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絕對真理是不存在的。然而,我覺得,“有情人終成眷屬”卻很接近“絕對真理”。
首先,兩個人無論因為什麽原因分開的,其實本質都是愛的不夠深。
有人可能要說,不能成眷屬,那是有外界原因的。所謂外界,首先是家庭因素吧。這裏,我想到本朝先太子故事。
毛岸英要娶劉思齊,太祖說,太早了,過幾年吧。
“麵對父親的執拗,兒子仍不死心。毛岸英親自交給毛澤東一份“保證書”:“請您以男大當婚,女大當嫁為由,批準我與思齊結婚。婚後保證安安心心地學習、工作,免得心掛兩頭。” 毛澤東氣得將“保證書”撕得粉碎,訓斥道:“你快走,我沒時間與你費口舌?”這時,毛岸英突然臉色蒼白,作極難受狀,向一邊倒去。這可將毛澤東嚇壞了,忙叫翻譯師哲去請蘇聯醫生米大夫。米大夫檢查了一番,用俄語對毛岸英嘀咕了一陣,故意對毛澤東說:“主席,他是受刺激太重了。如果不是太原則的事,是否可以寬容一點,放他一馬。”
毛岸英回去後,鄧穎超和康克清也來幫助說情。毛澤東一連抽了幾支煙,沉默好久,才無可奈何地長歎了一聲:“看在劉謙初和楊開慧兩位烈士情麵上,我毛澤東隻有逼著破例開這個綠燈了。”
看到這裏,我的感受就是,算了,第一個感受不說了,可能有辱英烈。而且,我害怕本壇的紅小將們的板磚。
我的第二個感受就是,咱這位爺為了結婚,毛主席眼皮底下都敢使詐汗。。。。。。。
再說到成不成眷屬,最不可抗拒的,也無非是生死離別不由人了吧。比如林黛玉和賈寶玉,然而,林死了之後,賈出家了。他們彼此還是隻屬於彼此。還是眷屬。不是嗎?
其次,成為眷屬並不需要太多感情。不然怎麽說,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呢?
如果連成為眷屬的這點情份都沒有。那還何許雙手執看淚眼呢?當然,如果生活已經百無聊賴了。要靠這點感情來自我陶醉,自我刺激一下,也未嚐不可。
總結: 1 成了眷屬的未必是有情人。2 有情人卻終成眷屬的。3 成不了眷屬的,一定不是
有情人。
不過,我的想法可能是紙上談兵,或者“少年不識情滋味”呢?
好了,論點,論據,論證。三要素都有了。敬請指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