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能戲諸侯之後哪?幽王哪裏去了?關於淳於越,懶得寫了,擺渡一段在下麵

來源: 狗肉 2010-11-18 14:13:18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418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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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淳之爭與焚書坑儒事件的曆史過程 
公元前213 年,秦始皇在鹹陽宮大宴群臣,仆射(博士長官) 周青臣乘機捧場稱讚秦始皇:“他時秦地不過千裏,賴陛下神靈明聖,平定海內,放逐蠻夷,日月所照,莫不賓服,以諸侯為郡縣,人人自安樂,無戰爭之患,傳之萬世,自古不及陛下威德。”秦始皇聽後喜形於色。博士齊人淳於越當即加以駁斥:“臣聞殷周之王千餘歲,封子弟功臣,自為枝輔。今陛下有海內,而子弟為匹夫,卒有田常,六 之臣,無輔拂,何以相救哉? 事不師古而能長久者,非所聞也。今青臣又麵諛以重陛下之過,非忠臣。”
曆史上把這次廷爭稱為周、淳之爭。秦始皇將淳於越的建議交給群臣去議論。時任丞相的李斯蓄意擴大事態,把矛頭直接指向了所有的“諸生”及私學。李斯針對淳於越的言論,稱述“五帝不相變,三代不相襲”,自古因時代不同,治理方法也隨之改變。如今天下已定,法令統一,儒生“不師今而學古”,指責當世,惑亂百姓,他們以“私學”詆毀“法教”,指責朝政法令“入則心非,出則巷議”,甚至造謠誹謗。這種現象如不禁止,必將削弱皇帝的權威,臣下結成反對的派別。
於是李斯建議道:“臣請史官非秦記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所不去者,醫藥、卜筮、種樹之書,若欲有學法令,以吏為師。”
秦始皇接受了丞相李斯的建議,下令禁私學,焚《詩》、《書》,實行文化專製的政策。於是在秦代首都鹹陽縱起了焚書的烈火,接著這樣的烈火在全國各郡或先或後被點燃了,而且在一個月內沒有熄滅過。

所有跟帖: 

幽王之死說明政令不統一,秦亡於造反,兩碼事 -狗肉- 給 狗肉 發送悄悄話 狗肉 的博客首頁 (187 bytes) () 11/18/2010 postreply 16:20:30

我說過了,這個隻是(1)有興趣慢慢看,多謝 -狗肉- 給 狗肉 發送悄悄話 狗肉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8/2010 postreply 16:5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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