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驢老哥捧個場:隻談家國不談戲

本文內容已被 [ 英二 ] 在 2013-10-14 18:33:30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家”是一個所有文化都樂意使用的概念,以家代國,就會充滿和諧的溫情。家庭觀念,在西方被提升為“價值”;在中國,表達親情的忠孝仁義幾乎是立國之本。然而,所有其延伸的文化,即使是諸如,女權,人權所表達的對抗性,仍然是在模糊一種真正的社會結構。

       以此,以大眾的多數視野透視社會,體現的正是文化的當代性。


      

      “大眾”和人民

      
      “大眾”(
Multitudes)這個概念詞,再早是由霍布斯與斯賓諾莎提出。對斯賓諾莎而言,“大眾”代表了無法化約為一的複數性,對霍布斯而言,大眾則是反政府,威脅“同一”的負麵概念。“大眾”概念如何在當代走紅,是由於本體論在20世紀被各種“差異哲學”衝擊,並從同一/差異的辯證統一模式轉向了“多樣性” (multiplicity),“大眾”概念由此得到了自然的延伸。

國家政治的遊戲在於如何將個體組織成一個有效的“多數”,並由此擁立一個強勢的政治主體。在現代“國家”,差異被用心的替代為一種“普遍性”,從而誕生了“人民”概念。在國家和人民的同一性思考中,體現的是一個有共同曆史、語言、文明教化的共同體。而“大眾”與傳統的“人民”相對,是為了便於對社會中不同身份民眾的“多樣性”思考。

對於人民而言,普遍性是一種諾言。人民所遵行的引力場是國家,主權與共同意誌。在國家範圍內,在理論上,“多數”是國策或其他重大政治問題獲得“決意”或“結論”的前提。然而,現實就像體製所透露的那樣,由於生產關係中諸如所有製、代議權、與主體性等等因素,結果是“多數”隻能受到“少數”的幹擾與控製。

將“大眾”與“人民”區別的用意,在於打斷當代社會這種“多數即決定”的虛擬局麵,同時保留針對“少數壟斷”的矛頭。因此,“大眾”雖然從名稱看仍然是一種“多數”結構。實際上,大眾的“眾多性”並非單純的建立在個體的積累之上。就如德勒茲(Gilles Deleuze)指出的:“多樣性並不意指重數 (multiple)與一(One)的結合,多樣性完全無須仰賴任何一統便可自成體係”。多樣性從一開始就是“多樣的多樣性”。換言之,多樣性本身即是包涵著一種幾近絕對的碎片般的性質。“大眾”是由個性構成的開放性層麵,這個不同質的、多樣的、流動的、從事物質和知識生產的後現代大眾,是窮人、邊緣人、也是反叛資本的所有人。

 

 

“大眾”和勞動

 

如將“大眾”與“工人階級”的傳統概念相對,就可以思考一種並非統一的勞動主體。就如毛澤東試圖將政治主體從產業工人擴展到其它勞動人口。大眾所要描繪的就是多種多樣的勞動形式。

根據馬克思的“一般智力”概念。在資本主義發展的某個層次,財富的生產將與重複勞動無關,而與社會的智識,與科學發生關聯。這個趨勢被人們稱作“後福特主義”。在全球化過程中不斷擴展的高科技人員,和不安定的移民人口使之具化為現實。因此,無產階級已成為一個十分寬廣的範疇,“新無產階級”大眾是指全球化時代與資本對立的所有人。這一轉變是源於資本消除地域界限的全球化“欲望” ,全球化導致了勞動形式和無產階級的普遍化。也因此改變了勞動者的主體,由生產主體,和創造性主體構成了複合的“大眾”。

“非物質勞動”包括了信息化勞動,也包括了諸如視聽軟件,廣告時尚、和藝術文化活動;至此,情感勞動(affective labor)和智力勞動同樣的成為勞動力特征。非物質勞動所生產的首先是一種“社會關係”,它使生產和社會消費在交往中一體化。生產和生活的統一,在人類學的意義是替代了“物質勞動和腦力勞動”的分工,在美學上的意義上是“論證了創造力怎樣成為一種社會過程”。這樣的“生命政治勞動”(biopolitical labor)也被稱為“非物質性生產霸權”,因為它模糊了經濟、政治、社會和文化在傳統意義上的區別,勞動從經濟層麵跨越到了哲學文化層麵,也意味著勞動進一步的抽象化。勞動的社會化,也為“大眾”共同目標的形成創建了基礎。

當然,大眾概念不是發出工人階級終結的信號。雖然不間斷的總會有人出來宣告工人階級的終結。但工人階級是一個理論概念,它指的是生產絕對和相對剩餘價值的主體。工人階級成為大眾並不妨礙剩餘價值的產生。 工人階級獲得了“大眾”的特征,從組織形式,到鬥爭形式也會發生變化。在馬克思對“大眾”的描繪中。歐洲工人因貧困離開他們的國土,到美國東海岸充當勞工,他們在那裏隻不過呆了幾年。就逃避了那裏的工廠,向西部的土地移動。一種雇傭勞動呈現為一段插曲而不是一種生活的判決。雇傭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力市場的鐵律中散布無序的可能性。

除了將大眾理解為一個由“多樣性”的個體累積的“多數量”代名詞之外,還有認為,大眾可以理解為“金字塔底部的一大群”,甚至還可以視為在五花八門的西方理論中強加於“弱勢群體”的名詞時尚。但大眾不僅是“弱勢族群”的代名詞,也是一個普遍的,一般性建構。如勞動的移動人口形象一直出沒在大眾的相關意識中。畢竟,“移動人口”(如中國的民工)這樣特殊的具體群體,能透露在資本迫力下現代人的普遍處境。如經濟史學家穆利耶.布唐(Moulier Boutang)就指出資本積累的邏輯,一直在依靠非正規的勞動才能得以發展。根據布唐的觀點,在資本主義生產關係的迫力下,所有社會角色皆在“流動”中,從這個角度看,在人口比例中占少數的移動人口,其少數性質標誌的正是這種普遍性。“少數性質”才是“諸眾”這個“眾多”而平凡的政治主體的特質。

 

 

“大眾”的文化角色

 

曆來的文化中沒有大眾是一個事實,因為文化是國家建構,從屬於主體性。以此,文化與大眾的磨合,來自於主體意誌的顯白與教誨,一定在所難免。就如文學和藝術都具有“可塑性”特征,始於曆史的傳承,對獨特性的發現,經過技藝的塑造,並由此獲得形式和語言的表達(這就是電影與戲劇)。文化具有教化的特征,“教化”運動就是一種作用於“可塑性”的過程,它們通常總是朝向一種形態,或是朝向一種從屬於主體意誌的普世性。在這個意義上,教化也是一種主體意誌的建構過程,換言之,個體意識就是主體的個體化過程。 

貝爾曼(Antoine Berman)強調這種過程,是一種經驗敘述,和曆史積累。也就是“國史”概念。即,一個民族經過曆史經驗而形成的主體性,是通過該民族所享有的,無間團契般的溝通關係(如語言,藝術形式)才能獲得傳達,與傳承,並由此朝向形象的更新與完美。

內格裏說:“大眾如果視自己為一個政治的主體,就關係到大眾自身的參與,普及,及創構。這裏的“參與”,是指凡是具備一般知識與溝通能力的人皆能具備,而且總是永遠已經具備有參與的“資格”。“共同普及”指的就是這些一般的大眾所能創構的,一種屬於大眾自身立場的公共性。

“大眾”主體需要經曆自我塑造。這牽涉到通過知識實踐而達到自我實現,自我塑造的過程。塑造的過程需要一個雛形的立場作為出發點。換言之,無論是從大眾的弱勢地位,或是作為一個民族的原始形象,都是朝向一種屬於自身立場的清晰性與自主性。

 “可塑性”(plasticity)的簡單定義。根據瑪拉布(Catherine Malabou)的解釋,“可塑性”之意不但包括“形狀可變”的特質,同時也包括對抗改變的頑固性。木材之所以可以用以雕塑,是因為木材的固體狀具有一定的韌性,對斧頭 與利刃有一定程度的對抗力。換言之,可塑性並非一種任由改變的鬆散狀態,它還必須遵守一些固定的規律,其中也包括了物質(原料)某種程度的不可逆性,也就是說,形狀一旦改變之後也不太能隨便的改回原樣。由此可見,可塑性確實是一個具有矛盾意義的概念。

“大眾”是可塑性的主體,又是可塑性的物件。這個主體得以運轉(進行自我塑造)的主要手段就是語言和書寫,“一種語言等於一個民族”,這就又回到了“國史”概念。

需要強調的是,在全球化時代,當文藝漸漸被外來的,或其他的新異科技侵蝕或取代,並不意味著其教化的塑造過程就此消失了。現代人的特質在於他們即是知識的物件,又是操作知識的主體,因此注定會不斷地搖擺在經驗與超驗之間。誠如拉賓諾(Paul Rabinow)所稱:“常常有人指出,正是當代科技的“新異性”導致了我們在文化上無所對策的窘境,這個說法其實並不正確。背景與“陳舊性”遭到遮掩,這才是其中的真正脈絡。主體是可塑的,所需要的則是通過揭示,技藝的建構和表達而已。科技的淘汰並不代表概念的更換。從十八世紀的“文藝”主體科技到二十世紀的“人文”主體科技的變化,而生命與群體形象的塑造,以及它們之間的關係,一直在繼續的發酵和起作用。” 

 

 

“大眾”與國家

 

“大眾”與國家關係的定位,一方麵是“大眾”作為國家主體和構建者的假象,另一方麵,“大眾又作為社會的批判力量始終在發揮作用。這是因為在社會關係中存在的利益分配不平等,而大眾始終是被壓迫的一方。“大眾”表達自身欲望與需求的鬥爭,在本質上是一種生命政治鬥爭,並“代表了解放哲學的標準域”。

“大眾”與國家的對立形式,在現代性萌芽時期的民眾(市民)使用的是一種“抵抗的權利”(ius resistentiae)。它是一種保守的暴力。具有某種特定和專門的含義。作為一種積極的特權(positive prerogatives),經過傳統或事實的確認,構成了一種有效的,有形的防衛,比如出現在雇傭勞動鬥爭中的防衛——罷工。維爾諾(Paolo. Virno)對此描述的最具暗示性:“它不同於經典的公民不服從,它不質疑具體的法律,而根本地對國家的控製發起質疑”。它是一種通過“無限的抵抗權利”來行使自我保護的“非國家公共領域”。“抵抗的權利”與顛覆理論無關,但也常常構成了合法與非法問題的凸點。

從大眾的角度看,社會關係的核心並非在於個人與國家之間,而在於國家跟大眾之間,這也關係到人權與民權概念的差異。而國家的決斷從一開始就是一種先發製人的攻勢,其主要的目標就是堵住大眾的表達。

“大眾”的主要“對象”(其實是“對手”),體現的是與國家的對立。假設硬要套用社會金字塔的比喻來說,大眾的“對手”就是組織並控管塔型結構的“決定者”。

如何來理解這樣的觀念?萱野稔人(Kayano Toshihito)在他最近的著作《國家是什麽》(國家とはなにか2005)中,就是力圖糾正“國家即為虛構”抑或“國家即為話語”的理論謬誤,表明現代國家的特質來自於暴力的組織化,壟斷化,並且為資本所有製所限定。也就是說,“國家”(State)是一個“階級局麵” (state of class),它將人民整體加以組織化,並劃分為階級,從而加以生命與政治上的控管。在某種意義上“國家代表階級利益”的傳統馬克思主義理論仍然成立。就其現代內涵而言,兩者確實是相輔相成,絲毫也沒有改變。

因此,畢得(Jacques Bidet)認為,市場本身無法解釋社會的生產關係,凡是市場均有一個組織,而調節並管理這個組織的就是國家,而真正的主體在其幕後。在全球化時代,民族國家的衰微並不代表“國家”在隨即消亡,可能的僅僅是“國家”形式的蛻變而已。由此“世界”與“國家”應做出明確區分:世界所代表的是國家跟國家之間的競爭場域,畢得稱之為“係統麵”;國家則代表階級鬥爭的場域,畢得稱之為“結構麵”。在如今的全球化時代,國家“升級”到世界的層次,則意味著昔日被區分開來的係統麵與結構麵從此會交織在一起,因此,全球的階級問題會走向前台。在這個意義上,所謂“文化差異”或“文明差異”所扮演的隻是一種假像,在全球層次上,每個個體的社經身份地位(socio-economic status)並非與此無關。

 

大眾能變成什麽?

 

在《大眾》一書裏,作者哈特與內格裏呼籲讀者,要提出的問題,並非“大眾是什麽?”而是“大眾能變成什麽?”顯然,後者意味著對未來政治發展所抱有的關懷。

在可以預期的未來,人們熟悉的政治形式,政黨政治,及其它們的做秀,一定會持續存在。大眾的主張認為,作為大眾自身,最需要的是一種主體意識,以全新的全球視野,清晰一種作為大眾的自身立場。

曆史的教訓是,所有的現代性概念,和所謂的“民主”工程,歸根到底都是在資本積累的動力之下進行的。情境主義理論家德波(Guy-Ernest Debord)在他的《作秀社會》(La société du spectacle, 1967)中就指出,形象本身早已變成了資本積累的所在之處。“作秀意味著資本積累已經達到了足以變成形象的程度”, 他所指的不僅是一種對於媒體的批判,更是一個全麵的本體論問題。比如,來自於全球殖民地的財富,與體現人種的宗主國,就足以說明資本積累與人種形象之間的內在關連。

      麵對這樣的現象,需要提出的問題就是,形象的主體或其所有者是誰?形象本身能否有所積累?主體性的積累作用到底取決於哪些因素?

從這樣的意識脈絡切入,似乎,又要回到馬克思的思考





 


所有跟帖: 

以前的老帖,再貼一次 -英二- 給 英二 發送悄悄話 英二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0/08/2013 postreply 22:11:09

散開來,是大眾;聚一起,是人民 -魁北克人- 給 魁北克人 發送悄悄話 (106 bytes) () 10/09/2013 postreply 06:57:08

英二你這個太陽春白雪,不好懂,我隻能捧個驢場。。。 -FarewellDonkey18- 給 FarewellDonkey18 發送悄悄話 FarewellDonkey18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0/09/2013 postreply 08:58:18

這句話,似曾相識。哈哈。 --眉子-- 給 -眉子- 發送悄悄話 -眉子-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0/09/2013 postreply 09:54:18

如有雷同,純屬巧合。不能控我抄襲。。。 -FarewellDonkey18- 給 FarewellDonkey18 發送悄悄話 FarewellDonkey18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0/10/2013 postreply 11:48:40

不用控,就是抄襲。 --眉子-- 給 -眉子- 發送悄悄話 -眉子-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0/10/2013 postreply 11:58:19

家的利益與國的利益的關係是對立統一,個人的利益與集體的利益的關係也是對立統一 -東土- 給 東土 發送悄悄話 東土 的博客首頁 (543 bytes) () 10/09/2013 postreply 09:12:35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