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打岔,罵罵人,自然不算亞聖的真功夫。孟子之所以被稱亞聖,因為他是儒家中最能戰鬥的。極大地彌補了孔子的不足。他是戰鬥機中的。。。辯論機!
孔子是不和人辯論的。述而不著,你們要辯論穿越找古人去。在外,所有君主聽了孔子的高論,都客客氣氣說聲“善”,了事。其於鄉黨,恂恂似不能言者。其於宗廟朝廷,辯辯言,唯謹爾。朝,與上大夫言,誾誾如也;與下大夫言,侃侃如也。在內,學生有不同意見,夫子背後罵兩句而已。當其時,人心淳樸。願意教別人道理是齊天的德行。三人行必有吾師麽。孔子自己總結自己的最大優點是“誨人不倦”。可惜,世風日日下。才一百年,到孟子已經在說“人之患在好為人師”。不咆哮已經沒人聽你的了。
一部《孟子》,從頭辯到尾。孟子完勝。不同於在《論語》中,孔子被逼進牆角幾多次,《莊子》裏,莊周撒潑打滾好幾回。至於《墨子》,他們自己認為贏而被我判輸的,超過一半。因為我根本搞不懂他們在說些什麽。總之,像孟子這樣百戰百勝的,前無古人。我近觀孟子的觀點論據,無非近能取譬,遠引詩書。並無大異於前人者。則其勝在道乎?在術乎?在辭乎?
搜索孟子,現代一邊倒的觀點是:“孟子的文章說理暢達,氣勢充沛並長於論辯,邏輯嚴密,尖銳機智,代表著。。。的最高峰。”同意不同意,這就是主流。正是因為從古到今的一致推崇,哺育了一代又一代中國人,成了中國人的思維定式。所以我稱之為中國式辯論說理法。五毛不五毛,都在用。當然五毛更專一。
有一篇說理的文章,最近三十年,一直雄踞在中學課本裏。狼牙山五壯士壯烈了,魯迅被趕走了。但孟子魚和熊掌還在喂養著我們一茬又一茬的孩子。應該說,這篇是被中國知識界教育界認可的,能代表孟子的最典型和高水平的文章。
開宗明義,孟子曰:“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氣勢磅礴,大義凜然。不過你細想想,孟夫子把道理講清楚了嗎?也許你一時被亞聖的名望鎮住,被充塞天地的浩然之氣壓垮了,腦子不轉,無法思考。我們換一個可親可近的來說同樣的道理。那誰人見人愛的,讓柏子來。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觀喜亦我所欲也,聽風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觀喜而娶聽風者也。”你覺得她是在告訴你心裏話,你懂了?別說我們摸不著頭腦,當事人也不服氣。觀喜要問,憑什麽熊掌不是我?聽風一邊嘀咕:其實我更喜歡吃魚多一些哎。。。
所以柏子,你得把這兩位和兩種食物之間建立起聯係來。不能這麽忽悠我們。這其實是一個單純的形式邏輯的三段論,你把中間相給漏了。修辭不能代替推理。如果有人說這是一個特例的話,請自去讀原著。整個《孟子》裏的說理,都是這樣。孟子在攻擊別人論點時,能輕鬆破壞別人邏輯的必要性鏈條。可是當他自己想闡說道理時,總是建立不了充分性,全仗這種“兩段論”過關。我看完了全部《孟子》,隻找到有一處,稍稍符合形式邏輯的論述。
改三段為兩段,太好,太方便了。立刻成為五毛一族的當家武器。有了這個魚和熊掌的公式,什麽都可以輕鬆往裏套。流行的:不燙貪,不厚也貪。二者不可得兼,舍不燙而取不厚者也。或者,韓寒抄,菊花也抄。二者不可得兼,舍舟子而取韓寒者也。萬辯無礙。
但也有不好的地方,就是推理進行不下去了,總是在同一層次上爭吵。設有五毛甲和五毛乙二人,在討論舍生取義問題。甲把孟子的原話重複一遍,而乙不同意,就有下麵的對話:
乙:請原諒,你好像沒有講清楚哎。怎麽剛在說吃的,就舍生取義了呢?
甲:我講清楚了。熊掌是不是比魚好吃?那就是要舍身取義啊。
乙:你隻打了個比方,沒講道理本身啊?
甲:道理就是要舍身取義。打比方是因為怕你水平低,理解不了。
乙:恐怕不是我水平低,是你講不清,想用五毛手法混過關。
甲:你才五毛呢,你全家都五毛。
乙:。。。。。。
然後雙方換話題換地點換人把這段對話再重複無數遍。要是一個民族,兩千年天天重複這樣的對話,你說點什麽好呢?於是我們今天有善良的網友,總結原因。說這是因為中國人形式邏輯不夠發育,一直缺乏邏輯的嚴密性造成的。您這麽說中國人我不管,您要是這麽貶低五毛和亞聖的智商,我堅決不答應。
形式邏輯不是什麽新東西。雖然是和孟子同時代的色雷斯人亞氏總結的最清楚,但你說孟子不掌握這個簡單的東西,沒根據。要知道孟夫子可是在稷下學宮裏混了多年。那裏麵起碼有一半的教授,成天吃飽了沒其它事,專門幹些“合同異,離堅白,然不然,可不可。困百家之知,窮眾口之辯”的勾當。對,就是詭辯術。對他們這些成天靠搬弄邏輯騙人混飯吃的來講,這種簡單的形式邏輯是玩剩下的。小偷總要比鎖匠高明一些才能活下來,是不是?孟子和他們不知辯論過多少次了。就在和魚與熊掌的同一章的前兩段,他和告子還在辯論什麽“白人之白,長馬之長也”。
任何試圖輕看我亞聖的學問和水平的人,注定會陷入到機會主義的泥坑裏去。孟子清楚地知道他在幹什麽。他在書中曾幾次告訴我們,為什麽要這樣做。隻是我們太愛他的精彩辯辭,他的方法我們用起來太乘心順手了。所以我們自動忽略了這些坦白。並把它們曲解了。孟子是知其不可為而為之。這些坦白的總綱就是:“予豈好辯哉?予不得已也。”
在孔孟之間,雅典有一個叫蘇格拉底的,被後世尊為西方哲學的鼻祖。他比孟子還要好辯。一直辯論到七十歲,終於給自己辯來了個死罪。蘇格拉底這老頭辯論的目的,是讓人認識到他們習以為常的思想和觀點其基礎是荒謬的。孟子辯論中所用的推謬法和蘇格拉底最常用的反詰法驚人相似。但後人經常把蘇子和孔子相提並論。卻很少與孟子比的。這其中奧秘,正是理解孟子說理方法的關鍵。
孟子和蘇格拉底,正好是互為頭腳倒置。蘇格拉底宣稱自己一無所知,暗示絕對真理是不可能全部掌握的。與人辯論的目的是探求真相。並且蘇格拉底認為追求真理並無實際用途,純屬出於“愛智慧”。所以樂在辯論中。隻要完全顛倒一下就是孟子了。我這裏囉嗦一下:孟子認為道已經在遠古被完整地揭示出來了,現在一線單傳到我手中。我掌握的道能拯救天下,而且“舍我其誰”。
既然真理在握,我說,你聽,然後照著做就是了。何必再作無謂的辯論。我明明在教你真理,你不信,還敢辯論?朽木不可。。。孟子心中這個痛苦難與言說。“予豈好辯哉?予不得已也。”越想越生氣,又說:“教亦多術矣,予不屑之教誨也者,是亦教誨之而已矣。”真理本店獨有,愛買不買。我不理你,你就該知道你錯了。有點像小兩口子鬧別扭了。
從一開始,孟子就認定與人辯論是個虧本買賣。隻有我給別人講道理的份,在教別人聰明。他壓根來不準備能從別人那裏學到一點東西。對自己堅持的道理,也不準備做任何讓步。實際上,孟子對自己的核心理論,是決不允許辯論的,或者,不許觸碰!像湯武革命,彌天大事,固然要力爭。如果是日常瑣事,是不是可以通融些?孟子說曰:“丈夫生而願為之有室,女子生而願為之有家。父母之心,人皆有之。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鑽穴隙相窺,踰牆相從,則父母國人皆賤之。”食色,性也。總有一時沒忍住,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算了?比如您老人家言必稱堯舜,舜娶了堯的兩個女兒,都來不及告訴他瞎老爸就上了。聖人作,我們學行不?孟子毫不讓步:“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舜不告而娶,為無後也,君子以為猶告也。”好麽,前麵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口子沒開,又出來個“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套子。俺求求你們,別和他再辯論了。
子曰:“《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 ”。《孟子》十四章,一言蔽之,曰:兩個凡是。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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