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所以用“論述”而不用“證明”或“論證”,乃是因為一切的證明都是建立在邏輯的基礎上;而且一切的證明的最終目的就是為了展現出一套“思想的結論”。然而,既然真理是思想的起點,而不是其結論,那麽我們對待真理的方式就必須另類。我們必須從另外的途徑來“推敲”(而不是推論或推理)出真理的實在性。
論述的起點有兩點:真理既然是超越的,那麽:第一,它就不受邏輯的限製;第二,它就不再是概念,也就是說不能夠從概念作為出發點。那麽這裏的超越性表現在哪裏呢?如果讀過我的文章《主題:真理》以及《批判的再批判——談存在的心理學(上半部)》的話,那麽我可以提出這樣的假設:真理如果存在,它必然就與人的存在相關。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對真理的論述可以透過人的存在性得到某種程度的“論述”。於是,真理的超越性就在於人的存在本身就是超越的。這是因為:第一,我們不能夠從其他的思想中推論出“存在”的真實性;第二,也如此地推論到:我們不能夠從任何概念中推論出“存在”的真實的結論。對於“存在”,我們隻能夠“直觀”,然後進行論述——也就是說,一切“存在”本身就是最大的合理性,可以作為起點來旁述。同樣的推論,真理的存在就隻能夠在人的存在中得到某種程度的“直觀”——有了直觀,就有了論述的可能性。不過為了不讓我們的思想進行無限製地誇大,我們必須約束:當我說“一切存在本身就是最大的合理性”時,並不是指別人從思想或心理深處所建造起來的諸如輪回,地獄,小叮當,天堂的等級,孫悟空,齊天大聖等等從“民間”中傳述的,從電視媒體中拍攝的,以及從史書上的傳說等等的“存在性”。我所說的存在,就是指我們首先眼睛能夠看得到(也就是“直觀”到)的“自然性”:通常隻有兩類,一類是自然界,第二類就是萬物(包括人)——至於是否有外星人,我們暫且當作是一種傳說。從以上的【論述約束】來看,實際上我就是區分了:實際存在與思想建構之間的種類。一切的思想建構都是來自於概念——而概念本身又是從思想經驗建構起來的(這是重要又是關鍵性的“認識”);但是正如我剛才所說的,真理既然是超越的,它就不能夠【同時】受製於思想與概念的“限製”;而真理的超越性又是可以從“存在”開始的。於是對於這個“存在”,如果您們還是從思想或概念的角度來進行“反駁”的話,您們就犯了偷換概念的簡單錯誤。正如我之前說過,存在著的就是我們眼睛能夠“直觀”的東西。這樣一來,真理的存在性就得到了論述上的“肯定”(而不是證明)。這也沒有違反我剛才所提到的論述的前提:真理是思想的開端,而不是思想的結論。
從存在的超越性“論述”真理的超越性,並不是意味著從存在的角度來論證。這種錯誤來自於從理論性的概念來“看待”真理與存在的關係。當我從存在來論述真理的時候,並不是從概念開始的,乃是從“肯定方麵”來表達真理的存在與人的存在相對應(而不是相聯係)。因為真理既然是超越的,那麽對於不是超越性的概念來說就無法直接地“論述”真理的存在性。我們就隻能夠用“對應”這樣的字眼來表達從存在自身所“推敲”(而不是推論或推理)出來的。這樣的推敲當然是建立在無限製的思想的起點。隻有當思想進入了邏輯定義後,思想才具有邏輯形式;也就是說,隻有當人用形式邏輯或辯證邏輯的“明文規定”來作為思考的前提的時候,思想才與邏輯相關。否者,思想一開始就僅僅是與人的意識相聯係的。而意識與存在的超越性相聯係。因為既然意識能夠“容納”時空並且能夠感知時空,那麽即使意識是“處在”時空之內,它仍然是超越時空的。正如由於動物無法準確地“感知”人並且進行思想,所以動物就隻能夠按著本能來行動罷了一樣;同樣人類既然能夠“超越地”【感知】時空的存在,這就說明人的感知具有超越性——而不僅僅是局限在經驗主義或理性主義所說的“經驗”範疇。因為經驗不是被建構的,從這個意義上來說,經驗與感知就是同一種東西。因為既然感知具有超越性,那麽從感知而來的經驗就不是外在於感知,而是內在於感知“之中”——這點可以從存在的超越性得到“對應”。看來,由於存在的超越性順利地具備了感知的超越性,所以從感知獲得“經驗”就不是活在有限性之中,而是活在存在的超越維度之中。——那時,思想才能夠作為“開端”思考著經驗的內在形式及其意義。這是從“思想一開始就是意識”推論出來的。
存在的感知活動既然能夠超越地感知時空的存在,那麽它也就能夠超越地感知時空之上的真理的超越性。經驗在其中也能夠經曆這個超越性的真理。經驗在這個經曆中開啟了思想的啟蒙意義——所以說真理是思想的開端,而不是思想的結論。既然我能夠從存在中“推敲”出真理的超越性,那麽這就說明了兩點:存在本身不是一種概念,所以存在就與生命相關(這個相關性決定了一個事實:所有的存在具有生命的意義);第二,存在既然與生命有關係,那麽存在作為一種超越性就必然有一個開始或開端——也就是說,生命有一個起源性。而對生命的起源性的追問,必然推到“神”那裏。神的名字,在遠古時代總是作為“超越的象征”而得到崇拜。而這種象征,往往是借助時空內的物質性得到精神上的“歸宿”。可是按照簡單的推理,世界內的一切物質形態都無法表達一個“真正的神”;因為既然“神”能夠創造出一切的物質形態,它就不在物質之內——也就是說,神不受時空內的物質的形象的“束縛”,他是自存的,所以超越於任何的物質形象。神既然是超越於任何的物質,那麽真理也必然超越於任何的物質形象和精神過程。而永恒又是屬於神,那麽就可以得出這樣的肯定:真理與神並不是兩種概念;神就是真理(否則他無法創造世界),真理就是神(否則真理就不是超越的)。於是我們可以“推敲”出一個肯定性:真理就是上帝了。
至於要了解這種肯定性,我們不能夠從世界內的任何一種關係或實在“推論”到最高處。因為信仰本身不是思想的推理過程及其結果,乃是存在上的跳躍。存在上的跳躍與存在上的感知的超越性是緊密聯係的。所以我們能夠經曆“真理就是上帝”的真實性。而真理既然是思想的開端,我們就不能夠用思想來決定真理。我們必須等待上帝的“說話”(也就是啟示),我的思想才能夠“認識”上帝。以上就是關於“真理就是上帝”的簡單論述。我知道這樣的論述,如果靠著世界內的概念學來理解的話,似乎會出現很多漏洞。但是我隻能夠從心靈的深處“簡單地”【交代】真理與上帝的關係。剩下的就交給上帝來“行動”。因為如果上帝不“說話”(啟示),人們就無法認識他的存在性。可是我們可以透過追求來“接近”他。正如聖經說過的:你們要呼求我,禱告我,我就應允您們。您們尋求我,若專心尋求我,就必尋見(耶利米書29:12-13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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