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真理的絕對性

 

耶和華說“你吃的日子必定死”,但是蛇卻說“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神叫人活著,是要人明白死亡的日子,但魔鬼叫人犯罪,卻是叫人注重活著的意義,智慧的意義——試想想這兩者之間有什麽屬靈差別?這意味著:“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失了生命”,我們靠活著,靠智慧,是無法勝過死亡與試探和凶惡;因為一切的犯罪都是從貪吃開始的,也就是從相信悅人眼目的(創36第二句)果實的智慧(保羅說“所見的盼望不是盼望,誰還盼望他所見的呢?”)開始的。從這意義上來說,【人必有一死】,這顯明了我們和我們一切所有的,不論是良善或汙穢,都不能叫我們用自己的肉體,靈魂,生命,言語與行為來戰勝罪惡與死亡與撒旦。因為生命是在上帝手中,而不是在人手中——人隻能破壞生命,正如他一出生時,其細胞就邁向成長分裂的結局一樣。文字不能拯救我們,反而癱瘓了我們,顯為自閉症亦即愚拙~罪惡與死亡與撒旦國度從不是一種文字,即使沒有了文字以及言語,那沉默的肉體與靈魂,都不能拯救我們脫離罪惡與死亡與撒旦權勢的網絡國度——它們其實是靈裏的【最漩渦】,外在的內在捆綁,由內漲溢到外,也由此回旋流轉影響到內。


當我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時,我們活著,是為了罪,也是為了神(如耶穌“道成肉身”,是為道,也是為肉身)更是從罪來,也從神來。我們會死,說明了人有靈魂。而我們怕死,更說明了人有罪——罪的工價就是死:生與死,恐懼與自然,都【同時】在靈魂深處,成為我們生命活動的外在內在屬靈規律,正如箴言說過“生死在舌頭的權下,喜愛它的,必吃它所結的果子”——然而,雖然我們會死,也怕死,但畢竟死亡是出於罪的工價,“私欲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從而顯明了:有一種永恒生命,是大過我們自身存在的生命,生命的結束並不代表生命的消失,乃在乎我們死後,操縱那死亡背後的,到底是自己的今生罪邪,還是出於走向另外一場你在活著時為生命所付出一切的更高永恒屬靈生命。但傳道書說“一個罪人能敗壞許多的善事”——人不認識罪就是犯罪,因隻有逃避罪性與其罪性奧秘的人,才會敗壞一切聖潔與神性,包括用肉體的經驗與能力【扭曲】了光明與神榮耀。這啟示了:人不認識罪的權勢,因被罪性蒙蔽的死亡根源下,就是常用自己的死亡,重新將上帝的兒子釘死在十字架上,正如耶穌時代的人,因罪而叫基督去死一樣,這表達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而隻能重演十字架的罪惡曆史行動,經上說:屬血氣的在先,以後才有末後的亞當基督,“天國近了”,但也是【萬物的結局近了】——苦難都是從死亡的十字架而來,反之亦然。苦難就是自己的罪與肉體釘死了自己的生命源泉。叫我們死的,是我們的罪,而不是神,因我們的罪叫生命走上苦難的十字架,卻在下麵觀看生命奇跡,笑罵生命的拯救~在那苦難中,人就是虛空,虛空就是瘋狂,亦即經上所說的“肉體的情欲,眼目的情欲,並今生的驕傲”這世界上之事的屬靈瘋癲形象——我們的狂妄,就表現在【活在今生的假冒為善】之中,也就是瘋癲地去愛世界肉體的情欲與眼目的情欲。從這個意義上來說,人活著並不在於【如何活著】,而是:天上的生命是如何被人生命釘死在十字架上。主是叫我們信心地聽,信心地默想,“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可是我們卻如蛇一般地說“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而不勒住蛇頭欺哄自己的心地【敬拜】“信心與理性”這種新酒裝在舊皮囊的偶像崇拜,舊亞當。同樣,耶穌說“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裏所出的一切話”,我們卻偷渡到“不單靠神,也靠食物,靠現實,靠行道”——卻忘記了一個真理:生命是在神手中,而不是在人手中,亞當是神所造,末後的亞當卻是神所賜的,“若是領受的,為何自誇,仿佛不是領受的呢?”(林前47節)。我們之所以自誇,是因為不認識十字架,是創世以前上帝所預備的,與人無關,卻為人的靈魂益處而來。十字架的意義若追溯到亞當的事件意義:人的生命常常賣天上的永生,以苦難將永生釘死在十字架上,是我們的死亡與罪惡與肉體與世界將【永生】定了拯救的罪名。人若沒有苦難,就不明白救恩裏的唯一預定論乃是“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這是個嚴峻的預定判決,已經在十字架上由上帝在基督裏所賜下,是人的命運,是曆史的苦難定論,更是關乎真理與世界與永生國度的權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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