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她艾婆婆的依據:

這些材料是這樣的:


1. 2008年,艾米和黃顏在網上宣布,買了房子,貼出自己房子的照片,網友證實,那房子的照片不是2008年購買,而幾棟房子之隔,是熊音和李峰聯名合買了的一棟房子,在2008年購買,那是那裏唯一的2008年交易的房子。


結論:熊音李峰和艾米黃顏重和。


2.熊音在《譯林》上聯名和人發表過一個譯作,那是在《譯林》上的熊音唯一的一篇和人聯名發表的。這個人就是

李峰。


結論:黃顏,李峰重和。


3.熊音53歲,婆婆級別。

所有跟帖: 

你是讀不懂還是和艾婆婆一樣,選擇性目盲? -wajome- 給 wajome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1/19/2010 postreply 13:32:28

質疑已經提出來了啊?看不懂啊?找艾婆婆補小學語文課去吧.... -網樂- 給 網樂 發送悄悄話 網樂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9/2010 postreply 13:46:17

好好讀讀我留言GG的大作,不要為繞而繞~~~ -網樂- 給 網樂 發送悄悄話 網樂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9/2010 postreply 14:24:20

麵對有力的十大證據你隻有故伎重演的繞了. -網樂- 給 網樂 發送悄悄話 網樂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9/2010 postreply 16:08:05

破證據?你的破證據在哪裏啊?你的論文在哪裏啊?給個鏈接~~~~ -網樂- 給 網樂 發送悄悄話 網樂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20/2010 postreply 07:11:21

你能說明能說明幾件事嗎?快去問啊.... -網樂- 給 網樂 發送悄悄話 網樂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9/2010 postreply 13:3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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