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神眼裏的公正和你理解的公正不在一個層次。你是何許人,有權利與生命的主同一身份談論公正!神是用屬靈的報應來回答埃及人的犯罪。而你甚至都看不到靈界的存在
2。 人沒有權力殺人,神有足夠的理由取回任何一個人的性命
3。聖經的記載對我們而言已經足夠了。
4。 聖經中的罪固然不同於世俗的罪, 但神眼裏的罪已經足夠成為人類必死的原因。
5, 你不信神,那麽大自然多次因為災難殺害生靈,你是否也要說大自然不公正?
6。我們當然要盡力理解我們的神(我們能不能理解是兩回事), 理解神才更敬畏神,才知道我們沒有與神在一個層次上。不知道你如何得出一個狂妄的結論。你的邏輯推理使我如墜十裏霧中——真是摸不著頭腦呀!
你問的問題沒有一句不是我的帖子本身已經可以回答的。說實在的: 我都不願意回答你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