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這裏你們有些偷換概念:

本文內容已被 [ 彩雲舒 ] 在 2010-05-09 13:02:27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1。
“這裏你們有些偷換概念:
首先理解他殺人和讚成殺人不是一回事
其次理解王殺這個顯然欺負他的印度人和理解殺隨便什麽人也不是一回事”

對我而言,我憎恨為複仇而殘殺手無寸鐵的人。在這個嚴肅的問題上“理解”又意味著什麽呢?如果他殺隨便什麽人的話,那是另一種說法了--〉應該以神經病人對待了。

2。
沒有人說殺人是對的,王自己作為一個受過教育的人,顯然知道殺人的後果,對他自己和對他的家庭。可他還是殺了,因為他已經被逼到一個無法理性的死牆角。

這隻能說明他的懦弱,所以說要從對人生的積極態度上想辦法。。。

3。
你們諸位都在理性地從道德人文角度居高臨下地做事後理性評判與JUDGE他。殺人當然是錯的,這等於沒說,他的舉動根本就是非理性的

正是由於“他的舉動根本就是非理性的”,我們才要以此事為借鑒,以便將來不至於也失掉理性做同樣的事啊。

4。
爭論的關鍵是如巴爾和額所說的:理解和明白他如何使自己陷入到一個瘋狂狀態的過程,並引以為戒,才對我們都有意義

您和巴爾都是好同誌啊:))

5。
比如彩雲姐上麵自己舉的例子是她仲裁贏了,而王的例子恰恰是他輸了,並且基本被斷絕了生路,要是你也輸了會怎麽樣呢

問得好。如果我的話,即使輸了,我也要努力好好活著,我愛我的丈夫和兒子,我愛生活,我也相信我會走出困境的。。。

謝謝你的回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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