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艾未未的蹦跳,政治?藝術?商業?(圖)
翻開本周的【時代周刊】(Dec. 20, 2011/Jan. 2, 2012), 又見到艾先生的著名的行為藝術代表作,並且是特別為【時代周刊】而製作的,“蹦跳”。與以往見過的艾先生原創作品有所不同,沒有精赤條條的裸跳,而是是衣冠楚楚的彈跳。想必【時代】也不好刊登裸跳原創,倒了讀者的胃口是小事,傷了【時代】的名聲就是大節了。民主社會嘛,在商言商(Business is business)。
艾先生的大多所謂行為藝術作品,當屬“陽春白雪”。像我這樣的常人,就欣賞不來這門子陽春“藝術”,看到的到是赤裸裸的白色“行為”,感覺上有點“X”的顏色,但顯然欠缺“X”的雄威。無論從那個視覺去看,都無法把這“行為”與“藝術”掛上鉤,看來還是書讀少了點,而悟性不夠。
不容置疑,艾先生是【時代】的寵兒,不然也不可能英名高至 2 號(#2, 2001 Person of the Year,The Short List)。其實,從夏天艾先生好事之時,【時代】連續 3 期都不遺餘力的包裝艾先生,就感覺到艾先生肯定會中標,“年終獎“也肯定不非。從純經濟的角度,或許對艾先生補交欠下的稅款,多少會有些幫助。這不是無據亂推,【時代】的附文寫得明明白白,艾先生的這一跳,不僅不是裸跳,而是右手捏著 iPhone, 坐手抱著 iPad 的彈跳,這不是明擺著的給“蘋果公司”做年終廣告?現代社會嘛,“藝術”豈能不與“商業”掛鉤?再細讀【時代】的行文,就隻有政治而沒有藝術了。可能還是悟性不夠,看艾先生侃侃而談法治時,似乎感覺到政治藝術家在中國圈錢而不用交納稅款的確好像是不違法的?
藝術+商業+政治=”Free Mon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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