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需要民主嗎?這個問題相信很多基督徒沒有想過。因為在他們看來,民主是自然而然的事。可是如果有人想到這個問題,我相信信徒就會看到這個問題本身的尷尬性。如果說民主就是指人民做主——可是我們信徒本身又有一個真正的【主】,那麽所謂的民主根本就無法成立。但是如果說所謂的民主,就是看重人的本質問題——可是難道注重人的本質問題僅僅在聖經傳統嗎?當然,如果說人的本質在於上帝的形象和樣式,這種觀點隻有在聖經中才強調的。可是這又能夠說明什麽呢?難道這樣就意味著聖經有民主傳統嗎?我都說過:民主是與詮釋學相聯係——而詮釋學基本上就是個人理念借用思想傳統之資源的闡述。這樣說來,聖經是否有民主意義,重點就在於:個人因素可以詮釋聖經含義嗎?
如果不從信仰的角度,而從思想史的意義來說,很多學者或人都會說,聖經是一本記載以色列民的神權統治。可是這樣的詮釋合理嗎?如果認真研究聖經,就會發現所謂的【神權統治】這個詞根本不符合聖經。第一,【統治】這個詞本身就有貶義。如果從統治的角度來詮釋聖經,本身就不是民主自由的風格了。第二,上帝從來不想統治另外一個民族或人。如果當年亞伯拉罕不肯聽從上帝的指示,離開本族本家本地,上帝也可能重新選擇另外一個人來【完成】他的計劃。於是,上帝揀選亞伯拉罕的目的,並不是為了“統治”以色列民,乃是像上帝對亞伯拉罕所說的“你必成為大國,地上的萬國必因你得福”。這樣看來,上帝揀選亞伯拉罕的基本以及根本目的,就是想借著亞伯拉罕【賜福】給人類。所以從這個意義上來說,上帝來並不是為了完成【統治神學】,乃是為了發展【賜福神學】。雖然在出埃及記中,上帝對摩西說“我要做你們的上帝”,可是這段話並不是基於統治的意念,乃是基於上帝【紀念】亞伯拉罕的約——也就是說,這句話的基本意識就是表達了上帝的信實。就是因為上帝信實地【執行】亞伯拉罕的約,所以以色列民再如何地反抗他,他還是隻是管教,而不是放棄
這樣看來,聖經如果真的有【民主】,那我們隻能夠詮釋為:上帝的臨在是為了讓人民進入到他的【賜福國度】中享受安息。也就是說:聖經的【民主】,就是【安息的】民主。讓人們在被咒詛的大地和上和曆史中,經曆到上帝的存在意義。這是一個【臨在的】民主,一個賜予人自由意誌的民主。因為隻有在基督裏才會有真正的【自由的民主】。這種自由乃是在基督裏的——所以也可以稱為【在基督裏的民主】。這種民主並不是以人民做主,乃是讓人民在上帝的榮耀中順服上帝是主。這種順服,並不是強製性的,乃是基於人們對上帝的信靠和認識來【抉擇】的。所以也是一種【抉擇的】民主。因為在基督傳統中,上帝之外的是咒詛,是墮落,是死亡。隻有在上帝懷中,我們才能夠看到【安息的】民主,也隻有在這安息中,我們才能夠享受到【賜福國度】中的【自由的】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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