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和娛樂兩極化的現代社會裏,所謂的責任,有什麽魅力呢?
人心,從小就受到譏笑,毀謗,排擠的情緒傷害;如果傷害沒有解決,隻有因為群體關係而壓抑自身,再談責任,隻不過是在傷口上灑一把鹽,隻不過是雪上加霜
責任,這是一個空洞的名詞,隻有命令與監督。人的心靈那麽地虛偽,談責任也是虛偽的--因為根本不知道人的需要到底是什麽。講需要也是太有壓力,因為在社會上,很多的言語都已經“異化”了,就如“責任”一樣,猶如一道沒有底的漩渦,任由你在個人重擔上自己承受。
常說:人是群體的動物;可是遇到需要幫忙,需要內心光照的時候,我們“隻會”說:那是你的責任--虛偽,都是虛偽:有了群體,個體隻不過是一種陪襯品;但是有了個體,我們又忘記了群體。沒有能力幫助別人,或者隻想到個人責任而不知道如何幫助別人的,就不要一直用“責任”欺負別人。因為當人的內心覺醒時,內心也會疲倦這個世界的--隻可惜覺醒的人很少;每個人都是在忙忙碌碌。所以我們以為“隻有責任”--它幾乎成為一種意識形態的表述:毫無內容,毫無憐憫,毫無心腸。我們對忙碌的態度,決定了責任永遠是一句帶著麵具,毫無力量,隻能獨自承受的名詞。因為我們的心,已經死了--麵對世界的壓力和欺壓,我們隻能吃啞巴虧--
除此之外,我們就像一個無知的人忍受物質變化的欺淩。這種責任,有誰在負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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