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常識做哲學,但是我以思想做哲學
你以經驗為思想基礎,但是我是以思想本身做思想自身的基礎(無法超越經驗常識的人,必然不能夠深入思考人邏輯的謬誤)
正如有生必有死;人不可能有生無死--所以有生有死,才是真正的自然
如果你以為自殺也是一種對死亡的選擇,那你就去自殺吧 ,因為自殺並不是死亡的自然方式
同樣,這個世界上不是男的,就是女的,這叫做自然
如果你說還有變性人,我說這不是自然的,因為他改變了自己的基本性格
於是,異性戀是正常的,同性戀是不正常的;婚姻乃是一種自然秩序--即使你拿出人權,也不能夠說明同性戀是自然而然的
真正的人權,乃是指向“自然的人類”,而不是隨著自己的意思來改變自然的本性
從這個意義上來說,當我們還沒有出生的時候,世界已經存在了(這是簡單的思想)--所以世界的存在就是自然的
於是,說自然界是變化的--乃是我們的經驗,我們的常識;並不是自然的真諦
我們還沒有經驗的時候,我們還沒有常識的時候,自然已經存在我們的周圍--所以真正的自然是“永恒的”,而不是變化的
我們的肉眼隻看到變化,卻看不到自然--這本身就不自然了
我們將我們經驗所得的“變化”意義,與我們所不認識的自然屬性,混為一談,所以才說自然是充滿變化的
但是這隻不過是在講我們的感覺,而不是在談論自然的真諦
從這個意義上來說,說變化是自然的--這本身也是顛倒是非來說,也是不自然的--因為變化本身也是在變化著的
這些你明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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