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吐溫的《哈克貝利曆險記》裏有這麽一段:
玻莉阿姨:天堂好極了,盡善盡美。
哈克貝利:那我在天堂有什麽可做呢?
玻莉阿姨:你什麽都不用做,就做在那唱歌,讚美上帝。
過後,哈克貝利跟逃跑的老黑奴說:Then I don't think much about it。是啊,既不能乘筏密西西比河,也不能入山洞探險找寶,這天堂能什麽意思。整日整夜的坐著唱歌,比公司員工大會還恐怖,是人都受不了,更不用說穿新衣服如坐針氈,吃好飯菜味同嚼蠟的頑童了。
你可能不服,認為馬克吐溫不懂天堂,瞎說。但不管誰的設計,天堂必定盡善盡美。既然盡善盡美,則必定無事可做,無滋無味,無聊透頂。
其實,就算最誠虔的教徒,你要他們少在人世受一天苦,早進天堂享一天福,那也是萬萬不肯的。天堂對他們也就聊勝於無——總比地獄強點吧。
那麽到底有誰需要天堂呢?Heaven, any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