茶論道,是漁歌唱晚,也是孤臥扁舟,任釣寒江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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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歲感言
所有跟帖:
• 大讚恭賀蘇牧兄! -有言- ♂ (0 bytes) () 10/18/2014 postreply 22:31:08
• 謝謝有言兄。好久不見,一向可好? -蘇牧- ♂ (0 bytes) () 10/18/2014 postreply 23:11:28
• 是啊,好久不見,還好。多謝蘇牧兄。 -有言- ♂ (0 bytes) () 10/19/2014 postreply 21:07:36
• 恭喜賀喜,感言收藏。 -夏荷仲夢- ♀ (0 bytes) () 10/19/2014 postreply 00:31:45
• 謝謝。周末愉快。 -蘇牧- ♂ (0 bytes) () 10/19/2014 postreply 04:01:01
• 第一次來該壇,鬥膽說一句,蘇兄,您也太有才了吧。收藏了! -輕輕問一聲- ♀ (0 bytes) () 10/26/2014 postreply 08: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