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美式)棒球賽是最公正的比賽。這話假與不假。按棒球賽規定,客隊方首先進攻,攻勢直到累計至三人出局結束。然後是主隊進攻客隊防守,同樣是累計三人出局為止。客主雙方依次輪番,每個選手都有機會參與進攻和防守,直到完成九局並決出勝負來。但如果九局之內無法決出勝負,則進入加局賽。這時采用“突然死亡”方式,即一局結束時得分高的一方即勝出(類似英式足球的加時賽)。
到此為止棒球比賽看是公正的。但是仔細研究也還有不公正的地方。比如判定投球好壞之界限,即所謂的 StrikeZone,即相當主觀,缺乏 Consistency。嚴點說它是依每個裁判不同而非常“個性化”的。而且好投球手可以有意識的引導裁判產生錯覺潛移默化,移動“StrikeZone”。裁判的誤判也直接會影響比賽結果。
因此我不能認同棒球是最公正的比賽。
就促進比賽的公正性而言,筆者認為美式足球做得比棒球好,更遠勝於英式足球。美式足球在比賽的公正性方麵主要依靠兩點,一是引進“即時重播”幫助裁判做正確裁定,二是它的懲罰製度相當合理(見後述)。而這兩點都非常值得英式足球的借鑒。尤其是最近本人連續看完了多場世界杯足球賽,對於裁判們頻繁的“誤判”,“漏判”,甚至“錯判”,以及“上半場寬下半場嚴”或者反之亦然等錯誤深感不滿。
現代足球(英式)可以說是人類觀賞和參與最多的第一大運動。但(英式)足球的明顯不足是它的進球率特低,比賽經常出現零比零的結果。我這篇帖子基本上就是在一邊觀看巴西對象牙海岸的比賽,一邊寫下來的。這場比賽進球數還算多的,三比一,但我還是能從容有餘地碼字,既沒漏掉四個進球,同時也看到巴西隊的第二個進球其實是個手球犯規(通過即時重播),裁判漏判!最後巴西隊的 KAKA 被判紅牌下場,根本就是一個錯誤的裁決。
尤其是當兩隊水平相當的情形下,裁判的錯誤更是幹擾了比賽的結果。這些“跑全場還不如裁判哨子響,踢滿局還不如裁判罰點球”的現象讓人感歎。順帶評論一下“國足”,鄙人已經遠離中國足球十幾年了(其間光看了兩三場比賽而已,心髒承受不起,嗬嗬),但我還是認為裁判的這些烏煙瘴氣的事情是中國足球衝不出去的一個重要原因!因為國人太精明了,太會計算了!裁判不公影響足球比賽的正常發揮。久而久之中國足球就成了一個大染缸,永遠出不了世界一級明星,因此中國足球也隻能在低水平振蕩了。
為了讓足球更有觀賞性並鼓勵公平競爭,在比賽裁判時引進“即時重播”,並改變罰點球製度,這兩點都似有改革的空間。但由於“即時重播”在技術上比較,故不在本文中討論。本文的重點是在罰點球製度的改革上。
目前英式足球的罰點球成功率大約是在百分之九十左右。這個成功率實在太高了,對點球造不成懸念,它對守門員也沒有壓力,守住了是幸運,沒守住是應該的。壓力隻是在執行懲罰的球員身上。
點球懲罰主要是針對球員在禁區內犯規。但分析禁區內球員的爭持,持球進攻方在對手犯規時其實進球的機率並不大,因為整場比賽下來的進球數是屈指可數,有時甚至是零比零議和的。所以對防守一方隊員在禁區內犯規處以點球懲罰實在是太嚴厲了。以至於我們經常可以看到這樣兩種現象,一是兩個隊的勝負是由一個罰點球決定的。二是裁判在判給(或獎勵)一方點球後,在接下來的比賽中會比較偏袒失球對方,或者對進球一方比較嚴厲。裁判這樣做無非是要補償另一方。
但是,任由裁判上下其手通過罰點球決定勝負實在是太不應該了。在犯規懲罰上,英式足球應該借鑒美式足球的做法。美式足球比賽規定,進攻一方持三次機會將球推進十碼以上,否則將攻防轉換。在一波進攻中,如果攻守兩方有人犯規,在弄清楚誰犯規以後,裁判往往會按照犯規的程度,向進攻一方授予或索取幾個碼距離,以資獎勵或懲罰。這是典型的以“空間換取時間”的做法,犯規的嚴重性和距離是成正比的,合乎情理,同時在最小程度上幹擾比賽的結果。
英式足球的點球懲罰,應該將點球成功率降低至百分之四十至五十左右。也就是說,一方麵通過點球懲罰阻抑防守方在禁區內犯規的欲望,但同時也不直接獎勵攻方球員一個進球的機會。這樣的話,對裁判的壓力也減少了。
這樣做還有一個好處就是在同一水平下(比如國家隊之間),罰點球成功率總體在百分之四五十左右,但每個守門員之間的差距就顯示出來了,其守住點球的成功率可以在百分之二十至八十之間徘徊,而不同的球員(操刀的應該就是被犯規的球員)之間的成功率也可以展開來了。這樣的結果就是足球比賽中,懲罰點球對比賽結果的影響會大大減少,使得足球更公正,更有觀賞性。
那麽怎麽樣使得罰點球成功率下降至百分之四五十左右呢?其實很簡單,就是將點射點向後挪,一直挪到這個成功率就行了。現在沿用的是十二碼距離(早期的足球材料很重的原因),但估計挪到十六或十八碼左右就可以了。
一家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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