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知無畏的鬧劇

來源: 湖畔居士 2010-11-19 19:11:11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5963 bytes)

來自天朝的學生債天天,在米國流著稀的一所學校讀研究生。有一天不知何事,和他的老師吵起架來。這一架想必吵得非常厲害,致使老師報了警。警察叔叔逮捕了債天天同學;學校也開除了他的學籍。流著稀當地的新聞報道說:債天天同學揚言要燒了學校。而債天天同學自己對中文媒體說:(1)自己肯定沒有說過要燒了學校;(2)自己具體說了些什麽,已經記不清了;(3)自己隻是說過“大不了就拚了”之類的話。

 

這位債天天同學能從天朝來米國讀研究生,想必智力和記憶力都是不錯的,至少不會低於常人。我也曾經在米國讀過書;那時人在米國舉目無親,家裏也供不起任何費用,全靠自己掙獎學金和生活費,可謂如履薄冰,戰戰兢兢。每次和老師談話,都是小心翼翼;有時老師不講理,自己也必須據理力爭,而不能跟著不講理。實在和老師說不通了,還可以去係裏搬其他老師來做自己的救兵。民主國家嘛!

 

對於一個學生來說,每一次和自己的老師據理力爭,都是一件天大的事情。事隔多年,我仍然清楚地記得當年和老師爭論的每一個細節。而這位債天天同學,才過了幾天,就已經記不清楚自己說過些什麽了。看來債天天同學深得米國總統的精髓:當年五角大樓賣軍火的“伊朗門”鬧開了,米國法庭傳訊總統裏根,問他是否認識他任期內的參謀總長;裏根回答說記不清了。不過裏根總統也可能說的是實話,因為他已是八十高齡;過了不久,他就被診斷出得了老年癡呆症了。而年方二十出頭的研究生債天天同學,居然也記不清自己幾天前說的話了。可是既然記不清了,又如何能夠肯定自己沒有說過要燒了學校呢?你債天天同學是自己糊塗,還是以為大家都和你一樣糊塗?

 

債天天同學承認自己說過“大不了就拚了”之類的話。“大不了就拚了”,這可是一句地地道道的中文。想來債天天同學和老師吵架時,應該是在說英文,而不是說中文。我非常非常地想知道:債天天同學是怎麽用英文說這句話的?“大不了就拚了”,中文意思是“我豁出去了,哪怕以命換命也不在乎!” 設想一下,如果你是米國老師,聽到你的學生用英文對你說了有這個意思的一句話,你會怎麽辦?如果是我,我肯定報警。米國雖然言論自由,可是每個人也必須為自己的言行負責。債天天同學少年氣盛,口出威脅他人生命財產的狂言,真是無知無畏啊。

 

債天天同學被抓了,總得有一個辯護律師。流著稀緊挨著留一客;於是一位名叫害民、在留一客唐人街裏上班的大律師便閃亮登場了。這位害民律師,幾年前曾經出過一次大風頭。當時死硬硬的一個節目主持惡人出言不遜,竟敢謾罵天朝人民是土匪。害民律師逮著了這個機會,在中文媒體上大肆宣傳,說要代表十億天朝子民狀告這個惡人,索賠十億美金(是為一人一美金也)。我看到這個消息,當時就笑了:要代表十億人民,你得先收齊了十億人民的每一個人的簽名才行。這是一個極其普通的米國法律常識。害民大律師連這個基本常識都沒有,還打什麽官司!果不其然,害民大律師在中文媒體上轟轟烈烈了一陣子,然後就成了太監 下麵沒有了。那時我就在想:如果有誰官司纏身,找到這位害民大律師,那可真是倒了祖宗八代的八輩子大黴了。

 

如今好了,債天天同學有了麻煩,代理的律師不是別人,正是這位害民大律師。也不知道這二位是怎麽搭上夥的。

 

有了律師,法律程序便開始了。流著稀檢方指控債天天同學的罪名是“威脅他人生命財產的安全”;可是害民大律師抗辯說:不對,債天天同學是“因言獲罪”;在米國這個所謂的民主國家,這是對人權的嚴重踐踏。哦我滴神呀!什麽叫“因言獲罪”?有一個人認為:一個政府應該關心老百姓;如果政府做不到這一點,那麽老百姓應該有權利通過協商而組織一個新的好政府來代替。結果這個人隻是在網絡上發表了這麽一個觀點,卻被政府抓起來,判十幾年徒刑而關進監獄,這才叫“因言獲罪”。反過來如果這個人公開說他要糾集了一群同夥,拿起槍杆子殺死政府的官員,那就不是“因言獲罪”,而是“威脅他人生命”了。(如果這個人再進一步,將言論付諸於實際行動,真的糾集了一群同夥,拿起刀槍殺死政府的官員,那可就更是犯了滔天大罪了 且慢,那誰誰誰,不就是這樣打下天下的嗎?麻煩了,這個問題不能再深究下去了,就此打住。)

 

回到公開宣稱要殺人放火的問題上來。這個道理,在那裏都一樣。不錯,米國雖然自稱是民主國家,你可以大罵政府官員是狗、總統是豬,應該將他們統統換掉;那是一點問題都沒有。可是你敢公開說“要將總統殺了”試試?那絕對是抓你沒商量。半年多前,離咱家百來公裏的地方有幾個楞頭青的高中生被逮起來了,原因就是他們商量著要殺幾個同學。就連咱們天朝,前不久不是也有一個草民揚言要去幼兒園殺一百來個娃娃而被判了蹲兩年多的大牢嗎?(我懷疑這個草民有神經病。你幹嘛和孩子們過不去呀?不過另一方麵。天朝有一個名叫魈串鬼的醫生教授,花了十萬白花花的銀子,雇了幾個混混拿著鐵棒銅錘外加迷魂湯行凶,將一位受害人打得頭破血流,傷深見骨;另一位受害人跑得快,才免遭大難,隻是腰受輕傷。事發後魈串鬼教授供認不諱,卻隻被判坐五個月的監。嘿嘿,天朝法律博大精深,象我這樣的愚鈍之人是萬萬搞不懂的。)

 

而這位要代表十億天朝子民的害民大律師,在米國幫人打官司,也拎不清“因言獲罪”和“威脅他人生命”的區別。你以為你這是在天朝打官司哪?真他母親的無知無畏。

 

檢方提訴了,律師抗辯了,法庭開始考慮審判過程,於是債天天同學便蹲進了監獄。且慢,害民大律師,米國不是有“交保候審”這一說嗎?初審過堂,隻是為了闡明檢辯兩方的立場:監方以何罪立案和被告是否認罪。接下來便是等候正式審判。在這段等待期間,法官根據罪名的輕重而定一個保釋金;隻要辯方將這筆金額交給法院押著,被告就不必蹲在監獄裏等,而是可以回家好吃好住地呆著。到了正式審判的那一天,隻要被告到場應審,這筆保釋金便全數還給辯方。

 

債天天同學這個案子,在米國的法庭上,小菜一碟而已,保釋金很可能就是幾萬美金,最多幾十萬吧!債天天同學家裏供得起他在米國的學費和生活費,還請得起害民大律師,家境至少不差,難道拿不出這筆保釋金?也許家裏一時拿不出這筆錢;可是別忘了,隻要正式開庭時債天天同學如期到場,這錢便退了回來,所以可以臨時向別人借呀!米國法院的隔壁就開著錢莊做這個貸款生意;當然利息會高一點,可是付點利息,也總比讓孩子蹲監獄好吧?辯護律師的責任之一,便是幫助被告籌集這筆保釋金。害民大律師,你是不懂還是裝糊塗?害得我們債天天同學蹲了幾個月的大牢。我甚至懷疑害民律師故意要讓債天天同學坐牢,因此可以讓天朝人民認清米國政府凶殘的真麵目,加深天朝和米國之間的仇恨;同時也可以在中文媒體上將此事宣揚得更加火熱,一來提高他自己的名頭,二來可以因此要挾債天天同學的家人,從他們那裏多收幾文銀子。

 

債天天同學雖然被關在牢裏,中文媒體仍然時不時地爆出一些關於他的猛料:一會兒是他被牢頭打啦,一會兒是他絕食抗議啦,一會兒是他在牢中得了重病啦,總之是當我覺得耳根清淨一點的時候就會扔點東西出來吸引大家的眼球。天朝的外交官也顯得格外盡職,親自前往探監,結果卻發現債天天同學在牢裏挺好的,也沒有被人打。媒體上的那些猛料,都是誰從哪裏撿來的?

 

最後,正式審判的日子終於到了,害民大律師肯定覺得自己大顯身手的機會來了。可是就在這時,流著稀的檢方改變主意了:他們決定撤訴,也就是說,放過債天天同學一馬,不追究他的罪行啦!不過因為他是外國學生,一旦被學校開除了學籍便沒有了合法身份,所以從牢裏頭一出來,立馬被押上飛機,遣送回天朝。

 

這一下害民大律師可高興了,自己大獲全勝了!他馬上對中文媒體說:萬惡的米國鬼子,手中沒有真理,隻能灰溜溜地承認錯誤了!流著稀檢方對債天天同學不予起訴,不留案底,也就是說,他啥事兒都沒有了!於是天朝人民的興奮度馬上提高了那麽一大截。債天天同學的飛機回到天朝,機場上有人打著橫幅、抱著鮮花,歡迎抗美英雄凱旋而歸,就差禮炮、紅地毯和三軍儀仗隊了。債天天同學和家人還立馬在機場召開新聞發布會,一方麵控訴米國鬼子的滔天罪行,一方麵感謝天朝的黨和政府親切關懷以及全體人民的大力支持。此情此景,真是令天朝人民感動啊。

 

其實呢,在流著稀檢方的眼裏,你還真以為這債天天同學是一顆蔥啊?米國的司法程序一旦動起來,可不是象天朝那樣隨隨便便地走走過場。小樣的就你那點破事兒,也值得興師動眾地花納稅人綠油油的票子?你少年狂妄,所以要關上一關,讓你吃點苦頭,然後趕你走人。如果你吸取教訓,從此安分做人,那麽法律的目的也就達到了。如果你執迷不悟,還想燒房子,那你回去燒自己的房子吧,反正與我流著稀無關了。

 

許多人都以為米國是一個自由的地方,容許人民隨意說話。可是我覺得,任何地方都有自己的文化特征,每個人的行為都受到這種文化特征的製約。在我曾經工作過的一個米國單位裏,有一次一個米國土生土長的小夥子和一個來自另外一個國家的同事吵架,米國小夥子也是口無遮攔,一急之下就冒出了一句“滾回你老家去!”此事一傳,單位裏馬上來人調查。結果是:兩人爭吵,錯誤完全在那個外國人一方;可是米國小夥子的那句話有種族歧視之嫌,因此米國小夥子必須對那個犯錯誤的外國人道歉,否則將被開除。在米國生活、工作,對他人的惡言相向是絕對不允許的。即使在自己家裏,暴力傾向也是不能容忍的。來自天朝的爺兒們,特別是好勇鬥狠、暴戾氣重的小爺兒們,可千萬別無知無畏!

 

債天天同學回國了,我原以為這件鬧劇這下可終於落幕了。不曾想,前兩天又來事兒了:天朝媒體正式宣布:債天天同學和家人有了一個天朝的律師團,正在準備反訴流著稀檢方。天朝的律師們說:因為流著稀的檢方決定不起訴債天天同學,這就說明債天天同學是無罪的;既然債天天同學是無罪的,卻蹲了幾個月的大牢,因此債天天同學受到了米國鬼子的迫害。對此我天朝人民死可忍活不可忍,一定要向米國政府為債天天同學討一個公道,為全體天朝人民出一口惡氣,要向全球、全宇宙宣布:天朝人民不可欺、不可侮!

 

天朝律師們的這番話,又一次讓我跌破了眼鏡。不起訴就代表無罪?這些人可真太有才了。不起訴,隻不過是表明司法係統覺得不值得在你身上花時間而已。我認識兩個來自天朝的學生,一個在超市行竊被抓了正著,另一個在餐館打工被人告發,兩人都被抓進警察局,做了筆錄,記下了指紋。然後第二天上法庭,檢方對法官說他們的案情實在輕微,所以不予起訴。於是法官對他們警告一番,說如果兩星期內安分守法,則放過不究;否則數罪並罰。這二人後來都平安無事,拿了綠卡,成為米國公民。但是其中一人的罪行涉及非法打工,乃是移民局的管轄範圍,所以後來申請綠卡時有些麻煩,專門請了律師(米國的),頗費了一番周折才搞定。這就證明,不起訴和無罪完全是兩碼事。米國的司法係統和程序非常複雜嚴謹,所以對於芝麻綠豆大的小事根本不值得費力;可是對再小的違法之事,也不能不聞不問,因此讓那些一念之差犯了小罪而本質上並非邪惡的人經過一番被逮捕和過堂的司法程序,體驗一下司法的威嚴,從而在心理上感受到一種威懾。這樣一來,他們在下次作案之前就會三思而止步。這,才是法律的真諦。長此以往,普通人在心中自然建立了尊紀守法的自覺理念,而司法部門則有更多的時間精力去對付那些罪大惡極之徒。

 

顯而易見,米國的司法和天朝的司法,完全不是一回事。而天朝的律師們對這一點漠視無睹,卻不知量力地要來米國打官司,其結果,恐怕隻能是自取其辱而已。

 

想知道天朝的律師們打算如何反訴流著稀政府嗎?他們說:這個問題,要等我們研究一下流著稀的法律以後才能決定。

 

這些天朝的律師們,連人家的法律還沒有搞清楚,居然就敢接下起訴人家的案子?真他祖母的無知無畏。

 

堂堂天朝,卻任憑債天天同學、害民律師和魈串鬼教授之流大行其道,結果被人家罵一聲土匪,覺得好冤枉嗎?這些人無知無畏的行為,不是土匪是什麽?



請閱讀更多我的博客文章>>>
  • 無知無畏的鬧劇
  • 讀書筆記 - 朝鮮戰爭
  • 湖畔小屋 The Lake House
  • 高更的 NOA NOA - 9
  • 高更的 NOA NOA - 8
  • 所有跟帖: 

    支持債天天的行為,米國這個鳥不拉屎的地方,連個老婆都不好找,回國是幸事嘛! -拖拉拖拉拖拉- 給 拖拉拖拉拖拉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1/20/2010 postreply 03:29:42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

    發現Adblock插件

    如要繼續瀏覽
    請支持本站 請務必在本站關閉/移除任何Adblock

    關閉Adblock後 請點擊

    請參考如何關閉Adblock/Adblock plus

    安裝Adblock plus用戶請點擊瀏覽器圖標
    選擇“Disable on www.wenxuecity.com”

    安裝Adblock用戶請點擊圖標
    選擇“don't run on pages on this dom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