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的形成、譯本與版權

 

 

1,《聖經》的早期文稿文字

 

《聖經·舊約》大部分是用古希伯來語寫的。這種語言不同於密西拿希伯來語和現代希伯來語。密西拿希伯來語(即拉比希伯來語)是公元以後的希伯來語,是猶太拉比們所恢複和創製,用來撰寫學術著作的語言,現在作為以色列國的官言語言。《聖經·舊約》有一些部分是用亞蘭文(比如《但以理書》用亞蘭文寫的)。

 

“希伯來語”一詞最早出現在次經《便西拉智訓》的前言中,(寫於公元前132年)。公元一世紀猶太曆史學家約瑟弗斯和以後拉比的著作中均使用過這個詞。在過去幾百年時間裏,發現了許多希伯來語,迦南語和其他語言的文稿,其內容解釋了《聖經·舊約》的許多段落,闡明了許多希伯來語的詞義,使人能更好地理解《聖經·舊約》文字的語法。

 

路加(Luke65 A.D.,早期教會創立人之一)在徒21:4026:14中所說的“希伯來語”是指亞蘭語(阿拉主語),不是希伯來語。亞蘭語是《聖經·新約》時代通用的語言。但《聖經·新約》則是用希臘文和少許拉丁文寫的。

 

2,紙草與皮卷

 

《聖經》最初被書寫在羊皮或小牛皮上,也被書寫在蘆葦製成的紙上,這種蘆葦又叫紙草,由敘利亞的白泊港(Byblos)出口。紙莎草(Cyperus papyrus),英文名為BulrushPaper reed,又稱紙草、埃及莎草、埃及紙。Papyrus一詞,實有兩層意思。一方麵,它指一種水生植物,是“草”。眾所周知,這種植物古代盛產於下埃及尼羅河三角洲地區,屬於莎草科、莎草屬。非洲、巴勒斯坦等地也見生長。Papyru源於希臘文,但古希臘人早先稱紙草為byblosbiblos,得名於腓尼基沿海城市Byblos(今黎巴嫩境內),表明紙草可能經這裏傳入希臘世界。後來,亞裏士多德的及門弟子泰奧弗拉圖斯最早稱之為papyros,據說來自埃及語,有“屬於法老的”之意,暗示紙草的商業生產由埃及法老一手壟斷。中譯名中的“蒲草”、“蘆葦”、“荻”,是以中國固有之物對比舶來品,為佛典翻譯中所謂“格義”之法的餘音。另一方麵,它又指以這種植物的木髓製成的書寫材料,是“紙”。談書寫材料的“紙草”,始終離不開“書”這個概念,希臘文的“書”字也是biblos

 

《聖經》的英文叫“bible”,很多人都知道,但是為什麽叫bible呢?這個也許就是源自希臘文biblos(書)。不過,更權威的解釋是:b-i-b-l-e 其實就是“basic information before leave earth”,即“離開地球前的基礎信息”。地球,實在是初級的;天堂,才是高級的。

 

A.D.4世紀以前,地中海世界的大多數書和所有官方記錄采用卷的形式。一卷紙草通常由二十張紙草粘合而成,大抵不出68米。約從B.C. 500年起,紙草卷作為書寫希臘文學的載體,開始出現在阿提卡的陶瓶畫上;而現存最早的此類紙草卷的實物出自B.C. 4世紀後半葉。

 

希臘文“Byblos”中文意為“書”字,此字即由此港口之名而來。英文的“紙”字(Paper)也源於希臘字“紙草”(Papyrus)。中國古代最早發明的古紙是B.C. 2世紀,世稱“灞橋紙”。而最早的《舊約》文稿寫於B.C. 1400;直至751 A.D.,中國的造紙術才傳到阿拉伯。此外,有些經文則保存在瓦片、石碑、蠟板等上麵。抄寫的工具有蘆葦、羽毛、金屬筆等。墨水是由木炭、臘和水製成的。

 

“皮卷”指的是《聖經·舊約》。古代以色列人把他們的聖經寫在羊皮紙上,所以,後人就把古代以色列人的聖經稱為“羊皮卷(the scrolls)”或“皮卷”。

 

3,《聖經》的口傳律法

 

拉比(Rabb):希伯來文讀作rabbi,拉比原意為師傅或教師,即口傳律法的教師。指精通熟習摩西律法的法利賽派律法師,在猶太社會裏取得了領導的地位,被猶太群眾尊稱為“拉比”,26世紀曾作為口傳律法匯編者的稱呼,在社會上是受尊敬的宗教知識分子,是太教負責執行教規、律法並主持宗教儀式的人。他們教導猶太人學習律法、遵行律法外,還對律法進行詮釋、評注。公元70年這一時期的猶太教被稱為拉比猶太教。猶太教公會在這一時期內屬於羅馬政權轄管下的猶太人最高的立法與司法機關。公會的首領由羅馬授權的有名望的拉比擔任。後在猶太教社團中,指受過正規宗教教育,熟習《聖經》和口傳律法而擔任猶太教會眾精神領袖或宗教導師的人。

 

自耶路撒冷聖殿被毀後,拉比遵循法利賽派著作精神,根據口傳律法經典及評注文獻觀點,逐步演繹一整套敬神作人的準則。以此規範的猶太教亦稱拉比猶太教。拉比在猶太教各派內的職責是主持禮拜,參加婚禮、受誡禮、喪禮、割禮等;講解教義,勸導信徒,督察青少年宗教教育;出席律法裁判庭,審理私人身分法案件。現代拉比還參與社會和慈善工作。以色列設有拉比院,有兩位大拉比,分別代表西班牙係和德係。

 

4,《聖經·新約》的原文批判

 

在《聖經·新約》寫成時(65 A.D.90 A.D.),印刷術還沒有發明(最早的印刷術是中國戰國時期,B.C. 475B.C. 221。但645 A.D.,印刷術傳到日本;751 A.D.,印刷術才傳到阿拉伯),所以《聖經·新約》二十七部書的原文文字是借著許多的手抄本保存下來的,這些手抄本今天分別由各有名的圖書館收藏著。因此,這些手抄本都不是作者親自寫,很多可能與原文有不同。

 

傳到我們手裏的手抄本彼此並不一致,而且它們之間差異的數目十分龐大;有些差異隻涉及文法、詞匯或語氣的次序,而有些差異卻影響到整個段落的意義。但是,隻要澄清差異的來源,就能找到相當可靠的聖經原文了。其實,要發現這些差異的來源並不是很難的事。正如前麵提到過的新約的文字是經過很多世紀一再抄錄下來的,抄寫的人各有不同的天賦與技能;但是沒有一個人可以幸免抄錯的厄運。因為失誤的可能性實在太大,太普遍了,結果是任何一部手抄本,任何怎麽樣小心翼翼地抄寫,總是沒有辦法與它的模型完全一樣。此外,有些抄寫的人滿懷好心地在模型上動手腳,因為他們認為有些錯誤是顯而易見的,或者自認為有一些說法欠缺神學上的確定性而自己加以修改。這麽一來,他們又在原文上加上了新的差異,這些差異,通常是錯上加錯。最後,在禮儀中,有些常用的段落在不知不覺中,加以禮儀性的美化,或者是為了口頭朗誦的流暢而加以協調,這樣差異就越來越多的。到了印刷本發明的時候,新約聖經的文字已經充滿了各種不同的讀法,這就是印刷術發明以前,有那麽多手抄本,而手抄本彼此之間,又有那麽多差異的原因了。

 

在聖經學裏,有一門學科叫原本批判。原本批判的目標是:采用這許多不同的手抄本資料,重新建立起新約聖經原文;並且使這些新約原文在可能的範圍內,最接近原始的《聖經·新約》的文字。

 

5,《聖經》的形成

 

《聖經》是亞伯拉罕諸教(包括基督新教、天主教、東正教、猶太教等各宗教)的宗教經典,由舊約與新約組成,舊約是猶太教的經書,新約是耶穌基督以及其使徒的言行和故事的紀錄。

 

《聖經》的經卷是由舊約三十九卷和新約二十七卷組合而成。考古學證明,舊約完成於耶穌誕生前數百年至千年,例如摩西五經(《創世記》、《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申命記》)完成於公元前1400年左右,新約則完成於公元一世紀末,所以新、舊約的寫作曆時1500年左右。

 

聖經中的各卷書均是獨立寫成,寫成後即在各猶太會堂及基督教堂傳讀。到了公元前250年左右,猶太大祭司以利沙從猶太十二支派中各選出六位譯經長老,聚集在亞曆山大城,將希伯來文舊約譯成當時流行的希臘文,這就是著名的七十士譯本。到公元70年,當聖城耶路撒冷將被摧毀之際,猶太人召開了高級會議,正式確立舊約正典三十九卷書。而在公元382年及公元397年的兩次著名會議上,則確立了新約正典二十七卷書的地位。

 

聖經是由三十餘位作者,經過一千六百年之久所寫成的。作者有君王如大衛,有政治家如但以理,有祭司如以斯拉,有哲士如摩西,有法學家如保羅,也有牧羊人如阿摩斯,又有稅吏馬太,也有漁夫彼得、約翰,還有醫生路加,申言者以賽亞、耶利米等類人物。而這些作者的地位、學問、性情、見解、風俗、習慣,則迥然不同。他們寫作的地點更是各在異處。有的寫於戎馬戰時,有的完成於太平盛世;有的寫於喜樂的高潮,有的則寫於悲慟、失望的低穀之中。聖經各卷書都是獨立寫成的,寫成後即在各猶太會堂或基督徒聚會中傳讀。聖經的作者們並不知道這些書卷日後會被匯編成冊,形成新舊約正典。奇妙的是,當人們把這六十六卷書編在一起時,這些跨越六十代人寫成的、風格迥異的作品卻是那樣的和諧,前後呼應,渾然一體。

 

6,《聖經》的版權與譯本

 

現代版本《聖經》的各個譯本,都是源自希伯來文和希臘文《聖經》原文直譯而成。聖經的譯本之多,在世界翻譯史上堪稱世界曆史之最,根本無法統計至今到底有多少種譯本。據聯合聖經公會資料,至1986年為止,聖經僅翻譯的不同的文字或方言就有1829種之多(一說2000種)。

 

先看看英文版的譯本: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 (©1984)New Living Translation (©2007)English Standard Version (©2001)New American Standard Bible (©1995)International Standard Version (©2008)GOD'S WORD® Translation (©1995)King James BibleAmerican King James VersionAmerican Standard VersionBible in Basic EnglishDouay-Rheims BibleDarby Bible TranslationEnglish Revised VersionWebster's Bible TranslationWeymouth New TestamentWorld English BibleYoung's Literal Translation等等。

 

《聖經》的中文譯本,最早的大概出現於唐代貞觀年間。現在學者一般認為《聖經》漢譯史從1807年(嘉慶十二年)起。此後,又有多種中譯本出現,如“代表譯本”(1852)、“裨治譯本”(1862)、“胡德邁譯本”(1866)、“高德譯本”(1868)等等,都用文言文翻譯;“淺文譯本”(一種比較淺近的文言譯本),則有“楊格非譯本”(1885)、“包白譯本”(1889)、“施約瑟譯本”(1902)等等;“白話譯本”則有“麥都思—施敦力譯本”(1857)、“北京語譯本”(1866)、“施楊譯本”(1889);還有“方言譯本”,如“客家話譯本”(1886)、“福州語譯本”(1891)、“廣州語譯本”(1894)、“寧波語譯本”(1901)、“廈門語譯本”(1902)、“上海話譯本”(1908)、“蘇州話譯本”(1908)、“興化語譯本”(1912)。

 

中國近代《聖經》翻譯的最高成就當推“五四”前夕出版的“國語和合譯本”。19192月,“國語和合譯本”的《新舊約全書》出版,很快傳遍南北各省,銷量遠勝其他譯本,逐漸成為中國教會唯一采用的《聖經》中譯本。此後,又不斷出現中國人自己的譯本,如“王宣忱譯本”、“朱寶惠譯本”、“肖鐵笛譯本”、“呂振中譯本”等等。1980年中國基督教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在上海影印出版“國語和合譯本”,1982年又與中國基督教協會聯合重版。1989年,又以簡體橫排再版。所謂“南京本”也就是這種本子的翻印本。

 

其它版本還有:馬士曼譯本、馬禮遜譯本、郭實臘譯本、委辦譯本、裨治文譯本、高德譯本、楊格非譯本、包約翰、白漢理譯本、施約瑟淺文理譯本、和合本聖經(或稱國語和合本、官話和合本)、呂振中譯本、現代中文譯本、聖經新譯本、天主教思高本、牧靈聖經、新世界譯本、聖經恢複本、胡德邁新約譯本、憐為仁新約譯本、湛約翰-沙伯新約譯本、南京官話譯本、北京官話譯本、王宣忱新約譯本、朱寶惠譯本、吳經熊的《新約全集》及《聖詠集》、國語新舊約譯本、徐匯修院的《新譯福音》、狄守仁的《簡易聖經讀本》、《蕭鐵笛新約譯本》、《當代聖經》、《新漢語譯本》、《中文標準譯本》等以及中國各大方言譯本。

 

譯本眾多的曆史原因不外乎是由於語言(比如古英語、現代英語、文言文、繁體中文、現代簡體中文等等),此外,譯本原文可能來自不同版本(比如古希伯來語、希臘語或阿拉伯語等等)。而哲學原因則是翻譯者從自己的哲學角度出發,理解之後的翻譯可能不同。翻譯包括的內容遠不止是將詞翻譯過來。任何一種翻譯從根本上說都是將《聖經》表達的意思從一種語言翻譯成另一種語言,同時,譯員將古文章翻譯成英語的方式也不盡相同。目前基本上有三種翻譯哲學:形式等同法、力度等同法和意譯法。

 

天主教的《聖經》有些不同。天主教稱《聖經》為《思高聖經》,因為現代中文版本的天主教《聖經》,是從拉丁文翻譯過來的,聖經翻譯學會要給團體起個名字,就叫思高。原因如下:(1)聖經學界有個人,生在蘇格蘭,小時候父母移民德國,他在那裏讀書,畢業後在歐洲神哲學院講聖經,他最大的貢獻就是提出很多聖經學習的觀點,若幹年後稱成為教會當信的道理,他自己也成為聖人。他在大學時聖經講的很好。別人問他名字時,他就說叫“思高”,因為他生活在蘇格蘭(Scotland),取諧音。沒有人知道他的真實名字,列品的時候,教會尊重他的意願,叫“董思高”;(2)猜想:Jerome bible應該是必備的。因為翻譯的時候渴望思高聖人成為他們的主保,能夠把聖經更好地翻譯成中文。從名字就能夠看出來他們多麽謙卑。所以今天我們在詮釋聖經的時候要用本民族的語言準確地表達出來;(3)思高聖經協會受命於梵蒂岡協會委托而做。

 

雖然網絡中有很多免費閱讀和免費下載的各國文字的《聖經》,而且各地教徒教會也會免費發放各種文字的《聖經》,但《聖經》本身還是有版權的。一般來講,《聖經》的古希伯來語、希臘語或阿拉伯語版本是第一版權擁有者,其它語言翻譯者必須從“第一版權擁有者”購買版權,包括翻譯、印刷、出版等,並可能成為“第二版權擁有者”。比如很多中譯本就是翻譯自英文版的《聖經》,但也要購買版權,然後才可以翻譯、印刷、出版。

 

比較權威的版本是:魯道夫·基特爾的《聖經希伯來語文本》(19511955年版)、1977年出版的《希伯來語聖經斯圖加特文本》,以及死海古卷和許多早期譯本。《希臘語經卷》,主要的底本是1881年出版、由韋斯科特和霍特合編的希臘語文本。另外,也有其它著名文本和多種語言的早期譯本。

 

如果說買賣版權獲取的利潤隻是為了更好地保護、研究《聖經》,或者為了傳播福音,筆者還是比較讚同的。其中是否存在有一些版權利潤是為了純利潤,為了私利,就很難說了。另外,《聖經》的研究學者、學生以及教徒在學習引用《聖經》教義時,並不需要付費。道理很簡單,原文作者也沒有得到稿費。所謂的版權費用,可能隻是用於材料、印刷和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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