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信仰的單一性與純潔性

 

 

宗教信仰的單一性,是指宗教信徒對某一種宗教的“絕對”、“單一”、“排他”式的崇拜。對於“一神教”來講,還具有崇拜唯一“神”的特點,而對於“多神教”而言,崇拜“多神”中的某一個神,或者崇拜“多神”中的多個神,都是可以被接受與被理解的。對於“無神教”來說,既可以崇拜教義中提及的某一個事物,也可以崇拜教義中提及的多個事物,更可以崇拜自己心目中臆想的某個、或某幾個東西。

 

不過,從單一性的“狹義式”崇拜來講,崇拜“多神教”中的多個神,以及崇拜“無神教”教義中提及的多個事物,已經違背了宗教信仰的單一性的原則。但如果從單一性的“廣義式”崇拜來講,仍在可允許範圍之內。

 

宗教信仰的純潔性,是指宗教信徒對某一種宗教的“絕對忠誠”、“沒有雜念”、“不得曲解”、“全盤接收”式的崇拜。在早期的教會活動中,這種純潔性是絕對的,也是維護宗教信仰至高無上的主要特征。

 

但是,在曆史長河中,由於上層建築與經濟基礎之間的矛盾,還有社會發展的時空限製,很多宗教團體或個人並不能完全正確理解宗教教義,或者說將宗教教義與當時當地的人文環境、社會環境相結合,使之合理化、人性化。相反,一些宗教團體或個人對宗教教義隻是簡單的理解、表義的解讀,甚至誤解與曲解至深,把宗教變成掠奪財富、侵略他國、愚弄百姓、殘害百姓的工具。

 

宗教,與自然科學一樣,都是隨著社會的發展而不斷自我更新的。也可以這麽說,宗教的生存與發展,為了更多更好地體現社會的主流意識,需要不斷調整教義的詮釋,發揚精髓、拋棄糟粕,使之適應社會。很多早期的宗教信仰,淩駕於法律與道德之上,是相對狹義的崇拜,比較孤立,因而導致諸多的社會矛盾。現代的宗教信仰,大多數都是在國際規則以及國家憲法兩大環境中,受控於當時當地的法律法規和倫理道德,因而是相對廣義的崇拜,並通過各種方式與所依賴的社會形成一個整體,才能幸存。

 

從某種意義上講,對宗教教義的相對廣義的崇拜,是現代社會宗教信仰的主流意識。當今世上,有的日本人擁有多個宗教信仰、有的和尚使用電腦上網炒股、有的回教徒吃豬肉豬排、有的天主教徒也可以結婚離婚等等,隻要心目中擁有自己真正崇拜的東西,積極進取、與時俱進、善待他人、善待自己,也算是可以理解的。用中庸的理念來解釋,自然才是最高,合適才是最好。這又與大多數宗教信仰所推崇的“和”、“仁”、“愛”、“善”,具有異曲同工之處。

 

現代的教會在詮釋教義時,大多數都比較傾向於使用積極的、善意的、樂觀的故事或用詞,而不會使用消極的、惡意的、負麵的故事或用詞,也不會解讀教義中一些與當時當地的法律道德相違背的條款。這樣才會使得現代宗教教會更加合理化、人性化、大眾化,更適應於其所依賴的社會,而不會被孤立。比如,佛教倡導不殺生、不吃葷腥(也是素食主義者倡導的),但同時又可以理解濟公的吃肉喝酒行為;基督教雖有“災難懲罰說”,但同時也鼓勵救死扶傷、慈善捐款。

 

當然,不排除在國際經濟一體化的商品經濟形勢下,一些宗教團體或個人極度自私的商業行為;也不排除在當今國際複雜局勢下,一些宗教教會或組織參與軍事或政治活動的肮髒交易。但這些與宗教信仰以及宗教教義本身是相違背的,與宗教信仰的單一性與純潔性是相違背的。

 

由此可見,宗教信仰的單一性與純潔性都是相對的東西。如果將二者絕對化,勢必與現代社會生活和法律道德相衝突,甚至走上極端的道路。另一方麵,拋開絕對的單一性與純潔性不談,如何根據當時當地的法律道德規範,正確、恰當、確切地詮釋宗教教義,消除迷信的、消極的、極端的教條,已經成為現代宗教團體首要思考的問題。基督教新教的一些教會,在與時俱進、適應潮流方麵,已經成為現代宗教團體的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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