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昨晚的晚間新聞到今早的各大報紙,所有媒體都在報道Rutgers大學的悲劇。 很痛心一個優秀的孩子就這麽沒了,其家人的悲痛真的是無以言表的;對兩個涉案犯罪的的孩子,氣憤之餘,同樣也為他們和他們的父母感到悲哀。不管在司法程序後定罪如何,畢竟這件事給他們今後的人生留下了抹不去的陰影。
我們這一代雖然求學時正趕上改革開放,可從小到大的教育中,卻沒有受過性教育,更不用說是同性戀的教育。90年代初,隱約得記得,同性戀似乎和“流氓罪”有關,即便是在上海那樣的城市;出國後,在紐約這樣的大都市,不可避免的接觸到了同性戀者,也聽了不少同性戀的事,慢慢的隻是不太以為奇了,但我也並不敏感這個話題。
有了孩子後,開始關心美國的學校教育,包括性教育。可真正讓我注視到同性戀的教育還是因為我自己鬧得笑話。那年,老二Pre-K的班裏有一個小女孩的媽媽們是兩個女同性戀者,我並不知道。開學不久,班裏的每個孩子都做了“My Family”的Project, 也就是家庭照片和自己最喜歡的食物、顏色等的介紹,貼在課堂外的走廊裏。每天放學前來接孩子的媽媽們就在走廊裏瀏覽這些作業或聊天什麽的。那天我剛到,隻見一群媽媽們在那兒邊看邊聊,因為那個小女孩是新來的(班裏大多的孩子從PreK-3就在一起了),我問另一個媽媽說“Is she new ?”她告訴我說是,又加了句“You know she has two moms, right?”我答“Oh, one mom, one step-mom?”. 周圍幾個媽媽看著我,一下子就笑翻了。等她們明白過來我不是開玩笑,是真的沒反應過來,笑得就更歡了,然後“要求”我第二天早上送完孩子後,去學校對麵的Starbucks報到,好好給我上一課。有了這個教訓後,我比較留意一些這方麵的教育話題,想著早晚可能需要對孩子談到這個話題。
06的夏天帶兒子在歐洲呆了一個月,期間去了一次Amsterdam。比利時的朋友和我開玩笑說,帶兩個男孩去Amsterdam,想讓他們見識什麽?毒品還是同性戀?我說,那就機會教育吧,反正這兩樣早晚得討論,那年,老大9歲,老二7歲。去之前,根據網上的評論訂了家位於Amsterdam中心的Bed & Breakfast Inn。我把對方住宿確認的郵件給了朋友一個備份,沒想到他看著郵件的落款對我說,你訂的是一家同性戀者開的Inn。 我仔細看了看,果然落款是Vladimir & Steve。 我想那也未必就是,可朋友言之鑿鑿地說,一定是。我想是就是吧,先生又不去,我一個女人帶兩個孩子,住宿在男同性戀者開的旅店,可能更安全。
從Brussels 去Amsterdam火車上,我問小兒子還記不記得Pre-K時的那個女孩和她的兩個媽媽,他說記得。因為平時有聽到兩兄弟開玩笑時稱對方為“gay”,我問他們知不知道gay 到底是什麽意思,說知道,就是男人愛男人,女人愛女人, “not normal”, “kind of weird”. 想糾正他們些什麽,想想,還是忍著沒說。
到了那家Inn, 先遇上了Vlad, 很健美很帥氣的一個小夥子。他來自俄國,年輕時是從事舞蹈的。他幫我們安頓了行李,因為房間在三樓,窗台很低,窗上沒有任何欄杆,我有點擔心萬一孩子打鬧時有閃失。Vlad聽了我的顧慮,當下表示,第二天樓下會有房間空出來,他可以幫我們搬過去。果然他第二天就幫我們換了房間。Inn的另一個主人Steve是美國人,出生在加州,個子很高很儒雅。閑聊中,他告訴我他原在美國的大學教書,因為非常喜歡Amsterdam,更因為在這兒遇到了Vlad, 所以在這兒定居了。平凡普通的故事,就像一個男人遇到了一個女人,隻不過,他們是一個男人遇到了另一個男人。因為是B&B, 所以每天用早餐時都會和其他房客一起在一個大餐桌上用餐,我們住了5天,遇到的房客中有來度蜜月的,有老夫妻出來度假的,反而沒遇到一對同性戀的。
從Amsterdam回Brussels火車上,我問兒子對Vlad和Steve的感覺,兩個人都說很喜歡他們, “They are very nice, very fun”. 我接著問有沒有覺得Vlad和Steve有什麽abnormal, 有什麽 weird的地方, 兩個人都說沒有。我告訴他們Vlad和Steve是同性戀者,但他們和我們一樣都是人,唯一的不同是在選擇人生伴侶上他們選擇的是同性,而不是異性。但這是他們的個人選擇,任何人都沒有權力幹涉、歧視。你可以不認同,但必須尊重別人的選擇。從他們的表情上,我知道他們聽進去了。
去年在北歐郵輪遊時,船到德國的一個港口停一天,先生雇的當地的那位導遊David居然也是一位同性戀者。和Vald, Steve比較低調的風格相比,這位是不出三分鍾就恨不得向全世界介紹他的愛人的。David也是美國人,他的伴侶是漢莎航空的,他們已經定居在德國9年了。跟著David跑了一天,他真的是一位很出色的導遊,幽默、風趣,一張嘴從早到晚每停過,故事一個接一個。晚上回到船上,兒子們還在聊白天的事,聊David,但對他的同性戀身份卻沒有一點的異議。我想,他們應該已經從心裏接受了要尊重、接受別人的性取向和選擇。
再回到Rutgers的事件上,我不願相信那兩個犯錯、犯罪的孩子有多大的惡意,所以檢方到目前為止並沒有以hate crime 來起訴;但不懂得尊重別人、尤其是很敏感的個人隱私問題,才會犯下如此大的事,一個生命因此就消逝了。我更願意相信他們隻是出於惡作劇的心態,隻是結局是個不可挽回的悲劇。
從Rutgers大學發生的悲劇談談我對孩子關於同性戀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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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總覺得喜歡惡作劇的人心理不正常,把自己的歡樂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上。 -廢話多多- ♀ (0 bytes) () 09/30/2010 postreply 13:15:08
• 不能說的怎麽絕對吧! -mizi- ♀ (112 bytes) () 09/30/2010 postreply 13:34:40
• 開玩笑和惡作劇是兩回事。開玩笑不傷人,惡作劇傷人,分別在一個“惡”上。 -廢話多多- ♀ (69 bytes) () 09/30/2010 postreply 16:5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