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如“結構”是試圖讓事物在幾何學上站起來,而“解構“則是讓它倒下去。
不管怎樣,哲學的功能應該是讓事物的定義更接近真實,然而,這是一種”不可能“,
這也許與文化的頑疾,一種習慣於以理性主義來界定什麽是“真正的”有關,以此,事物的定義總是會走向'”有用“的陷阱。
也許,字典會開始在這樣的時刻,它不再提供單詞的含義,而隻是它們的功能。
就如”驕傲“,簡單的就是人的一種內在情感,或是一種來自於他者的審視。
文化的目的,似乎便是在於賦予事物定義,一種確立於空間意義之上的“皇袍加身”。
所有跟帖:
• 我覺得哲學的理和一般具體的理相比,就好比代數和算術。需要對運算的符號有抽象的能力。 -禾口- ♀ (0 bytes) () 06/30/2014 postreply 15:33:15
• 知性的能力是一種可能,而且崇高,然而,它與真實並不喜歡走在一個方向,雖然有人說“數學”是個例外。 -英二- ♂ (0 bytes) () 07/01/2014 postreply 13:20:04
• 我覺得還是有可能走在一起的。不能走在一切是因為人的局限,看不到全部的真相。 -禾口- ♀ (584 bytes) () 07/01/2014 postreply 16:5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