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前書(十二)在不相信上帝的世界中服事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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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彼得前書2:13-17

 

“你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製度,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罰惡賞善的臣宰。因為神的旨意原是要你們行善,可以堵住那糊塗無知人的口。你們雖是自由的,卻不可藉著自由遮蓋惡毒,總要作神的仆人。務要尊敬眾人,親愛教中的弟兄,敬畏神,尊敬君王。”

 

聖經中最難的教義是什麽?我認為答案是要看情況。如果你的意思是“最難明白的教義是什麽?”我會選三位一體的教義。如果你的意思是“最難相信的教義是什麽?”我可能會建議是永遠的地獄這個教義。但如果你的意思是“最難遵守的教義是什麽?”我想是順服的教義。問題是明擺著的。我們中的大多數人並不喜歡放棄為自己做決定的權利。我們不喜歡別人告訴我們該做什麽。我們不太在意規章製度。我們不喜歡受法律約束。我本來要說這是美國人的特點,但其實這也是全人類的特點。以賽亞書53章6節意譯出來就是我們都偏行己路。我們的心天生就會悖逆,就算我們順服,也常是不喜歡那樣做。

 

也許你已聽過一個小男孩沒有順服媽媽的故事。媽媽罰他去坐牆角的椅子。過了一會兒,媽媽問他:“你學到這個教訓了嗎?”小男孩臉上顯出反抗情緒,回答道:“我外表是坐著,可內心是站著的。”當我星期天提到這故事時,聽眾傳出一陣會心的笑聲。我們笑是因為我們都有過那樣的經曆——外表坐著但內心卻堅決地站著。 

 

這部分經文正是上帝給這個世代不服權威之風氣的答案。這五節經文給我們一個框架,來明白我們基督徒當怎樣和我們所處的不同的領導圈子來往。我所說的“領導圈子”涉及到生活中不同的層麵。在家裏、在教會都有一個權威的架構(一個領導圈子)。在學校、在班裏、在單位、在辦公室、在商店、在工廠、在人類政體的所有層麵都有一個權威的架構。從宏觀角度來說就是哪裏有人群,哪裏就有領導層和下屬層。沒有某種程度上的領導體係,人們就無法一起努力工作。

 

彼得以書信方式幫助我們知道,在我們的生活中應該怎樣和不同的領導階層來往。有時這些階層會交叉、重迭。我們常會發現自己的領導缺乏智慧、遠見、判斷力、不夠明智。有時我們是在愚蠢的領導手下幹活。偶爾情況甚至會更糟。我們需要知道如何回應,以及為什麽。我們需要看上帝怎樣和他設立的所有這些“領導階層”來往。 以下簡單敘述五個要點來幫助我們明白這段經文:

 

I. 原則——順服所有掌權者 

 

13-14節 彼得用了一句簡單明了的話來開始:“你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製度。”(13節前半部分)不要讓這裏的措詞誤導你。彼得的焦點是人而不是“製度”。我們要順服一切掌權的人。對美國人來說,當我們讀到我們要順服君王,會覺得這和我們無關,因為自從1776年以來我們就沒有君王了。所以讓我把這段經文解說得更通俗一點:“你要順服喬治?布什、順服最高人民法院、聯邦司法係統、國會、前眾議員洛德?布拉戈耶維奇、伊利諾斯州的立法機構、國家警察、地方警察、你孩子學校的校長。如果你住在橡樹園,你要順服喬安?特拉帕尼及董事會的全體成員。”這個名單可以無休止地列下去,無須多久就會讓你感到窒息。有的人可能現在已經感到窒息了。事實上,我們都處在各樣領導階層的權勢下,很有可能我們對當中的某些人、或對他們所通過的法律、所製定的法規持不關心的態度。總是會有我們: 不信任的領袖、不喜歡的法規法律、不想繳付的稅款。那我們該怎麽辦? 彼得的回答非常清楚。我們要順服。

 

“順服”這個詞是一個軍用術語,字麵意思是“各就各位”。就算我們不喜歡這規定,我們還是得“各就各位”。注意他所指的詳細程度。我們不僅僅隻是順服“君王”,也是要順服所有他指派的“政府官員”(指所有不同的領導階層),無一例外。就是這點讓我們很頭疼。我們大多數人都明白一個社會要能正常運作是需要領導層的。但無論什麽時候讀到像這樣的經文時,我們差不多馬上對自己說:“對,可是…”,然後我們很快找出一堆“對,可是”來削弱甚至是否定彼得的本意。我們必須開始實行這命令,且清楚記在腦海中。隻有這樣我們在遇到特殊情況時才能妥善地處理。如果我們一開始便“對,可是”,最終我們就會使這命令的本意落空了。 

 

II. 內在的原因——為了主的緣故 

 

13節前半部分 當彼得說:“我們為了主的緣故”要順服,他是要表達什麽意思呢?他的意思是掌權的人和最終掌權的上帝之間有一個直接聯係。對於那個讓我們冒火的老師或是像傻瓜一樣的老板,我們可能會認為他們在宇宙間獨攬大權。但這不是真的。他們的存在和他們的位置都是經過上帝許可的。如果上帝沒有這個意願,那老師就不能夠教書,那老板也不會成為老板。從某種意義上來說確實是這樣,甚至那些苛刻、殘暴的人也是如此。要不是上帝,他們就不能夠統治。這樣說不是要為罪行或愚蠢的行為來開脫。這裏隻是在講:如果不是經過上帝許可,那些掌權的人就不能掌權。羅馬書13:1說得很清楚,“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我們順服掌權的,因為上帝命令我們這樣做,因為所有人類的權柄都是上帝命定的。 

 

這裏的意思是順服掌權的也是順服基督的一個方麵。耶穌親口說:“你們為什麽稱呼我‘主啊,主啊’卻不遵我的話行呢?”(路加福音6:46)使徒行傳10章彼得看到一個異象:有一塊布從天而降,上麵有各樣的動物。根據舊約聖經的法律潔淨的和不潔淨的都有。當主叫彼得宰來吃時,彼得回答道:“主啊,不可以!”(使徒行傳10:14霍爾曼基督標準聖經)但這兩個詞是從來不該同時出現的。如果你要說“不可以”,那麽就不要說“主啊”。如果你要說“主啊”,就不要對他說“不可以”。 我們永遠不能完全明白順服的重要性,除非我們把順服和順服基督聯係到一起。隻有當我們看到主是密切地參與到我們生活中的每個細節時,我們才會明白順服掌權的就是順服主。那時我們才能“為了主的緣故”來順服,因為我們知道即便我們認為要我們順服的這個命令很愚蠢且鼠目寸光,主也與我們同在,且看顧我們。 

 

III. 外在的原因——堵住愚蠢人的口 

 

15節 這個教導可能會有的一個反對意見是關於不公正的統治者。當你的老板很好、老師很智慧、領導很誠實、雇主很公正,或者警官很有同情心時,順服已經夠難了。但如果你的老師很卑鄙、老板不公正、校長不接納別人意見,或是你不能信任華盛頓的那班人時,你怎麽辦?那時彼得的話肯定就不適用了,是嗎?讓我提醒你彼得在信中提到的那個“君王”指的是尼祿,古羅馬帝國中最殘暴的君王之一。尼祿是一個殘酷無情、邪惡成性、卑鄙無恥、不講道德的虐待狂。他對基督徒的恨是人人皆知的。然而彼得還是說:“要尊敬君王”。

 

統治者的職責是賞善罰惡。如果你做的是對的,就沒有什麽可怕的。當你做的是錯事,就不要被你惹來的麻煩嚇到。舉個例子:去年八月份,我和馬琳在加州的合美山會議中心呆了一個星期,星期五晚上很晚才回去橡樹園。那個周末三百多名各各他團契的人參加了印第安納州的夏季退修會。所以星期六我們就開車去一一問候。開車去這個會議中心還挺花時間的,差不多用了我們三個小時。我們在那兒呆了兩個多小時後便打道回府。整個星期都在講話,我感到疲乏,不過花時間和我們的人在輕鬆的氛圍下聊聊天還是很值得的。

 

在那裏的時候,有一次我們和一些人在靠近主樓的碼頭聊天。我們看著康德用他的船拖著後麵騎在香蕉船上的孩子們玩耍。康南希就坐在那兒,馬琳、何梅西也都在那兒。梅西冷不丁地問我一句:“雷牧師,你有沒有做錯事的時候?”我笑著說有過。然後她想知道我以往開車有沒有超過速。我回答她有過。她問我有沒有被抓到?我告訴她我已經很多年沒有收到罰單了。她問為什麽?我跟她開玩笑說警察看不見我,也可能是主讓我的車隱形了。這是一個很俏皮的回答。大家笑了,隨後話題轉到別的事上去了。 

 

但主知道怎樣扯平這件事。幾分鈡後我們離開那裏踏上歸途。因為這個會議中心的位置靠近鄉村的羊腸小道,所以我們決定往南走,上30號高速公路。這條大道橫跨印第安納州的東西部。那天天氣很好,公路上車也很少,我和馬琳沿著高速公路行駛。我記得她問過我開得有多快。那時已是傍晚時分,我雖然累但感覺很好,當時我們也必須趕回家,這樣我才能為第二天的講道做好準備。當時公路筆直,車流量不大。我說的是我們的車速不是每小時55英裏。生活真美好。然後我瞥了一眼後視鏡,看見一輛警車的車頂上閃著警燈從我們後麵超了上來。我左右看看,周圍並沒有什麽車。完了!當我靠邊停車時,我的心向下沉,我想起了之前說話的輕率勁兒。更糟的是,那個警官明顯那天心情不好,因為他根本沒心情和你談話。毫無疑問我肯定要被開罰單了。他問的問題全都讓我隻能回答“是,長官”或“不是,長官”。我想他甚至連“安全第一”都沒有對我說過。等警官開完罰單後,我們繼續上路,這次我們以每小時25英裏的速度前行。我為自己感到又愚蠢又難過,可我還能說什麽呢?當我看到警燈和我的車速表時,第一個數字不是五,也不是六。三天後,我們寄出了一張125塊美金的支票。 

 

我開車超速被抓到。我該被罰,我也付了這個錢。我的各種愚蠢的借口實際上根本無用。那警官和我沒有用聖經上的經文來交換意見的事實也都不重要。他在那兒不是和我聊天的。正如彼得說的,他的工作是懲罰那些做惡的人,我就是其中之一。他也確實這樣做了。 

 

當我們遵守法律時,我們就不必懼怕,別人也不能指責我們什麽。當我們沒有遵行法律時,世界上所有的借口都是沒有用的。 

 

IV. 動機——順服帶來自由 

 

16節 大多數人認為自由和順服是對立的。我們猜想如果我們選擇順服,意思就是放棄自由。如果選擇自由,我們就不需要順服任何人。但隻要思索片刻就看出這想法的錯誤。設想一位有音樂天賦的年輕女子決定要學小提琴。因為她有天賦,所以讓她跟一位世界著名的小提琴家學習。這個小提琴家隻有一個要求:“你必須嚴格地按照我說的去做。你必須按照我給你定的時間表練習。你必須學習我讓你學習的樂曲。”然後這少女就照著老師的要求去做。她花了無數的時間一遍又一遍地練習同一首曲子。她練習指法,以便能夠彈奏高難度的樂曲。在這個過程中,她大部分的自由時間不見了。她完全不像她的朋友們而他們也不太理解她。但過了一些年後,她在卡耐基音樂廳表演的那一天終於來臨了。這一切的付出值不值得呢?她的回答是值得,但代價確實是巨大的。為了學會拉高水平的小提琴,她苦練著,且放棄了童年的自由。一些年後她拉得跟她的老師一樣嫻熟。在任何奮鬥的領域包括屬靈的成長中,紀律、完全的投入和個人的順服是缺一不可的。 

 

這個例子描述得有點太過想象力,可也有幾分真實。對我們大多數人來說順服會帶來掙紮,因為會牽涉到要我們做一些我們不想做或是認為不必要做的事情,或是聽從某個我們不信任、不尊重的人的吩咐。那時,我們會麵對兩個危機: 

 

A)我們會講太多話。

 

箴言10:8說道:“心中智慧的,必受命令;口裏愚妄的,必致傾倒。”因為我們不喜歡別人要我們做的事,所以就吵吵嚷嚷。多少次這吵吵嚷嚷給我們惹來了麻煩?讓我們花一點時間回到伊甸園。那毒蛇是怎樣讓夏娃違背神的?毒蛇引她講話,講到後來她就背叛了神(創世紀3:1-6)。有時我們就是需要閉上嘴巴就好了。 

 

B)我們會開始找借口。

 

我們會說諸如此類的話:“我不同意,所以不必順服。”或是“他不知道自己在說些什麽。”或是更簡潔:“簡直是愚蠢!” 

 

彼得警告過我們不要用我們的自由來遮掩罪責。有的基督徒被自由這個概念弄得忘乎所以,以為他們不受任何屬世的法律的約束。這樣的觀點導致了屬靈上的混亂。我們是自由的嗎?是,我們已從罪疚感、從舊約律法係統的要求裏脫離了出來,得了自由。但不是有自由去“做我們自己的事情”,好像別人都無關緊要,自己倒成了宇宙的中心。我們是得了自由去順服上帝、借著服務別人來侍奉他。馬丁路德這樣說過:“基督徒是全然自由的萬人之主,不受任何人管轄。基督徒是全然順服的萬人之仆,受一切管轄。”我們同時既是自由的又是受約束的。 

 

這從實際意義上來說是什麽意思? 我們上稅,因為在萬事的最終,重要的不是錢而是上帝!我們投票,但如果我們的候選人沒有當選,我們也不失掉屬靈上的平靜。政治不是生命最終的量器。候選人來來去去,沒有一個人服務到永遠。在萬事的最終,重要的不是政治而是上帝。我們順服機動車的時速限製,不是因為那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事情,而是因為和更大的事情相比,那不算什麽。但上帝是重要的!我們順服上司,不是因為我們喜歡他們,而是因為他們在這兒的暫時性,其實他們並不那麽重要,重要的是上帝!我們高高興興地服從愚蠢的命令,因為這些命令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上帝!我們順服和我們意見相左的決定,因為他們或我們的意見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上帝!

 

V. 應用——所有的人都應該得到尊重 

 

17節 以下四個命令從實際生活中出發,讓我們看見順服是什麽樣子的: 尊重每一個人 愛主內的弟兄姊妹、敬畏上帝、尊敬君王。有的人不配受尊重,可還是尊重他們;有的人不可愛,可還是愛他們。 

 

這節經文中沒有提到例外的情況。這些命令告訴我們順服的關鍵在於你心裏的態度。如果你是咬牙切齒地順服某人,你究竟有多尊敬這個人呢? 我們不能說:“耶穌,我隻回應你。”這不是基督徒的說話方式。我們是要回應主耶穌,但我們也要回應所有那些和我們有關聯的領袖階層的人。我們要欣然地順服、心甘情願地順從,且總要尊重。既然要順服領導,我們就沒有權利挑三揀四。 

 

五個要點: 讓我們用以下的要點來總結一下這部分的內容。 

 

1)宇宙中的權威體製都是上帝設立的。這包括權威體係(不同的“圈子”)、那些圈子裏的位置和處在那些不同位置上的人。不管他是總統也好、是市長、是工頭、是法官、是青年團團長、是籃球教練、是交警也好,若不是上帝的旨意,他們就不能夠在所處的位置上履行義務。 

 

2)我們所有的人同時既是處在領導階層,又是處在下屬階層。我們所有的人在我們周圍的“領袖圈子”中既是上司,又是下屬。例如:一個人同時可能是父親、兄弟、兒子、丈夫、朋友、老師、雇員、領導、老板或組員。在以上所有的這些關係中,他會有不同的責任和特權。 

 

3)上帝把我們放在什麽地方,都是有原因的。在順服的教義背後,這個要點是核心的神學真理。讓我把它講得再確切一點。我出生在田納西州的孟菲斯。我突然有此想法是因為在我們星期天的第一場崇拜會上,我們有幾位來自孟菲斯的客人。在一個特定的年日,我出生在孟菲斯一對特定的父母身邊。在阿拉巴馬西北部的一個特定的城鎮成長,後來我去查塔努加和達拉斯上學。在那之後,我住過加州的唐尼、加蘭,德克薩斯和伊利諾斯州的橡樹公園。期間我遇到了馬琳。我們在1974年結了婚,後來有了三個兒子——喬希、馬可、尼克。以上所述差不多就是我整個的一生。我沒有出生在丹佛或聖何塞。我沒有在厄瓜多爾或者是岡比亞、比利時、老撾、新西蘭這些地方長大。我有三個兄弟,沒有姐妹;三個兒子,沒有女兒。就是這樣。回看我的一生,我的結論就是:靠著上帝的恩典我成為今天的我。靠著上帝的恩典我在現在我在的這個地方。如果上帝定的是別的旨意,我可能是1912年出生在卡爾加裏的一個俄羅斯移民家中,有六個姐妹,在1934年結婚,可能現在我已經死了。世界上的人會說:“這全是運氣”,但我要說這是上帝全能的手。我們成為現在的我們以及我們此時所處的地方都是因為上帝的旨意。 

 

4)上帝不斷地把我們放在不舒適的環境,因為這是我們唯一能夠學習成長的路徑。有時我們不想麵對這個事實,但真是這樣的。如果上帝隻把我們放在安逸舒適的環境中,我們永遠不會擴展,我們永遠都不會被迫走出舒適區,我們永遠都不會迫切地俯伏在上帝麵前,我們永遠都不會為下一步會發生什麽事而睡不好。不舒適的地方有時也包括在那些我們不喜歡、不尊敬的領導手下幹活。如果你發現自己正處在這種環境下,請記住你置身在這個環境下不是偶然的。 

 

5)順服的關鍵在於你心裏麵的態度。順服不是盲目地服從。因為它是心裏麵的一個態度,有時我們會有不同的意見,且會很強烈地把它表達出來。順服不是說我們不需要努力地去改善環境。順服也不是說你必須無限期地呆在你所處的位置。你在道義上也沒有義務永遠地為一個愚蠢的老板工作下去。如果你可以換個工作來改善你的境況,那就去做嘛。有時我們必須要把那些我們認為錯的事情講出來。我相信有的時候我們還真的把最後一招使出來,那就是要打破常規。那是另外一篇講章的主題了。它讓我們記得在60年代的民權危機期間,那些在南部的抗議者公開地打破了“黑人”的法律,後來接受了要得的懲罰。如果我們對基督的委身使我們反對一個不公平的法律,我們不能轉過來要求不被受罰的神聖豁免權。接受懲罰也是謙卑順服掌權者的態度的一部分,即便是我們反對的掌權者。 

 

我那叛逆的心 

 

讓我以自己的認識來做一個結束。當我省察自己叛逆的心時,我發現自己跟別人一樣不喜歡順服。即便經過這次講道,自己內心深處還是會有一個聲音說:“忘了那些規條吧。做你想做的事好了。”我顯然還沒有達到這個境界。但在過去這些年中,我學到了幾件事: 

 

1)服從權威是自由中最大的自由。服從權威給你帶來保護、方向和安全感。 

 

2)叛逆引導你走向混亂和毀滅。這就再一次講到順服是我們的一個態度問題,我們的態度是最重要的。叛逆也是。如果我們必須違背,我們還是要尊敬君王。也就是說無論何時何地,隻要我們能做到,就要順服,而不是對我們沒有利益或不方便的情況下我們就違背。我們剛才討論的都是些困難的問題,因為這些問題觸及到的不僅僅是我們的外在行為,更是我們的內心世界。 

 

現在有兩個問題問大家: 

 

1)如果你的上司似乎很愚蠢或者比這更糟,你會怎麽做?為他們禱告、支持他們、多做工作。盡力順服他們。不要說他們的壞話。以尊敬待他們。 

 

2)如果有人要你做錯事,你怎麽辦?不要做!順服不是違犯上帝誡命的借口。所以當有人要你做錯事的時候,你需要確保的是上帝的誡命不被違反,而不是你私人的喜好。 最重要的一點就是避免自己有悖逆之心。

 

以下是要注意的危險信號:

 

1)說太多話。

2)試圖挑選自己會遵守的命令。 

 

跟你無關 

 

在五節經文中就有四節提到上帝。為什麽需要這樣做?答案很簡單: 這跟你無關。 這跟你的老板無關。 這跟你的老師無關。 這跟你的任何上司都無關。 這隻跟上帝有關。 順服是跟上帝有關。隻有當我們掌握了這個要點,我們才不會在這個領域裏繼續掙紮。以下有兩個問題問問你自己: 我相信上帝在我的生命中,甚至最小的細節上掌權嗎? 我相信我現在所處的位置是上帝的安排嗎? 如果你對以上的兩個問題回答“是”,那麽你能夠在你的生活中學到順服權柄。除非你能回答“是”,否則你一直會在這個領域裏掙紮。說到底就是:為上帝而活。讓世界上的人們看到真正的自由是來自順服上帝。

 

這星期我在讀章伯斯的著作《竭誠為主》,在他寫的每一封書信的結尾部分常會出現一個短語。這個小小的短語總結了他整個的一生:“完全屬祂”。這也是彼得真正要說的。 

 

在家完全屬祂。不是屬你自己,是屬祂。 

在教會完全屬祂。不是屬你自己,是屬祂。 

在工作中完全屬祂。不是屬你自己,是屬祂。 

在教室裏完全屬祂。不是屬你自己,是屬祂。 

在每一個人際關係上完全屬祂。不是屬你自己,是屬祂。 

 

最終順服不是你在順服某人,或你遵守了一係列的規定。順服是你和上帝之間的一件屬靈上的事情。它觸及到生活中的方方麵麵,因為在每一個權威後麵操控的是主自己。“悖逆的罪與行邪術的罪相等”(撒母耳記上15:23和合本)。一顆不順服權柄的悖逆之心實際上就是悖逆上帝的一個外在表現形式。這就是為什麽順服是聖經中最難遵守的教義,因為這與人墮落的本性相違背。 

 

你也許會問“有沒有人確實這樣做了?”有,那就是耶穌。彼得在彼得前書2章後半段提到過耶穌。我們也蒙召跟隨祂的腳蹤行。 盡管祂被羞辱,祂沒有以牙還牙。 盡管別人犯罪抵擋祂,祂從來不以犯罪的方式回應。 盡管別人羞辱祂,可祂從來沒有揚言要報複。 

 

祂隻是將自己交托給天父。祂的順服領祂上了十字架,祂在十字架上的死給世界上所有的人帶來了救恩。 

 

彼得說:“跟隨祂的腳蹤行。” 到此我們又回到了基督的十字架。沒有十字架,這篇講道就失去了意義。但因著十字架的能力,我們能夠做耶穌所做的。這是我們基督徒的使命,我們的榮幸,也是我們最大的挑戰。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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