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號日記:熊貓來法 居留十年
星期一 巴黎 陰、風
昨天下午中國熊貓圓仔、歡歡坐飛機抵法,中國大使孔泉與法國高官到機場歡迎。這兩隻熊貓將在法國中部小城克尼昂的博瓦勒動物園居住十年。巴黎中文報紙的大標題這樣寫:“熊貓抵法 拿十年居留”。這個擬人法的標題很好,很生動。但卻使我浮想聯翩,真有點人不如貓的感覺。可不是嗎?有多少人來法多年拿不到十年居留,可熊貓一來立刻拿到了;有多少升鬥華人還未進入過中國駐法大使館,可熊貓卻要大使到機場迎接,它可是總理級動物呀!物以稀不貴,熊貓成為國寶了!
熊貓之名也有趣,中國大陸稱熊貓,而台灣叫貓熊。到底哪個合理?想知哪個名字合理,首先要分清熊貓是熊類還是貓類。中國的定語一般在名詞前麵,如白人,黑人。其主語是人,黑白是定語。大陸稱熊貓,熊是定語,貓是主語,這個動物是貓。而台灣叫貓熊,則貓是定語,熊是主語。貓哪有這麽大的?還是熊較為合理。因此,我認為台灣的叫法更合理。但既然中國13億人口都叫熊貓了,那就將錯就錯叫熊貓也無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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