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通過講道理說服過別人嗎?

本文內容已被 [ 夏仲夢 ] 在 2011-03-08 00:21:08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通過講道理隻能是互相加強理解與包容,甚至妥協,完全說服是不可能的,因為好多人來講道理是帶著自己的結論來的,所以你講道理他也隻能是反駁而不是期望理解與分析接受,改變自己的觀點。

越是受教育程度高,技術高,年紀大,越有自己的看法,世界觀,很難被左右。家庭如此,社會如此,網絡也如此。

所以有時候,雖然看到很多無辜被迫害的,但若是我是秦始皇大概也要焚書坑儒,是老毛大概也要反右走極端,有時候,自由民主過頭了,就太麻煩了,而知識分子的劣根性(我父母就是典型的臭老九,我也算吧),就是知道點知識技術,或者世界上的東西,往往就會自以為是,強調技術,忽視整體經營策略,理解不到經營壟斷控製的高度,甚至挑戰體製,所以影響整體決策。同時,正因為懂得技術,了解內幕,就太饒舌了,咬個死厥子,給個麻花都不換大概就是說這一類人。

即使同樣參加過六四,有著同樣成長軌跡,對六四今天的看法也各異,都是正常的。

古語說:民可樂成,難於慮始。也從另外一個角度,來告誡我們,看問題有兩個角度,
一個是自下而上,另外一個就是自上而下,是個從百姓與上層考慮問題的角度不同。

特別是開始建立一個體係達到目的的出發點,難以從下而上,更多是從上而下。

比如日本強調SIM解鎖,與蘋果在日本SB販賣的iphone的SIM LOCK完全是消費者與經營者從各自角度不同的出發點來做的,不是技術上的問題,關鍵是經營壟斷理念上的問題,考慮的都是各自自身的利益,所以這一點上的討論,永遠是雞對鴨講,兩條平行線。

最近看到有人探討蘋果推銷iphone的技術策略,不斷推出新型榨取消費者的金錢,而且在技術上沒有什麽更大的創新,於是技術者們從技術至上的觀點去評價,而客戶消費者從方便便利去買取。這個世界每個評價判斷都有自己的出發點,但有一個客觀的事實是蘋果的策略很成功地壟斷了市場,擁有了更多的客戶消費。這些導致某些專攻硬件失敗的手機廠商自己都有所醒悟,這是一個綜合技術,營銷策略的競爭世界。。。而不會綜合運用的,技術至上主義者就隻能為其他人開辟一條條新路,然後等他人集大成,如蘋果。

 

比如討論英國,日本皇家存在的意義,是浪費納稅人的錢,還是看到他們雖然寄生,但對國家外交格調,國家民族曆史的推崇,統一思想,凝聚力,穩定和諧,乃至旅遊招致方麵的積極意義。

比如當年老毛等據說是用了國庫半部的黃金,去製作原子彈,有人就看到的是勒緊褲腰帶,讓好多人餓死;有人看到因此帶來外交打破東西方格局,導致東西軍事均衡,地區和平。

所以有國家機器,有法律,有強權,有上級下級,有組織紀律。這些都是維護不同意也要服從的鐵律。
但這些鐵律基本上都是為了上層建築服務的,而違法,就要被追究,不論大小,這個因為製定法律的人,是上麵不是下麵,所以保護的利益也不是消費者。道理就這麽簡單,不是政治製度,就是利益與服務角度。

所有跟帖: 

別人說服過我 -涯涯- 給 涯涯 發送悄悄話 涯涯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3/06/2011 postreply 15:20:24

比較困難, -亞洲飛蝗- 給 亞洲飛蝗 發送悄悄話 (73 bytes) () 03/06/2011 postreply 19:11:24

日本皇家之所以存在 -husky- 給 husky 發送悄悄話 husky 的博客首頁 (90 bytes) () 03/06/2011 postreply 19:11:25

頭腦清醒啊。讚一句!:))) -金筆- 給 金筆 發送悄悄話 金筆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3/06/2011 postreply 19:58:52

ha! 冰漸消雪在融晝夜趨等長,春分一刻值千金 -白梅格- 給 白梅格 發送悄悄話 白梅格 的博客首頁 (132 bytes) () 03/06/2011 postreply 20:39:40

日本法定假期春分節, -白梅格- 給 白梅格 發送悄悄話 白梅格 的博客首頁 (95 bytes) () 03/06/2011 postreply 20:59:55

道理和利害掛鉤,還可講一點;還有就是要對方主動表示要聽時才講一點:) -有言- 給 有言 發送悄悄話 有言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3/06/2011 postreply 23:18:25

我總是被說服。 -玉壘關- 給 玉壘關 發送悄悄話 玉壘關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3/07/2011 postreply 01:26:14

能被他人講道理說服了,是一種快樂:)) -彩雲舒- 給 彩雲舒 發送悄悄話 彩雲舒 的博客首頁 (394 bytes) () 03/07/2011 postreply 05:47:38

講道理比較難,還是用事實做例證比較好,嗬嗬! -無墨- 給 無墨 發送悄悄話 無墨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3/08/2011 postreply 03:39:58

Good View point! -Linxiumu- 給 Linxiumu 發送悄悄話 Linxiumu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3/12/2011 postreply 15:4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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