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說痛苦需要表達,是表達而不是發泄……

本帖於 2011-11-02 12:28:33 時間, 由普通用戶 淑女司令 編輯
回答: 人生之怨毒與痛苦窈窕淑女司令2011-10-28 09:20:42

這讓我很自然地就想起國內的網絡暴力——什麽時候表達就成了發泄了而且是堂而皇之地說公共地盤隨便我說啥等等……

是,你有表達的自由,同時也有發泄的自由,但是很少有人會想心理環保意識環保的問題,或者覺得赤裸裸就是真,但是赤裸裸同時也是醜……

跟貼沒有內容,從早期的口水帖(沒有內容)到一直盛行的親友貼招呼貼敵人貼(隻要是我不喜歡的)……表達“不同意”的意思已然被解讀為“跟樓主過不去”,那還討什麽論商個麻雀啊,所以當回帖中有字裏行間的點頭致意或是搖頭歎息或是劈頭蓋腦的訓斥,還真蠻幸福的,幸福得賤嗖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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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就是:) -紅豆豆- 給 紅豆豆 發送悄悄話 紅豆豆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0/28/2011 postreply 22:4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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