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工的經曆

來源: christian2007 2011-01-10 01:26:23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3625 bytes)


為什麽在我的家鄉batu pahat要找一份工這麽的困難?難道是因為曾經第一次工作的失敗,就注定要受到別人的排擠,以至於給我判處死刑嗎?今天我去萬X補習學院麵試,結果從taman soga走到那裏,原本負責人想要拿表格給我添寫,我就看到有一位小姐和她在那裏竊竊私語幾句(這種讓人猜忌,對受害者不公平的“接觸鏡頭”,我常常都看見),以至於負責人隻是空手走過來對我說,你是不是已經添過履曆表,然後就叫我回去等。那時候我真的啞口無言。【我不止;兩次去那裏“詢問”,希望他們能夠給予我機會;甚至我還向他們坦誠我上次麵試時的不良態度,希望他們能夠網開一麵。結果呢?他們隻是輕描淡寫地告訴我說,等他們的電話,要不然就是說,我們這裏暫時不缺老師——真不知道他們說的到底是官腔話,還是真有其事?】。我那時心裏又好氣又好笑。明明昨天說好來麵試,並談談待遇問題;可是結果呢?隻是叫我回去等電話。我個人感覺自己被耍了,心裏很不服氣也很不平衡。結果我就在那附近找工。一間是書店,門口貼著要請人,結果呢?店長隻是告訴我要請女的。那時候我就想問她,既然要請女的,為什麽在門口的布告欄上沒有詳加注明?這種讓人誤解以至於讓我每一次碰釘子的“邀請貼”就是這樣的不負責任。就例如有許多的補習學院(或者說我每次到的補習學院),似乎對男子格外地拒絕,隻是想要請女的教師。不僅僅是補習學院如此,就連諸如普通書記,餐館侍應生,銷售人員,基本上都隻是針對“女性”,而對於男性,似乎格外地“謹慎”。這是怎麽一回事?難道就是因為這些偏頗的“條例”,就注定讓我找不到一份簡單的工作?還是因為我臉上的青春痘以及麵上的疤痕,所以他們隻能夠用以上的“客套話”來委婉地拒絕我呢?


 


回家的路上,我一直回想起我找工的經曆,心裏就很不爽。難道一次無知的意外,就讓我找不到屬於自己生活的工作?記得2003年學院畢業,第一份工就是回到我的母校華X中學代課。那時候是我平生第一次代課,代的很亂。高一班的就常常欺負我,常常製造吵鬧讓我收拾。隻有初二班級還可以勉強過去。那時候我給予他們的作文作業,就是給同學一定的範圍,然後自己自由發揮主題——而我給予的分數,不是按照學校的標準,乃是按照同學們的構思安排來給分,有好幾位同學我都給予他們七八十分,甚至有九十多分。我看著同學們開心,心想總算有一點成就。可是就有老師說我不應該給予這麽高的分數。甚至當我代課完後,就陸陸續續地聽到有人在背後對我指指點點。甚至當我父親打電話到學校追問之下,校長的評語就對我有意見。那時候我還滿不在乎,畢竟這是我人生工作的第一次。後來我好幾次都想回到母校教書,可是每一次校長都隻是來一套官腔客套話,要不是說有需要就會找你,要不然就會說沒有這樣的空位。想到這裏,我就氣憤憤的。我還記得我在batuTM Net要繳交電話費,那時候我就看到曾經幫忙她代課的老師。那位老師真的沒有禮貌,不但沒有向我打招呼,還以一個似乎不滿或不屑的眼神“盯著”我,而且似乎還周身大量我一番,然後就掉轉頭不理睬我——這種極度藐視人的眼神,我到現在還深深地記在心裏。從那時候開始我就知道什麽叫不屑,什麽叫藐視。難道我人生第一次的失策,就注定要被“一幫人”判處死刑嗎?


 


除了在母校代課,我也曾經在麻坡的中X中學也教過書。那時候我是交曆史的。原本我還滿懷熱心想要將我擅長的曆史知識,以一個連貫的方式交給同學們,好讓他們能夠容易記。但是一開始教書,我就遇到麻煩。記得有一班初三前麵班的,他們一直“控製”我教書的方式。如果不按照他們的方式來教書,他們就告狀校長說聽不懂我的課。不過我個人覺得很好笑咯。為什麽那時候的高一班的同學明白我講的課?為什麽就連第一次接觸曆史課的初一生(而且還是後麵班的),就會有耐心聽我的課呢?結果呢?校長竟然對我說,我的層次太高,要我放低水平教同學們——老實說,放低水平我就不會教;因為我不擅長記住曆史事件以及曆史年代。我隻有將個別的曆史事件帶入一個“大環境”(例如十六世紀的文藝複興)我才能夠領會這個事件的重要意義。那時候我還想對校長說,難道你生來就是做學生以及家長們的傀儡麽?從那時候開始,我就與校長與同學們展開了一段拉鋸戰。他們一麵告我,我就按照我現有的曆史知識方式來教;結果教不到三個月,就被校長(其中也包括“同學們”)開除了。想起這件事,我個人覺得我自己的失敗並不是不懂得教書,乃是不懂得如何處理這種【講究實際利益的人際關係】。我的失敗乃是:我在教書的時候,邂逅了校長與同學們的“幹涉”。原本我也想要再次回到那裏去教書的,但是想想校長與同學們對我的“曆史印象”,我個人覺得下場就像在母校時那樣“判處我死刑”咯。結果我從這段不愉快的經曆中,看見了人性,也看見了社會。它教導我一件事:隻要你留下不愉快的經驗,人們不會再給予你一次機會了這就是殘酷的現實


 


除了以上的遭遇外,還沒有告訴你們的包括大X書局,餐館侍應生,BPMallX司店,還有就是海X酒樓等等。我作為一個手拿Diploma的學院畢業生,竟然在廣大的馬來西亞裏麵找不到適合我工作的地方。為什麽會這樣呢?難道我的家鄉Batu Pahat無法接受Diploma的學位?認為這是現在行情的特殊情況?還是因為曾經的工作單位將我在過去的工作表現到處“私下宣揚”,以至於我無法在我的家鄉找到一份安身之處?我自從11月回來走遍了整個的Batu,我實在找不到工作的希望。這幾天我都在想,是不是因為我離家出走的消息已經傳遍了,所以很難找到工作?尤其是我離家出走的消息已經成為我家鄉的一個話題,這讓我更加難找到工作。為什麽會這樣?一份Diploma文憑,一個曾經的出走經曆及其社會消息,再加上我過去的工作表現——這三者似乎已經成為我的一大障礙,似乎再也沒有機會回到以前的工作崗位了。這到底是什麽樣的社會現象?是因為人太現實,還是因為我已經被社會遺棄了?正如在法庭上不講對錯,隻講打官司的輸贏法則;我所麵對的社會,似乎就是一個隻講輸贏,不講對錯的“集團”;我過去的工作表現在他們看來已經成為輸家了,以至於判死刑地認為我不會在成長了。難道工作的機會隻是在乎輸贏,而不講成長中的對錯?如果這是鐵的社會法則,那麽我為什麽還要尋找工作呢?因為他們似乎無法容納我了,似乎將我當成一個問題人物來看待。這難道就是社會的公平法則?如果這是殘酷的現實社會,那麽應該由誰來定義我的工作意義呢?如果社會不接受我了,不再給予我一個重生的機會,那麽我為什麽要容忍這樣的社會的惡劣人性呢?因為他們不給予我機會生活;他們隻是會給予那些懂得玩社會遊戲的人一個重生的機會。如果一份工作有年齡限製,性別限製,以及“經曆限製”的話,那麽我可以說,所謂的工作就不再是公共的事情了,乃是成為賞善懲惡“手段”的私人事情了。而這種私人事情,並不是由我個人來決定了,乃是有那些評論我的“同事”及其老板來“定奪的”;再加上人與人之間有一種將別人的私事或工作表現拿出來到處“討論”的八卦性格,以至於我隻能求上帝保守他們不會將我的“醜事”到處宣揚。如果一個人的工作意義,是來自於別人的私人定義,那麽我要如何期望自己能夠從他們身上找到自己個人的工作表現呢?——畢竟人性不但自私,而且充滿偏見。因為所謂工作,就是意味著將老板或同事們的麻煩或重擔,搬過來自己承受(他們卻“稱為”一起承擔);他們不會幫你解決麻煩,隻會看你的能力可不可以“應付”他們交付給你的麻煩或重擔。而所謂的薪水,就是指你個人承擔他們麻煩或重擔的能力。如果這就是社會的現實法則,那麽我可以說,許多人的精神病就是因為太過強調個人的對別人之工作麻煩的應付能力所致的;而不是由於個人的適應能力低導致的。


所有跟帖: 

看來你開始真正地走向生活了。。。 -彩雲舒- 給 彩雲舒 發送悄悄話 彩雲舒 的博客首頁 (163 bytes) () 01/10/2011 postreply 06:18:10

這個要頂.加油加油. -玉壘關- 給 玉壘關 發送悄悄話 玉壘關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1/10/2011 postreply 08:08:59

這個要頂.加油加油. -hairycat- 給 hairycat 發送悄悄話 hairycat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1/10/2011 postreply 10: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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