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不隻是個人問題,歷史上集體式的施暴,更叫我們看到人類本性中陰暗的那一麵。
以前曾寫過一段納粹,找出來呼應樓主好文。
暴力,絕非我們身外的東西,你與我,都可以是暴力的受害人,同時又是暴力的施行者。不要說哪種人才是暴徒,我認識過謙謙君子的教授長期虐妻,也知道一回家便變成暴君的宗教領袖。即使我們自己,舉手教訓子女,可以有絕對不想下手的力度,我們夫妻吵嘴,竟脫口講出並非要但卻會令人格大受屈辱的字眼。暴力,無論是身體的,精神的,行動的,或語言的,不僅能意想不到之間落在我們身上,更加可以在全無預告之下突然出自我們身上。上半個世紀納粹德國的高級軍官,有文化又有教養,燭光晚餐畢,走到琴前撫鍵,先奏出一小闕貝多芬夜光曲,再吻別愛妻,離家趕赴集中營,以那同一雙彈琴抱妻的手,扭開煤氣,送猶太劣種歸西。卅多年前文革,純良聽話的子女回家竟成革爸媽老命的闖將,品學兼優的學生忽變為批鬥老師的先鋒,百行孝為先尊師重道的神州,可以說沒就沒了!個人會因環境壓力與情緒失控出現暴力傾向,如果再加以意識操控,配合群眾效應,便絕對能夠轉眼完成人性改造,使人前後判若二人或二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