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家的法律規定運動員不能輸?規則既然規定運動員有輸有贏,他們就沒錯?他們是盡力打了這場比賽,每個球都打下來了。
但按人治觀點,他們是錯的,因為大家覺得他們沒盡力,所以運動員就沒盡力。
所以國際上人治法治不是是非標準,西方人爽不爽才是標準。
那我為什麽還糾纏此場比賽,為什麽不聳聳肩過去?
第一,我不是貴族不是王儲不是國家領導人,所以沒必要裝大尾巴鷹。老子就是平民一個我們的同伴守規則但吃了虧,老子不爽!
第二,我們的葉詩文妹妹拿了冠軍到現在還被人家媒體侮辱,沒見所謂紳士風度聳聳肩。老子沒有自虐成癮的習慣所以找個碴出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