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並不是建議自殺,我隻是在說,你有本事殺人,那你就有另一個選擇去殺自己。殺自己的SB和殺別人的SB沒有本質的區別。因為完全可以選擇不殺。
沒有哪個國家的人的體質不適合裸奔,大家都是人,雞雞太小不好意思的除外。律師,工會,僑聯,醫生,太多的可以保護權益的機構了,把自己的負麵情緒積累到需要殺人來釋放的程度,本身就顯示了此人的弱智。之前他做什麽去了?為什麽不尋求解決問題的方案?這些對他的殺人行動表示理解啊,讚同啊等想法的人,本身也要注意一下自己了,想一想:自己遇到這些問題的時候,有一個理性的解決方案嗎?
我也讚成避免如何不受老板的氣,這才是解決問題的手段,而不是簡單的殺殺殺。
不會忍就不要忍,除了殺人,有太多的可以解決問題的辦法了。
本帖於 2010-05-09 13:02:27 時間, 由普通用戶 淑女司令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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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提過一直忍啊忍的啊,我一直認為忍耐是為下一步的解決方案
-燭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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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2010 postreply
13:0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