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裏子:書法雜說
何謂書法
何謂書法?一言以敝之曰:抽象之藝術。中國藝術素來書畫並稱,不少畫家也兼為書法名家。除去工筆一派之外,中國畫也向不以寫實為貴。因此,有人以為中國書畫異曲同工,並收抽象藝術之妙。其實不然。不以形似為工的中國畫是一種抽象化的藝術,而抽象化的藝術並不等同抽象的藝術。畫之出現抽象派,與中國傳統水墨畫無關,乃是現代西方油畫創新的結果。
抽象畫的出現,不僅打破了書法獨霸抽象藝術數千年的曆史,甚至使有些人懷疑書法是否為貨真價實的抽象藝術。何以會如此?因為一幅抽象畫可以抽象到甚至連創作者本人都不必知為何物的地步,觀賞者可以人各一說就更加稀鬆平常、無足掛齒。
書法卻不然。四平八穩的楷書書法作品,但凡識字者皆能一望而知其所書者為何。即使是所謂大草、狂草,無論癲狂到何種程度,創作者絕不能自稱不知所欲表現者為何。觀賞者如果認識,也隻能作一種解釋。如果兩位自以為認識者的解釋不同,則至少必有一誤。
簡言之,書法所表現的必須是漢字而不能像抽象畫那樣抽象到隨心所欲的程度。是否能因此而否定書法之為抽象藝術呢?竊以為不能。其理由如次:
首先,漢字本身是一種抽象表現形式而非任何自然界存在的實體。書法既為表現漢字的藝術,也就必然是表現一種抽象表現形式的藝術。所欲表現者既屬抽象,其本身非抽象而莫屬。
其次,書法雖然必須寫字,但寫字並不等於書法。寫字與書法的區別在於前者以表達所寫漢字的意思為的,後者以表現書寫者的情趣為鵠。一幅書法作品的好壞不在所書漢字是否正確,而在所書漢字是否能予人以意境。就創造意境這一點而言,書法較抽象畫有過之而無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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