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如真是一個多元開放的公民社會,信仰不同,反而是自然又必然的現象。

信仰不同,不能強行一致,重要的是信仰自由,包括實踐和表達的自由,同時不同信仰之間,自覺地互相尊重彼此之異,珍惜大家共享之同。

中國目前宗教現狀,由政府看管領導,愛國愛教,隻能存在聽話受教的宗教。憲法字麵的宗教自由,容忍宗教,隻屬權宜計,以政策之一貫看,消滅宗教,才是由蘇聯老大哥學來的宗教觀,數十年基本未改。

要舉國之民,最後隻信一個唯物無神教,理上根本不通,實行更是不通,後蘇聯之俄國正教復甦及前東歐之信仰團體如雨後春筍,說明真正的人心,並非物造,尚有向上追慕永恒之靈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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