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篇:(一)飛來橫禍
2009年11月初女兒班級組織遠足,到北邊的山區住了兩夜三天,因為霏不久前發生的一些事情,先生讓我陪女兒一起去,感覺更加平安。我們住在山間的簡樸木樓裏,木樓隻兩層,底層地下室,是一間大會議廳;樓上有大約8間屋子,全體女孩子、校長夫人、老師和媽媽們都住在樓上這幾間屋裏。我和霏,以及她的兩位女同學合住右邊最裏麵的一間屋子。每天早上,我和孩子們祈禱完,帶孩子們一起去另一棟木樓吃早餐,然後回到木樓地下室集合,從那兒開始一天的活動。活動旨在挑戰孩子們的合作精神,體能,智能。內容很豐富:觀察昆蟲,野外遊戲,學習用指南針,爬石山(Rock climbing),登山看瀑布等,我在博文女兒班級的遠足花絮裏有圖文記載。
11月4日,周三,午餐後,大家一起坐車回家。回程路上,霏說: “媽媽,以後我們全家還可以一起來這兒玩。”秋天的山林漠漠,清麗悠遠;山間瀑布,如玉花飛濺。好一派美麗安寧。想到來年春天,萬物複蘇,山林一定鬱鬱蔥蔥,鳥語花香;積雪消融後,清泉流水叮咚。將是怎樣春意盎然啊!嗯,好主意,明春再來這兒玩。
殊不知,再訪小鎮,居然是去鎮裏唯一的法庭,為自己的清白辯護。當然,這是後話。
11月6日,周五下午,輕舟接到來自孩子學校校長P的電話。他口氣凝重地說:“剛才B先生打電話給我,說他女兒被推過。”
我首先想到可能是霏又被 B 的女兒 C 誣告,遂道:“不可能吧,我一直都在霏身邊,她和 C 不在一組,她碰都沒碰過C呢。”
“不是霏,他說你推了C,在門道那兒。”
“門道(doorway)," 我倒吸了一口氣,“太可怕了。我記得最後一天上午門道口碰到C,我還為她扶門,怎麽會去推她呢?”
"我相信你。"
"那天早上地下室集合後,我們小組孩子的第一個活動是登山看瀑布。因為聽說山峰陡峭,爬行艱難,我自己背上有一個背包,裏麵裝著3個女孩子的水和點心。霏也有一個背包,裏麵裝著冬衣。天氣晴好,覺得她不需要背著冬衣登山,遂決定將她的背包放進當天下午要乘的校車裏,減輕登山累贅。告訴小組隊長,隊長讓我去,並告訴我全組都會在地下室等我回來才出發。校車司機Tim正好在一旁,他是霏同學的父親,他告訴我,校車後門沒鎖,直接打開,丟進去就行。於是我快步拾階而上,地下室和一樓之間有一扇木門,門關著。快到門前,門從上麵打開了,差一點打到我,正好是C。"
"你用右手為她扶門的吧。"
"不,我用我身體(我的後背和右肩)撐著門。C一定以為她開門時打到了我,她禁不住說道,‘對不起,對不起’。門並沒有打到我,其實就是有,也不是故意的。我微笑地邊撐著門,邊說:"沒有關係。(It's OK.)" 她先下樓,我才上樓,匆匆走到門外,到停車場,找到校車,打開後門,將背包扔了進去,又小跑到木屋地下室,全組還在等我。"
"我覺得很不可思議,哪有被推,當天不報告,兩天後才報告的事,何況C與她父親B幾乎形影不離。這明顯是他們在家裏想出來的。”
“太恐怖了,怎麽有這樣的偽君子?B先生在山上,還給大家做了報告,要大家遵循‘推己及人’的金箴。(Golden Rule - Do unto others as you would have them do unto you.)"
正好傑明回來,我讓傑明聽電話,傑明很生氣。他和校長一致認為B的家庭因為11月3日晚上在山區發生的一件事情,而誣陷報複輕舟。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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