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在先秦儒家文化中是禍亂之源。《尚書》中把殷商之亡歸咎於紂王寵愛妲己,紂王“惟婦言是用”,以致“奸軌於商國”。如果說這僅僅是婦人害國的個案的話,那麽,“古人有言,牝雞無晨。牝雞之晨,惟家是索”便是一般規律了。這種女人是禍水的觀念,在《詩經·大雅·瞻卬》中表現得更為露骨:“哲夫成城,哲婦傾城。懿厥哲婦,為梟為鴟。婦有長舌,維厲之階。亂匪降自天,生自婦人。”在此,哲婦完全走到了哲夫的對立麵,她是不祥之梟鴟,禍從其口出,因而有“傾城”之害。這種“亂匪自天降,生自婦人”的觀點,用荀子的話來說就是:“姚冶之容,鄭衛之音,使人心淫……凡奸聲感人而逆氣應之,逆氣成象而亂生焉。”(注:《荀子》性惡、樂論、樂論。)在這方麵,連孔子也說,“唯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近之則不遜,遠之則怨。”(注:《論語》顏淵、季氏、為政、陽貨。)可見女子隻能與小人為伍,隻能帶來煩惱。
女人是禍水的觀念來源是儒家認為由亂性會導致禮崩國亡。
儒家提出了男女之大防,試圖以男女有別來規避男女之間的自然心性,消除“性”之禍亂。
先秦儒家提出“坊民所淫”,“男女無媒不交,無幣不相見,恐男女之無別也。”“故君子遠色以為民紀,故男女授受不親。禦婦人則進左手。姑、姊、妹、女子已嫁而反,男子不與同席而坐。”(注:《禮記》坊記、內則、經解、昏義。)由此可見,這種男女之大防,就連親人也不例外。在日常生活中,“男不言內,女不言外。非祭非喪,不相授器。其相授,則女受以篚。其無篚,則皆坐,奠之,而後取之。外內不共井,不共湢浴,不通寢席,不通乞假。男女不通衣裳。內言不出,外言不入。男子入內,不嘯不指;夜行以燭,無燭則止。女子出門,必擁蔽其麵;夜行以燭,無燭則止。道路,男子由右,女子由左。”(注:《禮記》坊記、內則、經解、昏義。)這些繁瑣的規範,就連走路、涼衣服也男女有別。
儒家都視“性”為洪水猛獸,從否定“性”發展到具有反女性的傾向,並希望通過男女之大防來規避這一禍亂之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