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得到了犯罪嫌疑犯的待遇。有什麽不對的嗎?

本文內容已被 [ jin_yin_hua ] 在 2010-08-20 01:21:14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回答: 沒有看明白英二2010-08-18 10:55:27

難道你希望犯罪嫌疑犯在馬路上走來走去?我們不討論他同學校的事。他在被逮捕之前已經失去了學生身份,屬於非法居留了。 我沒有看出他受到什麽不公的待遇。至於監獄條件太差這是另外的問題。
正常的程序是犯罪嫌疑犯現被逮捕,關在監獄裏,第一次過堂,認不認罪。不認罪,再申請保赦,保赦不批準,繼續呆在監獄裏等開庭,保赦批準了,回家等開庭。有的時候在開庭之前先由大陪審團判證據夠不夠上庭。不夠就案之撤銷,算無罪了。到底有沒有罪由法庭判。
翟田田大概一是無人替他保赦, 二是他已經是非法居留了, 三是出去了逃跑和可能攻擊學校。沒有保赦。他後來關在移民監獄裏並被直接送到飛機場也是這麽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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