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隻老虎必須要通過大自然提供給它的用具:眼睛的表情,嘯叫和爪子的進攻把自己的惱怒, 翻譯給另外一隻老虎才會感到高興。此外老虎不會用左輪槍射擊,更不會從飛機上扔下一顆廣島那樣的炸彈,到敵對部落的虎群中。人類不是大自然給武裝最好的動物,但是歸功於所生活的領土蜂房,和發現了某些物理和化學定律的靈巧,他們可以創造和儲藏起,動物界裏所有種類最繁雜,和威力最大的(特別是針對自己族類成員的)屠殺武器庫。 “野蠻人”和“文明人”是被同樣的一些憤怒和進攻性的情感,以及生物社會定律在約束著。區別就在於“文明人”,由於他們的社會和文化而擁有一個武庫,而其中的進攻性武器,要無限度地高於野蠻人用來回應他的憤怒和複仇願望,尤其是比部落人回應憤怒(請見《遊戲規則:部落》一書) 時的武器不知道高多少倍。 我們再次見到文化和“文明”作為你可以想見的,最古老的生物社會機製的謙恭的丫鬟在勞作。從卡因(亞當的兒子----譯者注)的下顎骨到廣島的炸彈,這些建立在憤怒人的大腦中的暴怒和進攻性的情感,沒有一絲一毫的進步和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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