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2012年12月26日從eBay 上一個香港 Roxsen 商人那裏買了一個 OM-EOS EMF AF 接口,花$19.90USD。十天後收到貨,高高興興地安上試一試。誰知質量太差,鏡頭和接口間隙太大,鏡頭遙遙晃晃,無法對焦。和Roxsen 聯係之後,我選擇替換一個。Roxsen 也答應付回寄費並要寄費發票。我於2013年1月16日將接口和寄費發票用普通郵件一道寄出。一般郵件跟蹤出了美國就無效,要跟蹤得花$30-40USD用國際特快,遠遠高出接口本身的價格。寄出2 星期之後,我問對方,Roxsen 說沒有受到。我又等 1星期之後,Roxsen 還說沒有受到。我說要報告eBay,Roxsen才說重新寄一個給我,並要我等3星期之後如果沒有收到,再和它聯係。我等3星期之後沒有收到,要它退款。Roxsen 說款已退,並給我一個Paypal ID。我一查Paypal,這是一個錯誤的假Paypal ID。Roxsen既不想重新寄一個給我,也不想退款。這一切都是Roxsen 在撒慌,它想拖延時間。因為eBay 有一個45天時間限製,過了45天之後就不能Open case 了,eBay不管了。總結:
1. 香港奸商是真正的壞,不是一般的壞,不惜撒慌,我算領教了。
2. 在eBay 上香港商人那裏買東西要小心,特別是奸商Roxsen。
3. 香港奸商的東西價格便宜一些,但質量很差。
4. 出海關,在國際上買東西很不方便,特別是國際郵件跟蹤問題。
5. 不能超過eBay 45天“Open Cases”時間限製。
6. 不能超過eBay 60天 “Feedback” 時間限製。
把以上買相機附件的教訓寫出來與攝友們共享,以防以後再上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