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上帝可以造出不能犯罪的自由意誌

但如此一來,就失去了人的價值。人如果不能犯罪,則其對真理的服從,就如同電腦服從指令,與兒女對於選擇遵循父母的話完全不等價。後者是愛,前者是程序。 要知道,上帝的本性是愛!正如我們願意我們的女友和兒女出一本意的選擇來愛我們一樣, 神也願意如此。

說到底,上帝給人可以犯罪的自由意誌,還是一種愛的選擇,當神給了人可以自由選擇跟從還是背離神的自由意誌的時候(因此我們更有價值),神也選擇了十字架受苦的道路。

如果我們謙卑下來,我們就知道神就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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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解,為了爭論而爭論,沒意思透了 -如風64- 給 如風64 發送悄悄話 (291 bytes) () 09/30/2010 postreply 08:50:11

來讓我說 -如風64- 給 如風64 發送悄悄話 (230 bytes) () 09/30/2010 postreply 11:23:17

那我來告訴你:不服從神=(在神的眼裏)犯罪 -如風64- 給 如風64 發送悄悄話 (147 bytes) () 09/30/2010 postreply 12:30:57

勸你自己先好好推論一下再來說話 -如風64- 給 如風64 發送悄悄話 (50 bytes) () 09/30/2010 postreply 18: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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