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和仁愛能否支撐同性戀?
玄野
同性戀發展到當前的狀態,看似源於人對自由的追求,實質上在自由中同性戀幾乎沒有立錐之地。當代宗教反對同性戀,而思辯上同性戀可以獲得的支持基本來自於宗教的仁愛。
人生是追求自由的過程。從擺脫他人照顧的自由,到表達個人意誌的自由,再到實現物質生活自給的自由,進一步是求索超越欲望和需求控製的自由,然後達成靈魂的自由。這個追求自由的過程,也正是人將自身的行為感情思慮精神與天地正道相契合的過程。對同性戀現象的排斥憐憫思考同情與超越,則典型地反映了這個自由的發展道路。
宗教領域中居統治地位的依然是傳統宗教,傳統宗教所體現的核心理念首先是仁愛。宗教對於同性戀現象基本是否定甚至攻擊的態度。這種態度與仁愛似乎又是矛盾的。近日,中國著名演員呂麗萍轉發某牧師微博評價同性戀,其中一條聲稱:“紐約州議會昨晚通過了同性戀婚姻合法化提案。這是美國第六個通過類似法案的州,也是最大的一個州。求神憐憫這片日益墮落的土地!即使有一天若這裏法律規定反對同性戀會被判刑,我也仍然要傳講:同性戀是罪。神愛罪人,但神恨惡罪!信靠耶穌,勝過罪惡,出死入生。” 首先說,牧師高調談關於同性戀的刑法,有點煽情。
此舉導致演藝圈媒體和互聯網上的熱議。有些演藝界人士指她忘恩負義,說她所獲獎項全賴同誌群體捧場。這種辯駁展示了演藝圈生態的特異性,頗令人錯愕。也有一些圈內人士義憤填膺,對她無端攻擊同性戀群體表示憤慨。曆來對此類事件視而不見的央視也極其罕見地出麵批評,認為呂的言論顯然是對同性戀的歧視,要求其反省反思。
我傾向於反對同性戀,尤其痛恨那種將同性戀搞成時尚的做法,卻要聲討呂麗萍的鹵莽舉動。她采用武斷的宗教式斷語,將本來需要最深入討論的話題放在微博這種最極端的淺閱讀交流方式上。這種討論方法往往會帶來價值觀念上的對抗。關於同性戀問題,我們既應該保障個體的人追求幸福的權利,又要杜絕這種特異的生活需求對社會整體的傷害。
關於同性戀的問題,社會的整體思考很不充分,隻知道表麵上的個人生活自由,沒有社會擔當意識。尤其是演藝界娛樂圈,對同性戀的支持尤甚,似乎理解認同同性戀就達到了一個崇高的自由主義道德境界了。其實他們不知道,人的寬容往往在不經意間就落到縱容中去了。在當代中國的同性戀群體中有多少是因為特異的生理渴求?又有多少是出於嚐鮮放縱時髦的心理?同性戀的廣泛傳播與這種非故意的縱容有一定的因果關係。
央視異常慷慨地同情同性戀,邱啟明先生套用了這樣的話:"我可以不認同你生活的方式,但我願意捍衛你不同於我的生活的權利。"讓人不由得想起一年半之前的那次大獎事件。兩相對比,又令人何等唏噓。國家對貧苦大眾的刻薄與漠視,和對既得利益集團的特殊需求的嗬護,別如霄壤。如果這種大度能夠體現在憂國憂民上,那將是何等的功德?但是,央視聽誰的,這是公開的秘密。權貴們不想聽的話,央視屏蔽得比誰都徹底。同性戀的事情是社會深層道德,對現政影響不大,異議人士是揭當政者傷疤,影響當年與當天的民心。何其鼠目寸光!窗戶玻璃上有一片落葉,就興師動眾,非得拿下來不可;地基中蛇鼠成群,卻泰然處之。
關於同性戀的首要問題是欲望發生的根源與其所要達成的目的。對欲望的追求最終卻危害了自然邏輯中欲望所應該達成的目的,則構成了自然意義而不是宗教意義上的愚蠢的罪惡。
上帝或天道化生萬物,是東西方信仰的一致理念。同時,世間萬物和諧統一於上帝或天道,則是以老子和斯賓諾莎等為典型的一些哲學家們所堅持的信仰。神創造了人的各種欲望,是希望人在欲望的驅動下主動地達成個人與其社群的利益。人受欲望的驅使滿足個人的需求從而實現了自己的利益,就是合於天道的和諧。人盲目地過度地受欲望的驅使,從而損害了欲望本應達成的利益,就是違背天道的惡。例如,美味的享受完全是為了身體能夠獲取足夠的營養,而作為頂級快感的性,也是因為天道要保證生命繁衍而將這最強烈的欲望與快感植入生命之中。人因為味覺的誘惑而貪戀瓊漿佳肴,最終傷害了健康,是愚蠢的罪惡。為了保證身體健康的自然欲望,最終卻損害了健康。嗜酒如命者是典型的例子。性的放縱也一樣,性欲的自然目標在於生命和種族的延續,如果被純粹的性欲所束縛而導致斷子絕孫,同樣是愚蠢的罪惡。當然,某些情況可能更屬於知識不足導致的錯誤。
在人的感情和欲望中,愛情,性欲,對父母的感情,對子女的感情,還有對宗族,國家和人類的感情,到底哪些更加強烈,悠遠,厚重,真實,又在思索和現實的磨煉中變得越發淳厚呢?當你超越了欲望的控製,就能夠判斷何為實何為虛。有些動物會在性欲的驅使下危害其後代,人會單純因為追求愛情或放縱性欲而放棄對子女的責任嗎?有些人會這麽做,但是後悔的概率幾乎是百分之百。這是欲望勝過智慧所導致的愚蠢。
性,本質上是人類繁衍的方式,而不是人獲得快感的手段。從人的生活實踐看,性活動在絕大多數情況下並不導致繁殖。自然界中與性相關的生命現象,往往也不導致新生命,如許多觀賞性花卉。但性的根本絕對在於生命的傳承,失去這一點,性將失去其存在意義。地球生命基本都有過度繁殖能力,性能力遠遠超出生命延續的需要,性的審美就成了必然的事情。奧古斯丁等神學家認為性的唯一正當理由是生命繁衍。當然,生命繁衍是性的根本,但是如此將一切性活動絕對化就顯得十分偏激。這樣的話,那些不能結果的燦爛花卉都失去了存在的正當性,而變成邪惡的產物。
不能導致感情的自然和諧是同性戀的天然缺陷。以傳統家庭為社會基層單位,人的各種感情和各種善的社會關係就能整合一體,達成契合於天道的和諧。同性戀是對這些社會情感的撕裂與孤立,各種感情與欲望間失去了天然聯係,成為互相抵觸矛盾的情感與需求。同性戀可以模仿性活動獲得性快感,也可以模仿愛情獲得生活伴侶,同樣可以模仿家庭收養兒童。而這些感情卻是孤立的,最終將在生活的衝擊之下變得矛盾對立,從而導致生活結構的崩潰。
近代以來的自由主義者試圖將人的各種情感孤立起來,認為性快樂,愛情,家庭,父子等等是相互獨立的感情與權利,從而在法律上將這些情感需求當作互相孤立的保護對象。這顯然是違背自然法則的臆測。這就象沒有樹根的一株樹,湊出樹幹樹枝樹葉後看似一株樹,實際上根本不是。我們應該保證的不是樹幹擁有樹枝和樹葉的權利,而是思考如何補償樹根對樹木的功能。我們可以試著將這株樹的比喻用在同性戀家庭上。問題在於,性與愛的關係是家庭中一切關係的生命學原因與起點,在家庭的發展成熟過程中人的其他自然本性也被呼喚出來。而喪失了這種生命學原因與起點的同性戀婚姻,如何能正常地呼喚出人的各種感情呢?這些感情的和諧已經存在困難,片麵地追求所謂平等的權利豈非恰恰是不平等呢?也就是象那株沒有樹根的樹一樣,沒有樹根提供的營養,那不是剝奪了樹枝和樹葉的權利嗎?隻注重被割裂的權利而無視人類各種關係的一體,是自由主義者的重大錯誤。一切都集中在家庭的起點與根源上,所以對同性戀構成家庭的問題,不應該簡單地建立在保護某些孤立的權益上,而是必須在根源上予以救助,也就象樹木獲得樹根提供的營養一樣。這種救助沒有必要達到生理上的模擬,因為生理上徹底的變性遠比性取向的變性來得困難,既然性取向的變性方案在學術上和倫理上還沒有任何進展,隻能維持現狀,專注於心理上感情理性上的救助就應該是最佳的選擇。
同性戀的另一個不利因素在於同性戀家庭中正常性取向的家庭成員的權益。男同性戀中總有一方扮演男性角色,這個角色和正常戀愛中的男性角色到底有什麽不同?如果沒有不同,那豈非是一個性取向扭曲的人扭曲了另外一個人的性取向?女同性戀也存在相似的問題。允許同性戀婚姻保證了性取向特異的人的權利,那你是否已經剝奪了性取向正常的那一方本應具有的權利?允許同性戀者收養兒童,那你是否已經損害了這些兒童獲得正常家庭嗬護的權利?
討論了人的生理心理要素在家庭中的和諧一體,我們再來單純看人與家庭關係中的最直接元素--心理質素,因為人類建立家庭過程中直接起作用的實質上是心理層麵。這一點是同性戀的主要支撐。人都是有缺陷的,因為生理上的元氣缺乏,或者心理與生理匹配的缺乏而導致完整家庭的根基無法建立,並不一定完全不能建立家庭。家庭需要繁多的心理質素,而必須通過普通性愛和生兒育女而來的心理質素隻是其中的一部分,所以同性戀者也可能具備建立家庭的大部分質素。另外,人在家庭中所得到的幫助是巨大的,而一個家庭對建立良好社會結構的貢獻也是巨大的。所以從這些層麵上看,一方麵必須盡量抑製同性戀的傾向與感情,不能夠給所有的人以選擇同性戀同性婚姻的自由,隻有心理上嚴重排斥異性的人才有選擇同性婚姻的權利。另一方麵應該對生理心理上特異的人群予以切實的補償與幫助,以填補生理與心理不匹配導致的家庭心理質素的缺陷,從而構建良好的家庭。寬容一些人的特殊需求,而盡量發掘他們內心中在其他質素上的合於天道的善,是允許同性家庭的主要依據。對於人來說,家庭是最正確的選擇。同性戀婚姻中是否允許有性傾向正常的人,也是必須思辯清楚的事情。
同性戀行為對個人身心健康會有多大影響?這是需要醫學心理學明確的課題。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如果你不是強迫性的排斥正常的戀愛,也不是在心理和生理上強迫性地需求同性戀,同性戀對你的身心會有深遠而有嚴重的負麵影響。所以,將同性戀局限在盡量小的範圍內是社會的最基本的義務,那些將同性戀炒作成時尚的做法都是不道德甚至是罪過的。
人都有追求個人幸福的權利。人的性取向是一條譜線或一個譜係,而不是同性戀異性戀雙性戀或者性淡漠等幾個取值。同性戀者有追求幸福的自由,但是社會卻有引導年輕人進入正常生活軌道的義務。對同性戀的渲染將會導致譜線上靠近同性戀一端更大取值範圍內的年輕人落入同性戀中。在最終效果上,在人的幸福功利主義層麵考慮,到底社會對同性戀的認同到什麽程度,才能達成最多人的個人幸福,實現社會整體的最佳狀態?也許這可以通過複雜的數學模型來計算,但是因為人的婚戀是人類社會的核心概念,幾乎人類的所有現象都與此相關,即使是方向性地計算其結果都可能是人類永遠不可完成的任務。所以,這個判斷就無可辯駁地歸屬到了信仰層麵。
同性戀的目的也是判斷其價值的主要方麵。同性戀行為中,人在追求什麽?是符合個人性取向的性快感,還是精神上的愛的歸屬?在於前者,人有超越這種欲望控製的能力,也有擺脫這種欲望控製的必要。性需求的根本是生命的延續,同性戀妨害了生命的延續,否定了本來性取向正常的那個人的生命繁衍能力。這是性表麵的欲望阻礙了性深層的目的,與放縱味覺的饕餮而導致身體健康受損是同樣的愚蠢的罪惡。如果在於後者,愛的歸屬,人們真的很必要將精神上的愛情提純出來。為什麽要將這純潔的感情給那庸俗的性欲給汙染了呢?
當代主流政治哲學界在同性戀問題上的混亂,其深層原因在於對自由的錯覺。奧古斯丁等神學家認為人的自由意誌誘惑人脫離上帝的指引而行惡。對自由意誌的大肆渲染導致了後世對人生自由的過度期待,也導致了現代人的性倫理淪喪。自由不是一個終極理念,哲學信仰上的自由意誌不存在。自由的相對性有兩方麵的意義,一是遵守法則,所謂不塞不流,不止不行;二是世界的本源都可以追溯到永恒的一,人的意誌在形上層麵並不自由,人的行為和思想最終都能追溯到上帝這個唯一的起始因。下麵,我們主要討論第二點,以破除對自由的虛幻想象。
人的自由是言論意義上的,不是天然意義上的,是器用層麵的,不是形上層麵的。如果有人覺得美國人追求放縱的自由是時尚高雅,那是你言論的自由,又恰恰是欲望禁錮了靈魂。當代美國年輕人追求自我和特殊而鄙視普通。這似乎是追求自由,其實這些追求特殊的美國人是最普通的,其普通之處就在於追求外表上的自我。自由主義的自我是做作的表麵的特異,靈魂上的庸俗無奇。傳統道德所提倡的一致是必然的和理性的,不在乎是否跟別人相同還是不同。
自由是短暫局限相對的。人的自由象量子力學中微觀粒子的運動狀態,一個人現時的行為相比於他的個體而言有很大的自由空間,但人類整體的行為方式卻是規範的;人在一個時刻的意誌難以決定,但人一生的生命軌跡卻必然地符合社會規律。微觀粒子的運動模式與此相似。氫原子外殼上的那個粒子在一個時刻的運動狀態是不可測的,但是其長期的運動規律卻嚴格地符合量子力學原理。金屬中單個自由電子的運動軌跡沒有規律,但在電場的作用下,其整體運動的統計規律卻嚴格地符合電學原理。
人的首要價值在於獨立於其他人的意誌,失去個人意誌就失去獨立的人格。所以,自由是最值得人追求的東西。但是,必須明確的是自由是相對的。個人意誌不受他人的強迫,並不能保證你的意誌不受社會輿論的驅使,超越了社會名利的壓迫和從眾心理的作用,你的意誌還可能受欲望的愚弄和審美情緒的操控。
對於可以造成強迫性生理與心理危害的事情,人有拒絕的權利,例如過敏性食物與環境。但是人並非對所有的個人事務都具備自由選擇的權利。首先,人沒有自我結束生命的權利,雖然我們對於飽受痛苦煎熬的人有巨大的同情。而更典型的一例是人沒有吸毒的權利。香煙,是其中的例外,主要原因不是其危害小,而是社會沉屙太重。雖然法律上不能嚴格取締,但在局域內對吸煙的處罰卻極其嚴厲。例如北美中學生在學校吸煙,如果被發現兩次就會遭到開除的處分。法律以及規範中不強製禁止十八歲以後吸煙,其原因首先在於社會將禁煙的責任都推給了個人自製,其次是人成年後的生理承受力增加,還有就是煙草經濟的考慮。據成功戒煙的人說,尼古丁對人造成的傷害比一些毒品還大,而且戒掉的難度最大。危險性大的毒品,如海洛因冰毒等,政府有強製戒毒的義務,不分年齡段。大麻並不比煙草對人的損害大,但各國將大麻當作毒品對待。這種不公平似乎並非是政府所情願,而是煙草的涉及麵太廣,已經是社會的毒瘤,雖欲除之而後快,卻恐怕影響太大。有了煙草這個毒瘤,任何國家的政府都不可能傻到再允許大麻這個毒瘤的成形。從理性上講,任何人都沒有采用毒品的自由。
少年兒童是否有看色情電影的自由呢?當然沒有。但是色情電影對十八歲以上的青年的影響也許比對少年的影響更加直接而嚴重。這種自由與其冠之以自由不如稱之為被某種人性的弱點或者欲望控製著,表麵上是自由,本質上卻是失去自由的奴隸與囚徒。社會因為法律程序的局限和達成廣泛自由的目的而給予了一些人走進牢籠的自由,從而使這些人失去更高的自由。既然社會不能強製地保護人的自由,就有義務幫助這些人理性上成熟長大,獲得他們真正的自由。
現代以來,發達國家的時髦女郎們追求體型而節食,很多人因此而導致厭食症命赴黃泉。在這個情境中,女孩對美的追求是否是自由?因為追求世人所提倡的形體美而節食最終損失了健康的,都是無形牢籠中的囚徒。值得思考的是,很多女孩往往以自由和隱私為武器來拒絕親人們對其節食的幹預。這恰恰是以自由的名義來維護其居住在禁錮人自由的牢籠裏的權利。可悲的是美國的法律完全維護這種劃地為牢的權利。我絕不認為其中的罪惡比中國的纏足和西方的束腰更少。
自由不是追求自由的根據,當人不從理性上思考自己心靈需要,而簡單地為了自由而自由的時候,絕大部分情形是掙脫了有形的束縛,套上了無形的枷鎖,拋棄了那些自己需要卻沒有認識到的保護,將自己的弱點暴露在殘酷的現實中。如今步入中年的朋友,當你重新思考自己青春年少時所掙脫的父母和社會的束縛的時候,是否別是一番理解呢?曾有一位詩人十分奔放地寫道:我使盡了渾身解數,接下了捆綁我的繩索,自豪地向空中揮舞著。一陣寒風襲來,方才看到,那是我的褲腰帶。宋慶齡違逆父母而追求自由的愛情,徐誌摩衝破所有的阻礙棄元配而強奪朋友妻子。他們所追求的到底是深層的自由呢?還是自由進入牢籠的權利?這種自由選擇的權利並非值得追求的自由。人衝破法規與俗套的束縛,卻將自己的靈魂交付給了欲望和需求。自由的層級,從被物欲驅動的欲望滿足的自由,到個人意誌的自由,再到精神的自由,靈魂的自由。到了精神層次,沒有人會在乎是否得到了性快感的自由。在這些自由的層級中,同性戀所基於的自由隻是相對低級的自由,是被欲望和需求控製的自由。自由不是同性戀自誇自詡的冠冕,同性戀發生的心理深層不是自由而是牢籠。同性戀存在的依據是人類相互間的愛與憐憫。
人不應該犧牲神的原則來表達自己的寬容,也不應該因為自己沒有類似的需求而用高傲蠻橫的態度對待別人。同性戀感情是許多人通向靈魂自由的巨大障礙,這種障礙和其他人對財富的留戀,對異性的過度貪求,或者對美味的過度享樂等所構成的障礙並沒有實質的差異。這些人都同樣是需要幫助的人群。實際上,異性間的貪淫所導致的精神與物質方麵的混亂要甚過同性戀,在宗教信仰問題上極度譴責同性戀是不公平的。隻是同性戀本身就是物欲上的概念,異性間的貪戀是放縱還是對精神自由的追求則需要甄別。
同性戀的感情傾向需要克服,絕對不可以提倡甚至引以為時尚。個體的人需要內在的精神力量將這樣的欲望控製在最小的量級上。社會需要將這種不能自然和諧的需求控製在最小的人群中。古代追求整體,壓抑個體,所以對同性戀,性放縱采取肉體鎮壓精神摧殘的方式,當然這和宗教的人道主義相悖。近代以來西方社會追求自由自我,忽視全局,導致道德崩潰的危機。在經曆既往的失敗之後,人類對於性道德所應該秉持的是弘揚人的共性,又照顧人的個性。原則上應該嗬護特殊人群的特殊需求,同時又要明確每個人的社會責任,不要將特殊的嗬護變成普遍的嬌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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