嫉妒是毒藥——連孔聖人也不能幸免!

來源: 路橋 2013-04-16 10:48:05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2980 bytes)
孔子為魯攝相,朝七日而誅少正卯。門人進問曰:“夫少正卯,魯之聞人也,夫子為政而始誅之,得無失乎?”孔子曰:“居!吾語女其故。人有惡者五,而盜竊不與焉:一曰心達而險,二曰行辟而堅,三曰言偽而辯,四曰記醜而博,五曰順非而澤。此五者有一於人,則不得免於君子之誅,而少正卯兼有之。故居處足以聚徒成群,言談足以飾邪營眾,強足以反是獨立,此小人之桀雄也,不可不誅也。是以湯誅尹諧,文王誅潘止,周公誅管叔,太公誅華仕,管仲誅付裏乙,子產誅鄧析、史付,此七子者,皆異世同心,不可不誅也。《詩》曰:‘憂心悄悄,慍於群小。’小人成群,斯足憂也。”(《荀子·宥坐》)

 

孔子剛剛得路魯國國君賞識,攝相位,上任不到七天,就把少正卯給殺了。門人聽到這個消息,不服氣,去質問孔子。孔子說:

 

少正卯有五大罪狀,必須殺:

 

1. 通達古今之變,因而鋌而走險。c

2. 堅持走邪路,不走正路。

3. 能夠把錯誤的東西說的頭頭是道,讓人信服

4. 知道許多許多黑暗的東西

5. 依附惡勢力,並且從中得到好處。

 

一般人有一樣這樣的品行,就不免被君子所殺,何況少正卯兼之。少正卯是小人裏麵的桀雄,不可以不誅。

 

事實是,少正卯與孔子一樣,開館講學,有一班門徒弟子,少正卯宣揚自己改革的主張,說得頭頭是道,深受弟子們擁戴。而且,少正卯這個人很有學問,通達古今之變。孔子非常嫉妒,一定要鏟除這個競爭對手而後快,於是給他栽贓,定了很多莫須有的罪名。

 

從孔子所定罪名而言,沒有一條站的住腳。學問多,知識越多越反動,這是最大罪名。其次是少正卯追求真理,宣揚自己的主張和學說。在春秋社會大變革之際,原本學術思想活躍,學術自由,宣揚自己認為是真理的事物,是再正當不過的事情,孔子憑什麽殺他呢?

 

少正卯了解宮廷政治弊端甚多,由此加以抨擊,希望改革時政,這原本是希望魯國富強的好事。孔子卻容忍不下。

 

孔子殺少正卯,是典型的以言定罪,扼殺言論自由。在曆史上開創了惡劣的先例。

 

孔子本人就那麽正義嗎?他的主張那麽正確嗎?完全不是。在言論控製方麵,孔子提倡“子為父隱”。

 

《論語·子路》:“孔子曰:‘吾黨之直者異於是。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

 

漢·桓寬《鹽鐵論·周秦》:“聞子為父隱,父為子隱,未聞父子之相坐也。”

 

也就是說,父親有錯、有缺點,甚至犯了罪,當兒子的必須為其隱瞞,打掩護。從今日之民主法理來說,這叫“包庇罪”,為法律所不容。然孔子提倡之。

 

老舍先生說:“以前,中國人講究‘子為父隱,父為子隱’,於是隱來隱去,就把真理正義全隱得沒有影兒了。

 

顯然,子為父隱,父為子隱,都是不尊重事實,不尊重真理的處世哲學。是輿論造假的肇始。

 

由此可見,孔子不僅要用屠殺來扼殺言論自由、學術自由,而且提倡說假話、辦假事,欺騙輿論與法律。

 

孔子扼殺人權自由,與現代社會道德倫理大相徑庭,不值得提倡,不能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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