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仁見智的事情,沒法討論,也沒法下結論。
這隱私,究竟關不關奴性什麽事情呢?
我寫了:隱藏工資是隱私的一部分內涵,而雇工隱藏工資不跟別的雇工說是對雇主管理和少發工資有利的,而是對雇工長工資不利的。
這個,當過雇工的人都應該明白,當過老板的人就更明白啦!
因此,我說的這個“隱藏工資是隱私的一部分內涵”不是個見仁見智的事情,而是事實如此,利益明白,誰看了也不會有什麽大的不同意見,明白嗎?
我指出的“隱私權”裏包含的“隱藏工資”是雇工幫雇主傷害自己的利益,這不是奴性嗎?
尤其是很多雇工還以有隱私權和隱藏工資是自己的某種權利,他們甚至加以宣傳認為是自己的得而不是失,他們以為“隱藏工資”是個什麽好事情,這不僅是“受虐快感”,而且還是幫助虐待自己的人虐待自己的“受虐快感”,他們看不到自己被別人賣了還喜孜孜的挺幸福地替別人數錢,這難道不是比“受虐快感”的奴性還有強一些嗎?
但是,我說了“隱藏工資是隱私的一部分內涵”,不是“隱私的全部內涵”,恰恰是因為“隱私還有別的內涵”,所以人們就把毒藥和糖衣一齊買了吃了。
對不起!
我沒辦法跟你重複解釋我的話,我累不起,我不再答複你了。
對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