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羽聯針對不滿羽毛球比賽中的觀眾不滿問題宣布處理結果 指控8名運動員消極比賽,新聞是這樣報道的:四對選手中國的於洋/王曉理,韓國的河貞恩/金敏貞、鄭景銀/金荷娜以及印尼的格伊薩-波利/梅來娜在倫敦時間8月1日早上出席了國際羽聯召開的聽證會,接受了國際羽聯對其涉嫌消極比賽的問訊,而在收集到足夠的證據之後,國際羽聯也已經做出了最後的決定,將這四對選手全部取消比賽資格,以示重罰。
我認為,國際羽聯挺可笑的。
首先,體育比賽的爆冷是常見的,菲魚都可以輸,小葉都可以贏,為什麽中國雙打就一定要戰勝對手?別說奧運會這樣四年一度的大賽了,就是在咱家後院打羽毛球也有馬失前蹄的時候。
其次,奧運會比賽鬥智鬥勇比戰術比戰略比技術,奧運會比賽沒有要求選手必須贏,必須贏多少,必須怎麽贏吧?國際羽聯也沒有規定一定要積極比賽。輸贏也可以有戰術的。中國幾千年之前就有了田忌賽馬的先例,我想怎麽打,是我的安排,與你觀眾的滿意不滿意何幹?觀眾買票看比賽,有一半兒的人都會不滿意的。
再者,根據賽事安排,選手避開強手,迂回戰術,是常有的事情。比如遊泳和田徑的預賽,運動員不是也要保存實力,進入決賽就行了嗎?難道國際田聯國際泳聯也要取消他們的比賽資格嗎?那並不是違規那是戰略。如果國際羽聯規定中國女雙一定要取勝,違者必罰的話,那麽,直接給金牌得了。
還有,新華社也不懂事發那樣的狗屁文章,什麽叫假球就要批呀?每個國家,每個項目,每個運動員,為了取得好的成績,為了奪得冠軍,No matter what takes ! 這就是體育比賽,這就是奧運會,這就是競爭,而這種競爭是需要智慧的。新華社批羽毛球比賽,完完全全的外行,我說錯了,是大外行!
中國隊今天如果接受了處罰,以後還會處處受到約束。國際羽聯製定的規則,奧運會製定的規則,沒有一項說是必須贏球的。中國隊一定要上訴維權,否則,後患無窮。
順便說一句,那個新華社記者張榮鋒,就是寫《羽球假球就該批 不拘小節方顯大國風範》的那個家夥,就是一個白吃傻衩十三點二百五屁死嗷府阿蟹特寫出這樣的文章來是要拉稀的!(我說的,素蜜!)
《版權羽毛球所有,翻印輸和贏不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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