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你假設有神,而你又聲稱 神應該服從與你的道德範疇, 要由你賦予其權力(該做什麽不該做什麽)!這就說明,你假設的神還不如你。你是萬神之神。 請問,連人類都可以由法律賦予的權柄殺人,為什麽神竟然不能, 神不比人類更高明?!————邏輯不通例一
2。 聖經中的罪和世俗之罪有何不同?————請讀書,讀明白再說話。
3。就算你懂得了那一段曆史,埃及人對以色列人的恩仇,你能夠判斷清楚嗎?連聯合國秘書長搞不明白的事情,你竟然可以判斷, 好好想想————你能夠判斷清楚自家的恩仇就不錯了。恐怕也是一團亂麻呢!---- 不要太高看自己了。
4。“狂妄的結論”這五個字是你加給我的話,如果忘記了, 請回過頭看一看你的原帖
5。 關於良心的問題,你的問題根本不應該向我提出, 因為我的原帖已經包含的答案,你如果不理解我也沒有辦法。
6。 關於你的文風,你隻要自己好好回想一下就行了,為什麽非得讓人說出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