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作者是不是想說明以下幾層道理:
1) 打假之人不應輕易自定道德標準;
2) 當打假的內容超出一定範疇容易導致對打假動機的質疑;
3) 由於上述原因再加上打假過程中有時缺乏嚴謹的工作態度而對當事人和社會容易造成負麵影響;
4) 如果不麵對和解決這些問題,負麵因素就會滋長擴大。
是否需要探討以下幾個問題:
1) 什麽是屬於違法或違反基本道德標準的“假”,也就是說公認該打的“假”, 以區分於其他方麵的弱點。
2) 打假的過程中哪些是必須要做的工作,需要避免的問題。
3) 打假人對自己的錯誤應該采取什麽態度。
小時候聽過這樣的說法,不做事的人最多會聽到一句批評:“你做少了”,做事的人會聽到十句。 這也是正常的,做好一件事不容易。 如果打假的目的是為了社會進步而不是為了個人名利,相信帶頭打假的人是可以參與探討的,做得更好才會帶動更多的人打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