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找來的:
據長沙市政府不完全統計,1949年,全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為391元。第一個五年計劃期間,由於經過全國性的工資調整和工資改革,職工工資普遍提高,到1957年,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達到939元。“大躍進”期間,因新增大量職工,使低薪職工占職工總數的比例大幅度提高,導致職工年平均工資下降,1960年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僅為686元。經過1961年精簡職工和1963年調整工資,到1965年,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回升到866元。在“文化大革命”初期,許多“三線”企業的建立和遷入,大量招工,使在崗職工工資水平有所下降,1970年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780元。直到1978年,全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才回升到852元。2008年末,全市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達到26458元。
也就是說,長沙在崗工人的平均工資:
1970年,每月65元
1978年,每月71元
所以說,15元月工資對於城市工人來說,不具有典型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