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到邏輯思維,因果關係,大概都免不了涉及“概念”的運用。“概念”恐怕應該是思維的基本單位。實際上許多邏輯上的混亂和哲學上的誤解都源於“概念”本身的模糊,以及如何對其應用和理解。
泛泛而言,自然科學,理工科定義的“概念”一般都比較精確,黑是黑,白是白,例如:“四維空間”這個概念指的是三維空間外加時間,勾股定理是“二直角邊的平方之和等於斜邊的平方”,這些恐怕都沒有任何異議;然而,在人際關係的領域,即人文和社會科學領域,“概念”就遠不如那麽精確(當然,恐怕也無必要如此精確),例如:“民主”這個概念的模糊性不言而喻,其他,如:“價值”,“老百姓”,等等概念大概都有爭議。因此,在自然科學領城,邏輯,因果關係就比較清晰,容易把握,而在社科領域內,這種關係就模糊,甚至混亂。把休謨所論證的時序與因果的不同應用於社科領域時,就容易產生混亂。當然問題並不在休漠的邏輯,而是關係本身的性質不明確。就用文中所舉的例子來說吧:“比如有人每天在太陽出來之前唱歌,結果你說他把太陽唱出來了。”這當然很可笑,但可笑的原因是因為太陽的起落是無可爭議的自然現象。如果把此例稍改一下:此人每天還是唱歌,而房東注意到,樓裏的許多房客開始搬出此樓。這裏的因果或時序關係就不那麽清晰了:是歌聲太難聽?房客無法忍受?如果是,那就是因果關係,如果不是,那就是時序關係。在社會領域中,許多事都是這樣模模糊糊混混沌沌的。
再來看價值觀,這本身就是個模糊的概念。很難以其定義任何因果關係,至多也就是相關罷了。如果硬要如此定義,也未嚐不可,但肯定有爭議。至於那些“賊喊捉賊”,葉公好龍,皇帝新衣,等等等等,社會上數不勝數。其實這些所謂的“邏輯混亂”也沒有什麽不正常的。就說葉公好龍吧,其實這裏並無邏輯混亂,隻是葉公心中龍的概念原先是美好的,直到真龍出現後,才意識龍是這麽可怕。這隻是對龍的認識有個過程罷了。所以,至少在社科領域內,所謂邏輯上混亂,哲學上的誤解是家常便飯,比比皆是,無論是“普通百姓”也好,賢人雅士也好,恐怕都免不了有混亂或誤解的時候。“以其昏昏,使人昭昭”,也許正是有這些混亂和誤解,才會激發出古今中外如此多的聖賢才智,在科學,社會和宗教領域中開拓,這才會有今日人類認知的博大精深。當然這一認知過程仍在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