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羽聯與奧委會是錯誤的
朱雨心
世界羽聯與奧委會以涉嫌消極比賽而取消8名羽毛球女雙選手繼續參加倫敦奧運會比賽資格是錯誤的。這是以人的動機,或事件的影響為執法的依據,而不以事件本身為執法的依據。所謂消極比賽,全憑主觀判斷,根本就不應該有這樣的意識形態的判據。同樣的,也不能以是否“符合奧林匹克精神”這樣的意識形態的東西為執法的依據。球怎麽打,應該完全是運動員的事。比賽不是演戲,觀眾開不開心,那是觀眾的事,是比賽組織者的事,不關運動員的事。比賽的雙方,隻要事先沒有協議,而隻是在賽場上的彼此默契,就不是欺騙,不是作弊。鑽法律或規則的漏洞,這是每個人的權利,並不是犯法。這是法治社會的基本原則。解決的方法,不是懲罰鑽法律或規則的漏洞的人,因為他們並沒有犯法。豈有以不符合法律的精神而治人罪的道理?解決的方法,是製定更合理、更完善的法律或規則。8名羽毛球女雙選手不需要向觀眾道歉,而是世界羽聯應該為其規則的不合理,向觀眾道歉,並向8名羽毛球女選手道歉,同時,撤銷取消8名羽毛球女選手繼續參加倫敦奧運會比賽資格的錯誤決定。
朱雨心 8/1/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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