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注。在討論文化的論文中,很多名詞的概念往往會含糊不清,很多時候也互相專轉用。筆者為了避免出現理解上的混淆,特此對一些基本詞匯根據文章需要作了一個相對清晰的定義,附在文章最後。讀者如需要可以先跳至最後先讀詞解,再讀正文。)
序言
作為一個在中國生活了三十年的人,筆者對中華民族的孽根性作過不少思考,並對這些孽根性存在之普遍性及嚴重性不再懷疑。本文的目的,將不再是證明這個孽根性的存在與否,而是試圖找出它的成因,並在這個黑暗的文化背景中為人性找一條光明的出路。
一。奴性在中國的普遍存在
“中國數千年之腐敗,其禍極於今日。推其大原,皆必自奴性來。不除此性,中國萬不能立於世界萬國之間。” “數千年民賊之以奴隸視吾民。彼之以奴隸視吾民,猶可言也,吾民之以奴隸自居,不可言也。” (梁啟超)
什麽是“奴性”?簡單地說,奴性就是奴才的本性。那麽什麽是“奴才”?奴才就是那種甘願做奴隸的人。從這個簡單的定義可看出,“奴才”非“奴隸”,後者是不得已為之,前者純屬自願。所以,更準確的定義是,“奴性”是一種甘願做奴隸的本性(參見“‘孝’的‘孫子’效應”)。
如果把一個人待人處世的基本特征稱為人格特征的話,奴性就是人格特征的一種。而如果把一種在一群人中普遍存在的人格特征稱為民族性的話,奴性,當之無愧地是中國人的民族性,或國民性的一種。而當奴性 - 這個人性中最卑劣的一種 - 成了國民性時,不能不說是一個巨大的民族問題。而要解決一個問題,我們首先要做的就是尋找問題的根源。這正是本文要探討的問題。
人性的形成,大凡有兩方麵的原因,一是人為的後天培養,二是基因的先天遺傳。這兩者孰輕孰重,學者們爭論不清,但不可否認的,是兩方麵的因素都同時存在著。人的“後天培養”主要是文化的作用,“先天遺傳”則是基因的作用,所以,奴性在中國人中如此普遍的存在,筆者認為應該是“文化”與“進化”這兩者交叉或綜合作用的結果。以下邊分別就這兩個特點作具體分析。
二。奴性形成的文化因素
由於人是群居動物,所以不可避免地,我們每個人都或多或少地受了我們所處在的文化環境的熏陶。什麽是文化?文化的定義可以非常繁瑣,但簡而言之,它可以被理解成一個群體(民族,國家,部落等)在精神創造方麵的總和。文化包括宗教信仰,意識形態,文學藝術創造等等。不過本文強調的,是在文化的所有項目中對人的行為影響最大的那一部分:倫理道德部分,或者說一群人共同遵守的道德行為準則。正是這個道德準則,決定了一個群體的共同行為特征,從而也決定了這個群體在其他方麵的文化創造上的特征。這個準則主要體現在意識形態之中。所以,“意識形態”,將是本文在提及“文化”一詞時的中心含義。
人,雖然作為個體都有各自不同的思維方式,對世界持有各自不同的看法,但作為一個整體要延續,往往需要有一個在整體中能凝聚所有個體的思想的意識,即“意識形態”。意識形態的最主要的表現形式之一,就是宗教。筆者認為宗教有兩層含義,其一是認識層麵的,即:人對自然或“超自然”現象的主觀理解或(一廂情願的)解釋;其二是社會功能層麵的,即:凝聚一群人思想的方式。中國曆史上雖然基本沒有認識層麵的,或者說“神”的意義上的宗教,但和任何一個其他社會一樣,具備“社會意識形態”功能的宗教,這就是通過儒家思想意識體現出來的“祖先崇拜”。
在對人格的培養(或者影響)上,如果說西方基督教最大特征是導致人的原罪感,在上帝麵前的謙卑感,在人與人之間的平等意識,中國的祖先崇拜的最大特征則是人在長輩和祖先麵前的低賤意識,導致人之間的不平等感。在基督教或者其他的一神教中雖然也有不平等關係的存在,但由於其最高的權威是抽象的“神”,所以在具體的人麵前,大都持一種相對平等的人格關係(注:“不平等”其實是人類從進入文明以來的共同特征,所以在此說某些文化中人之間的“平等”其實隻是一個相對概念);而在祖先崇拜中,最高的權威是“人” - 祖先是“人”,長輩也是人,所以在祖先崇拜的文化中,人所畏懼,或者說在精神上依附的不是抽象的“神”,而是具體的人。這種認識在現實中必然導致人際關係中的貴賤意識和權威意識。所以祖先崇拜對社會的影響,首先就是人之間的不平等關係。
如果把祖先崇拜看成宗教,那麽“孝道”則是這個宗教的教條,或“儀式”,即在生活中的具體實施法則。筆者認為,中國人的幾乎一切惡習,中國文化中陰暗麵的絕大部分,都來源於孝道對人性的扭曲。也許有人會不理解,孝敬父母難道也會有錯?的確,筆者在生活中見過很多善良的中國人,他們都“孝敬”父母。是的,如果孝道就是那種對父母的理解和愛的話,孝道是沒有任何錯的。然而,從我個人的理解看來,“愛”,絕非孝道的核心。孝道的強調的,是晚輩對長輩的絕對“服從”,而不是愛。“孝”離不開“順”,而一個“順”字,就說明了孝道的核心:馴服。中國幾千年的倫理道德教訓中,雖然也有愛護晚輩的教導,但絕大多數的說教,都是針對長輩對晚輩的權威,以及晚輩對長輩的依順。
正是在孝道傳統中的這種不公平的人倫關係,注定了在中國文化曆史中的“家庭奴隸製”:“主人”(長輩)和“奴隸”(晚輩)的不平等關係。這個關係注定了中國人對兒女的培養過程其實是一個對人性的“馴服”過程。而由於人在童年期的脆弱,離開父母便無以為生,所以兒女大都是不得不,最後心甘情願地“依順”自己的父母。這個過程的結果就是奴才的形成 - 把壓抑自我,依順他人(或者相反-壓製他人)看成社會的自然規律,並無條件接受之(參見〈做奴才的好處及其如何培養奴才等問題 〉)。如果讀者不同意的話,請留意一個中國文化的“特產”:把“孫子”一詞當成“奴才”的代名詞(參見《“孝”的“孫子”效應)。筆者認為這個文化現象本身足以說明“家庭奴隸製”在中國的長期存在。所以,雖然孝道在文明初期起到了穩定社會的作用(這一點是“功不可沒”),但在對個體的培養上是“馴化”- 把一個稟賦著自然的創造天性的人,從生命的一開始就進行人為的馴服(不惜一切手段),直到被“馴化”成奴隸,或奴才。
也正因為孝道確定了中國的“家庭奴隸製”,而家庭,又是社會的最小單位,所以中國社會長期以來自然是專製的最佳土壤。如果沒有西方文化的侵入,民主,決不可能從這個社會的內部自然生根。
祖先崇拜還導致中國幾千年的知識重複。這種“祖先最偉大最智慧”的認識,導致後人在智慧的成長上不注重從自身,以及從自己對外在的直接觀察上直接領悟,而是被動地直接依賴祖先的遺產。所以絕大多數的中國知識分子在對知識的認識上也具備著不自覺地奴性,或者說“權威理性”(即:隻有權威者才有思想或者表達思想的權力)。這導致了中國幾千年在知識上的毫無創造性。個性天才,尤其在思想界,是極度罕見。其實這個事實很簡單:天才是天造的,這個極端強調“人為培養”- 先輩或他人的培養 - 的文化自然不可能成為“天才”的土壤。
知識上的權威理性,人格上的奴性,就是這個以祖先崇拜為特征的倫理意識 - 儒家思想文化 - 導致的社會結果。所以,筆者認為,中國人中處處可見的奴性和中國的傳統文化有著直接的因果關係。或者說,這種把祖先和長輩淩駕於活人和晚輩之上的文化本身,就是“奴性文化”。
三。奴性形成的進化(曆史)因素
前麵分析了中國文化如何影響了中國人的人格發展,接下來筆者試圖從曆史,或者說“進化”的角度分析為何在中國出現了這樣的文化,以及這個文化又如何反過來成為中國人進化的“選擇”環境,導致再經過了幾千年的進化後,奴性漸漸成為在中國人中非常普遍的人格模式 。
如果我們承認中國文化對中國人的人格的影響,可能好奇心重的人會問,為什麽中國人在這片土地上創造了這樣一種文化?筆者認為,答案是在曆史中,或者說在進化演變的過程中。追根溯源,中華民族和世界上任何其他民族一樣,受大自然母親 - 地理環境的製約。
1,自然環境是文化的決定因素
人類雖然是智慧動物,但進化至今,卻不能,或許永遠都不能揭開宇宙之秘。誠然,這個態度並不會阻礙人對大自然的探索,不會阻礙科學的不斷進步,因為人的好奇心會盡一切努力使自己離宇宙和生命的真相越來越近。迄今為止,筆者認為進化論是離生命“真相”最近的科學發現之一。進化論的最基本論點之一,就是“自然選擇”。“一方水土養一方人”,這句中國古老的感性格言,似乎“不經意”地表達出了進化論的基本觀點。
人類的起源至今大約有兩種,一種是非洲起源說,一種是多地區獨立起源說。筆者覺得非洲起源說似乎更令人信服,畢竟有科學家已經做了DNA測試,“證實”了這一理論(Spencer Wells, The Journey of Man: A Genetic Odyssey)。所以,一個擺在現代人眼前的簡單“事實”(之所以打上引號,是因為筆者理解任何一種科學發現都很難被定為終極事實)是,人類同出一源(共同從非洲出來),卻在世界各地發展出不同的人種和文化。
由於文化受生存方式的影響最大,而生存方式和地理環境又有最直接的關係,所以我們可以得出結論,文化的終極決定因素是地理環境。從曆史的角度看,地理環境決定了人的生存方式(或生產方式),比如靠近河流的土地肥沃之地適合農耕,靠海的地方產生漁業和航海,而地帶開闊,適合牲畜生長的地方則是遊牧民族的家園。那麽,這些不同的生存方式是如何和文化相聯係的呢?答案很簡單:多元的生存方式(農耕,遊牧,經商,海盜等等相結合)容易使人形成開放的意識,產生多元的開放文化(比如地中海沿岸的中東和歐洲);單一的生存方式容易使人產生靜止不變的意識,形成單調的封閉文化(比如埃及,中美洲,印度和中國等等)。這個規律又是因為一個簡單的道理,多元的生存環境讓人看到豐富多彩的現實,從而導致人的開放意識;而單一的生存環境中讓人看到一成不變的現實,從而導致人的封閉的意識。 所以,筆者毫不懷疑,中國這樣幾千年不變的意識形態,“罪魁禍首”其實在於中國的地理位置:這個東麵臨海,西麵靠山的地理環境決定了中國和歐亞大陸其他文明的分割和孤立,從而導致延續了幾千年的單一農耕生存方式,導致幾千年不變的文化意識結構。
從意識形態的角度看,農耕文化和其他文化相比較,比如遊牧,海盜文化等等,最大的特征就是固守現存次序的思維方式。在農耕的文化環境中,對既定權威和知識的服從,是在這個文化群體中起凝聚作用的最重要因素。筆者曾經做過這樣的思考,遊牧或海盜民族的生存方式是四處遊走,哪裏有生存的機會就往哪裏去,加之既存知識不一定適合新環境,所以在這些民族中,年輕人旺盛的生命力之重要性,大大超出了祖先或者長輩的既存知識的重要性。所以在這些群體中孝道很難生根;而在農耕文化中,由於大家都固守一片土地,幾百年甚至幾千年,人們所麵對的現實都一成不變,於是既存知識就變得非常重要了。所以在農業文明中,“薑總是老的辣”,老年人的威望,對既存知識的依賴,對權威的服從,都是社會人際關係中的最重要的一環,更是社會穩定的決定因素。由此,在中國這個農耕文化一貫始終的土地上,出現祖先崇拜實在是非常自然的事情,而由此導致的不平等的人際關係也必然被道德化,絕對化。孝道也由此而生,成為中國人的道德第一律。
2。“文化選擇” - 文化環境對人的“人工選擇”
文化雖然是在自然進化中的“人為”創造物,但文化一旦形成氣候,它不但反過來影響人,還“選擇”人,成為一種對人有“選擇”能力的“自然環境”,最終導致隻有適應這個環境的人才能生存,甚至存活。
熟悉進化論的人都知道,在達爾文的理論中,除了“自然選擇”(Natural Selection)以外,還有一種選擇叫“人工選擇”(Artificial Selection)。以飼養奶牛為例,最初本來隻是有些母牛產奶量高,有些母牛產奶量低,然而對畜牲具有生殺之權的人發現了這個現象,在馴養過程中隻把那些產奶量高的母牛用於產奶業,產奶量不高的都用來做食用肉食。於是久而久之,這專門用於為人類產奶的“種”- “奶牛”就在人工選擇下出現了。同樣的規律,也發生在文化對人的選擇上。人最初沒有“種族”的區別,都是各種性格的混合群體,但久而久之,不同的文化對人進行“再選擇”((當然更有之前的“自然選擇”的因素)),終於導致了種族之間的差距越來越大的現象。
如果我們把人的性格(或性情)歸於先天基因的話,人類的先天基因是及其豐富的,由此人的性格也是豐富多彩的。也正因為這個多樣性(variation),人類才能在世界各地的不同自然環境下生根發展。我們可以想象,在文明之初,幾乎任何一群人(部落)中,都存在著具有各種性格的個體。然而,久而久之,由於某些自然條件隻允許,或更適應某些性格的人發展,所以具有這些性格的人就更能夠在這些地區生存,最後發展出具有某種特征的文化。之後,這些文化,又反過來對人施展“自然選擇”的功能,使那些具有這種文化推崇的性格的人才能生存,或者才能生存的更好;而不具備這些性格的人,他們或者被這個文化以各種方式強行杜絕,或者在這個文化中“自然地”慢慢被淘汰掉。
最明顯的“強行杜絕”的例子就是古希臘的斯巴達,由於這個文化崇尚武力,崇尚強壯的體魄,嬰兒生下來後如果不符合體力標準,都會被活活地拋棄。所以斯巴達這個城邦個個都體格強壯,成為希臘“諸侯”中最勇猛善戰的城邦。文化的“自然淘汰”的例子可以在中華民族中看到:漢民族在文明之初也是勇猛善戰,不乏強悍之士,但這個文化後來由於某些原因開始“尚文抑武”,漸漸地,那些文質彬彬的男士更能受到社會的提拔,更能討配偶喜歡,久而久之,這個民族中體格強健的人數比例就會漸漸下降。中國曆史也證明了這個現象:最初還能和北方遊牧民族抗衡的漢族,漸漸變得不堪一擊,在後來的一千多年的較量中屢戰屢敗。而目前的中國,“腎虛”就是“國病”。
在此我們可以把這個文化對人的選擇功能定義為“文化選擇”。中國曆史在“文化選擇”這一點上是毫不含糊的。在這個最崇拜“人治”的文化中,幾千年來,以人類能夠想象出來的最極端的手段對不同思想進行排斥,對叛逆者進行懲罰。焚書坑儒,株連九族,各種難以置信的酷刑,都是這個“文化選擇”的種種“有效”措施。試想在文明之初,中華民族是具備著各種性格基因的人的混合體,久而久之,隻有那種具備溫和,馴服,或者獨斷專行的性格才能在這個土地上找到自己的空間,而那些稟賦著叛逆,開放,獨立等等性格的人,往往或者不得誌,或者被滿門抄斬。於是漸漸地,這個土地上就越來越單一化,具備馴服人格的人越來越多,奴性漸漸成了中華民族的民族性。
至此讀者不難看出,不但是奴性,任何一種文化特性,或者民族差異,都一方麵是“自然選擇”的結果,另一方麵又是“文化選擇”的結果。這也是人類雖同出一源,但卻漸漸地在發展過程中產生越來越大的民族差異的根本原因所在。
四。民族的出路
以上就是我對中國人的奴性,包括其他民族性的根源的總結。如果我們承認祖先崇拜和孝道中的“反人性”性質,自然就會看出這個文化對人性的“反作用”,並在在幾千年的過程中漸漸改變中國人的天性,導致奴性在中國的普遍存在的事實。理解了這一點,我們完全可以理解為何魯迅認為兩句話就可以概括整個中國曆史:“一,想做奴隸而不得的時代;二,暫時坐穩了奴隸的時代。”(魯迅“燈下漫筆”)。
是的,中國的這個所謂的文化,是“吃人”的文化,因為它“吃”掉了人性,成全了奴性;因為它崇尚的是死人,老人,死亡,而不是活人,兒童,和生命;因為它在知識上推崇的是模仿,而不是創造。就這樣,幾千年來,中華文明在這個世界上孕育了一個最沒有生命力的,也最病態最蒼白的民族(之一)。
如果我們把不同文化的根源歸於地理環境的話,那麽,華夏文明產生出這樣的文化也不是中國人之過錯,而是大自然選擇的結果,是進化的必然。這自然是很無奈的現實。那麽,這個民族還有出路嗎?恕我直言,如果民族的出路意味著中華民族的在世界的“崛起”,意味著中國傳統文化在世界上受到他人的“仰視”,意味著在中國這個國家萬事都必須具有“中國特色”,那麽,筆者認為這個民族是沒有出路的。這是因為,1,人類任何一個民族文化都不可能長久地,或者永遠地在人類曆史舞台上唱“主角”。進化的曆史,是不斷淘汰的曆史,所以沒有不被淘汰的物種和民族。生命有生有死,人類也一樣,民族更是這樣;2,人類發展的方向,是民族化的削弱,“世界化”的加強。今後的世界,將是一個“大同文化”,這個“大同文化”“選擇”的,將是具有個性的“人”,而不是具有“民族性”的“中國人”,或“美國人”。
翻開曆史,我們可以看到,古老的埃及文明,在單一不變文化中存活了幾千年,最後消亡了;中美洲的幾個文明,都因為極度的文化封閉性,最後或者自身自滅,或者不敵西方文化的入侵而終歸於滅亡。除了這些明顯的例子以外,而如果再仔細觀察,人類史上還有數不清的被人遺忘了的銷聲匿跡的大大小小的文明或文化。人類曆史不斷地在向我們證明,封閉的自然環境必然導致封閉單一的文化特征,而單一的文化特征必然導致這個群體在曆史進化中漸漸失去競爭優勢。這是因為一個簡單的進化科學事實:由於大自然條件千變萬化,隻有性能多樣化的生物群體,才可能應付多樣化的自然選擇,而性能單一的生物群體,一旦自然條件發生變化,將因無法適應新的條件(或挑戰)而滅絕。生物的進化遵循這個規律,文化的進化也一樣。華夏文明至今還存在,得益於這片土地的遼闊,和優厚的自然條件。然而,盡管土地肥沃而遼闊,它的生存方式是單一的,它和世界其他文明是隔離的,所以經過幾千年的人為糟蹋,這片曾經富饒的土地已經遍體鱗傷,而延續了幾千年的文化意識,也在西方充滿生命力的文化麵前顯得如同一具僵屍。所以筆者認為在開放的多元文化衝擊下的今天,這個“文化”已經早已腐爛不堪,甚至早已死亡。
曆史的進展,一如“大江東去”,“大浪淘沙”,舊的不去,新的不來。淘汰,是自然現象,沒有什麽值得可悲的。華夏文明,沒有任何理由,也沒有任何可能性能永遠地“屹立在世界的東方”。然而筆者認為,民族沒有出路,並不等於“人”沒有出路;中華民族沒有出路,並不等於中國人沒有出路。古埃及文明滅亡了,埃及人至今還存在;古希臘文明消亡了,希臘人還活著。並且,即使某一個民族都消亡了,人類還會繼續(雖然也許終歸一天也會消亡)。所以,“民族文化”的消亡,不等於“民族”的消亡,或者說不等於“人”的消亡,更不等於生命的消亡。而反觀那些消亡的了民族,無論大小,都有一個特點:死抱自己愚昧的傳統,拚死命抵抗先進文明或文化。其實,文化是人建的,如果願意,人也可以把它推翻。如果一種文化適應人的發展需要,人就應當保持它,如果它不再適應人的發展需要,人就應該,甚至必須把它拋棄。所以,如果中國人繼續抵抗先進的外來文化,繼續頑固地在幾千年前的老祖宗早已腐爛發臭的屍體上淘“金”,繼續用幾乎沒有任何營養價值的祖先的“遺產”來滋養自己的生命,前途將是黑暗的;而如果放下民族傳統的包袱,忘記如何作“中國人”,快樂輕鬆地做“人”,前途則是光明的。
是的,隻有讓“吃人”的文化死去,生命才能延續,中國“人”才有出路。
結語:世界大同的明天
人類從非洲走出來,在世界不同的地方各自為陣,發展出不同的文化,很自然地形成了文化之間的抗爭。然而,當歐洲文明在近代的擴張中把世界再次變小,人類又再走到一起時,繼續抱著夜郎自大,互相攀比的態度,是非常愚蠢的。此時,各個文化中的人都應該將關注的焦點從自身民族或國家的利益轉移到人類共同的利益上。歐洲人之所以在近代崛起,就是因為他們絕不做自己祖先的奴隸(不要忘記美國的誕生就是“兒子”對“老子”的叛變。參見“七月四日,‘兒子’向‘老子’開槍”),而是在競爭中包容並接受了其他各種文化的優點。非但如此,歐洲文明在擴張過程中,他們也不光是侵略和消滅,更有包容和共享(英語中的Commonwealth,就是這個理念的代名詞),以及人道主義的傳播。
在美國生活了18年,筆者無法忽略這樣一個事實,就是這個文化之所以在近幾百年走在人類曆史的前列,就是因為它對“民族”,對“文化”這些概念的逐漸淡漠,而對人的共性的逐漸重視,從而導致這個文化的包容性。美國從建國時對祖先的背叛,到後來奴隸製的廢除,再到人權運動的興起,這個文化其實就是一個不斷擺脫“文化特色”的文化,一種沒有“文化”的文化。在這個文化中,個人的不同不再會遭到排斥,而是得到尊重,而人之間的聯係的紐帶,不再是共同的“文化傳統”,而是“人性”和“愛”。
所以,在世界變得越來越小的今天,隻關注“中國人”,“日本人”,“美國人”的問題,是鼠目寸光,終將導致自取滅亡,而隻有關注“人”的問題,看到人類的發展方向,才能走向世界,成為“世界族”的一員,和各國各民族的人一起共建並分享一個人類大同,充滿和平與愛的燦爛的明天。
注:
*中國人:在本文以及所有其他場合中這個詞均為泛指,及“普遍現象”,而非每一個人;在本文中,中國人尤其指“漢族人”。
*文化:一個群體在精神創造方麵的總和。比如意識形態,宗教,風俗習慣,藝術創造等等。這個群體可大可小,比如用“歐洲文化”指整個歐洲區別於世界其他地區的獨特文化,而“歐洲文化”裏麵也可以再用“法蘭克文化”,“英國文化”,“北歐文化”等等形容這些局部地區的獨特風格文化。
*文明:一個群體在物質和精神兩方麵的創造總合。所以除了文化所包括的所有項目,它還包括生產技術,經濟形態,政體製度等等。比如古埃及文明,古希臘文明,古羅馬文明,華夏文明。所以“文明”在筆者的理解中是一個比“文化”範圍更大的詞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