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們討論法治常與人治相對而論。
2,法是堅硬的,是冰冷的,是無情的。。。因此,王子犯法,與草民同罪。王犯法,有些優待,各國如此。不如此,也說如此,在此點上,各國的法大致一致,可謂全體球人的共同價值觀。
3,法,先要製定,法,還要執行,而定法與執法,要有其操控者,主體無非有兩種,一是有生命物,一是無生命物。有生命物忒多了,人是其一,無生命物可以是金屬是機器人。
4,即然法由人定,法由人操控執行,法所針對的主體又是人,目的是用於管治社會,那就不存在“法治社會”,而真相卻是,所有的法治都是人治。
5,因此,法製是個很偽的,很虛偽的,很誤導的,很不存在的主題,因其如此,欺騙性也很大,也浪費社會資源,因為,打造所謂法的過程很可愛,養活了一群人,也養活很多法律臭蟲。
6,也因此,各國各家各爬踢各集團各公司。。。都有自己的法,執法者與違法者總在鬥法。。。有時很浪費,有時有些用。
7,這使我想起一件事情:我以前曾在礦山學過工。當年,日本人管製過那座礦山,將中國的資源大量奪走。日本人在絞車房工人的頭頂上方高懸一具大鐵砣,即可平衡絞車的拉力,還有一個重要作用,就是,一旦工人操作失誤或逃離工作崗位,則頭頂上的巨大鐵砣就會瞬間自動落下,將中國苦力砸成肉泥——此為一種法治與執法。開車工人必須高度首法,一旦違法,則違法必究,被公正有效地及時判決。我腳著,這種法很高級,很高尚,很有效,很公平。。。但是,很殘忍,其最終還是人製造的,針對的也是人,不過,為了表達我的意思,我還是引用一下。
據老工人師傅說,日本人管製那座礦山多年,死掉了成千上萬的中國勞工,但是,從來沒死過開絞車從礦井裏往外提取金子的人。後來,共產黨管製礦山,將絞車操作間的這塊巨鐵拆下來,結果,發生過多起大事故,有的,竟然因為開車工在崗位上困倦睡著,將吊罐開到天車輪上,又將鋼索拉斷,再將吊罐砸入百千米的豎井中。。。法,真的是堅硬的稀粥。堅硬,在於無情。柔軟,在於由人操控。
8,因此,所謂法,就是一種集團強製力,再好的法,法小姐再美麗,再透明,再全裸,再不裝叉,再用彩帶將眼睛蒙起,再把手中的天平斷得平直。。。還是不如太陽與月亮公正,還是不如超一流的機器貓公正,但是,機器貓不也是人造的麽?
法治,最終還是人治。無論說得多像法治。
9,最近網上討論65。討論法,讓我再度學些法,思考一下法,是為瞎想與瞎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